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9 (1700-1725).djv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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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公。平公即位,田常為相。田常殺簡公,懼諸侯共誅己,

乃盡歸魯、衛侵地,西約晉、韓、魏、趙氏,南通吳、越之使, 脩功行賞,親於百姓,以故齊復定。田常言於齊平公 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罰人之所惡,臣請行 之。」行之五年,齊國之政皆歸田常。田常於是盡誅鮑、 晏、監、止及公族之彊者,而割齊自安平以東至琅邪, 自為封邑,封邑大於平公之所食。田常乃選齊國中 女子長七尺以上為後宮。後宮以百數,而使賓客舍 人出入後宮者不禁。及田常卒,有七十餘男。田常卒, 子襄子盤代立,相齊常,諡為「成子。」田襄子既相齊宣 公,三晉殺知伯,分其地。襄子使其兄弟宗人盡為齊 都邑,大夫與三晉通使,且以有齊國。襄子卒,子莊子 白立。田莊子相齊宣公。宣公四十三年,伐晉,毀黃城, 圍陽狐。明年,伐魯葛及安陵。明年,取魯之一城。莊子 卒,子太公和立。田太公相齊宣公。宣公四十八年,取 魯之郕。明年,宣公與鄭人會西城,伐衛,取毋丘。宣公 五十一年卒。田會自廩丘反。宣公卒,子康公貸立。貸 立十四年,淫於酒婦人,不聽政。太公乃遷康公於海 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明年,魯敗齊平陸。三年,太公 與魏文侯會濁澤,求為諸侯。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 子及諸侯,請立齊相田和為諸侯。」周天子許之。康公 之十九年,田和立為齊侯,列於周室。

按:《通鑑綱目》:「安王十六年,初命齊田和為諸侯。」 「安王十七年,齊侯和薨,子午立。」

按《田敬仲完世家》:「太公和立二年,和卒,子桓公午立。 安王二十二年,齊襲燕,取桑丘。魏、韓、趙伐齊。」

按《田敬仲完世家》:桓公午五年,秦、魏攻韓,韓求救於 齊。齊桓公召大臣而謀曰:「蚤救之孰與晚救之?」騶忌 曰:「不若勿救。」段干朋曰:「不救則韓且折而入於魏,不 若救之。」田臣思曰:「『過矣君之謀也!秦、魏攻韓、楚,趙必 救之,是天以燕予齊也』。桓公曰:『善』。」乃陰告韓使者而 遣之。韓自以為得齊之救,因與秦、魏戰。楚、趙聞之,果 起兵而救之。齊因起兵襲燕國,取桑丘。

按:《通鑑綱目》:「安王二十二年,齊伐燕,魏、韓、趙伐齊。」 「安王二十三年,齊救衛。齊侯午薨,子因齊立,故齊君 貸卒。」

按《史記·田敬仲完世家》:「桓公午六年,救衛。桓公卒,子 威王因齊立。」是歲,故齊康公卒,絕無後,奉邑皆入田 氏。

按:《通鑑綱目》:「安王二十三年,趙襲衛,不克。齊侯貸卒, 無子,田氏遂并齊。」

安王二十四年魏韓趙伐齊。

按《史記田敬仲完世家》:「齊威王元年,三晉因齊喪,來 伐我靈丘。」

按:《通鑑綱目》:「安王二十四年,魏、韓、趙伐齊。」

烈王三年,燕敗齊師於林狐。魯、魏伐齊。按通鑑齊威王六年 按《史記田敬仲完世家》:「齊威王三年,三晉滅晉後而 分其地。六年,魯伐我,入陽關。晉伐我,至博陵。」

按:《通鑑綱目》:「烈王三年,燕敗齊於林狐,魯、魏伐齊。 烈王四年,衛伐齊,取薛陵。」按通鑑齊威王七年 按《戰國策》濮上之事,贅子死,章子走。盼子謂齊王曰: 「不如易餘糧於宋,宋王必說。」梁氏不敢過宋伐齊。齊 固弱,是以餘糧收宋也。齊復強,雖復責之宋,可不償。 因以為辭,攻之亦可。按注威王自九年後未嘗敗撓此蓋九年前事史記於是年書

「衛伐齊。」 濮上衛地,故附載於此。

按《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威王七年,衛伐我,取薛陵。」 「烈王六年,齊侯朝於京師。趙伐齊,封即墨大夫,烹阿 大夫。」

按《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威王九年,趙伐我,取甄。威王 初即位以來,不治,委政卿大夫,九年之間,諸侯並伐, 國人不治。於是威王召即墨大夫而語之曰:『自子之 居即墨也,毀言日至。然吾使人視即墨,田野闢,民人 給,官無留事,東方以寧。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譽也』。 封之萬家。召阿大夫語曰:『自子之守阿,譽言日聞。然 使使視阿,田野不闢,民貧苦。昔日趙攻甄,子弗能救, 衛取薛陵,子弗知,是子以幣厚吾左右,以求譽也』。」是 日烹阿大夫及左右嘗譽者,皆并烹之。遂起兵西擊 趙、衛,敗魏於濁澤而圍惠王。惠王請獻觀以和解。趙 人歸我長城。於是齊國震懼,人人不敢飾非,務盡其 誠,齊國大治。諸侯聞之,莫敢致兵於齊。

按:《通鑑綱目》:「烈王六年,齊侯來朝。趙伐齊,魏敗趙師 於懷。齊侯封即墨大夫烹阿大夫。」

顯王元年,齊伐魏,趙侵齊。按通鑑齊威王十一年 按《通鑑綱目》云云。

顯王 年,秦假道韓、魏以攻齊,齊使匡章擊之。按國策敘 於齊威王時史鑑俱不載

按《戰國策》,秦假道韓魏以攻齊,齊威王使章子將而 應之,與秦交和而舍。使者數相往來,章子為變其徽 章以雜秦軍。候者言章子以齊入秦,威王不應。頃之 間,候者復言章子以齊兵降秦,威王不應而此者三。 有司請曰:「言章子之敗者,異人而同辭,王何不廢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