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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王五年,秦伯伐戎,至岐薨,子文公立。

按:《史記秦本紀》:「襄公十二年,伐戎,至岐,卒,生文公。」 平王十五年,「秦初作鄜畤。」

按《史記·秦本紀》:文公元年,居西垂宮。三年,文公以兵 七百人東獵。四年,至汧渭之會,曰:「昔周邑我先秦嬴 於此,後卒獲為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即營邑之。十 年,初為鄜畤,用三牢。按《封禪書》:文公夢黃蛇自天 而下,屬之地,止於鄜衍,史敦以為神,故自此立畤。 平王十八年,秦初有史以紀事。

按:《史記秦本紀》:文公十三年:「初有史以紀事,民多化 者。」

平王二十一年,秦伯大敗戎師,收岐西之地,岐以東 歸之王。

按《史記秦本紀》:「秦文公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敗 走。於是文公遂收周餘民有之,地至岐,岐以東獻之 周。」

平王二十四年秦得陳寶。

按:《史記秦本紀》:「文公十九年,得陳寶。」

《郊祀志》云:「文公獲若石云,於陳倉北坂城祠之。其神來若雄雉,其聲殷殷云,野雞夜鳴。以一牢祠之,號曰陳寶。」又臣瓚云:「陳倉縣有寶夫人祠,歲與葉君神會。」蘇林云:「寶如石,似肝云。」語辭。《正義》曰:《括地志》云:「寶雞神在岐州陳倉縣東二十里故陳倉城中。」《晉太康地志》云:「秦文公時,陳倉人獵得獸若彘,不知名,牽以獻」之,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為媦,常在地中食死人腦。」即欲殺之,拍捶其首。媦亦語曰:「二童子名陳寶,得雄者王,得雌者霸。」陳倉人乃逐二童子,化為雉,雌上陳倉北坂為石,秦祠之。《搜神記》云:其雄者飛至南陽,其後光武起於南陽,皆如其言。

平王二十五年,《秦法》初有「三族」之罪。

按:《史記秦本紀》:「文公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 平王三十二年,秦伐南山大梓、豐、大特。」

按:《史記秦本紀》:「文公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豐大特。」

徐廣曰:「今武都故道有怒特祠圖,大牛上生樹木,有牛從木中出,後見於豐水之中。」《正義》曰:《括地志》云:「大梓樹在岐州陳倉縣南十里倉山上。」《錄異傳》云:「秦文公時,雍南山有大梓樹,文公伐之,輒有大風雨,樹生合不斷。時有一人病,夜往山中,聞有鬼語樹神曰:『秦若使人被髮,以朱絲繞樹伐汝,汝得不困耶』?樹神無」言。明日病人語聞,公如其言,伐樹斷,中有一青牛出,走入豐水中。其後牛出豐水中,使騎擊之,不勝。有騎墮地復上,髮解。牛畏之,入不出,故置髦頭。漢魏晉因之。武都郡立怒特祠,是大梓牛神也。按今俗畫青牛障是。

桓王四年「冬十月,秦文公薨,孫寧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文公四十八年,文公太子卒,賜諡為 竫公。竫公之長子為太子,是文公孫也。五十年,文公 卒,葬西山。竫公子立,是為寧公。」

桓王六年,秦自汧、渭之間徙居平陽,伐蕩社。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寧公二年,公徙居平陽,遣兵伐蕩社。」

正義曰:《帝王世紀》云「秦寧公都平陽。」按岐山縣有陽平鄉,鄉內有平陽聚。《括地志》云:「平陽故城在岐州岐山縣西四十六里,秦寧公徙都之處。」《索隱》曰:「西戎之君號曰亳王,蓋成湯之裔。其邑曰湯社。」徐廣曰:「一作湯杜。」言湯邑在杜縣之界,故曰湯杜也。《正義》曰:《括地志》云:「雍州三原縣有湯陵,又有湯臺,在始平縣西北」八里。按其國在三原、始平之界。

桓王七年,秦與亳戰,滅湯社。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寧公三年,與亳戰,亳王奔戎,遂滅湯 社。」

桓王十二年,王師、秦師圍魏,執芮伯。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三年》,「芮伯萬之母芮姜, 惡芮伯之多寵人也,故逐之,出居於魏。」四年秋,秦師 侵芮,敗焉。小之也。冬,王師、秦師圍魏,執芮伯以歸。

三年,芮伯出居魏。芮更立君秦,為芮所敗,故以芮伯歸,將欲納之。

桓王十六年,秦伐蕩氏,取之。秦伯薨,秦人廢世子而 立其弟出子。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寧公十二年,伐蕩氏,取之。寧公生十 歲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生子三人:長男武公為太 子。武公弟德公,同母魯姬子生出子。寧公卒,大庶長 弗忌、威壘三父廢太子而立出子為君。

桓王二十二年,秦三父弒其君出子,復立故世子。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出子六年,三父等復共令人賊殺出 子。出子生五歲立。立六年卒,三父等乃復立故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