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王二十年春三月,晉侯、齊侯盟于斂盂。夏四月,晉 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楚師敗績。五月 癸丑,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于 踐土。冬,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 人、秦人會于溫,遂圍許。
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晉、齊盟于斂盂。」不書。按《左 傳》,二十七年:冬,楚子及諸侯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 急。先軫曰:「報施救患,取威定霸,於是乎在矣。」狐偃曰: 「楚始得曹而新昏於衛。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齊、宋 免矣。」二十八年春,晉侯將伐曹,假道於衛,衛人弗許, 還自南河濟,侵曹伐衛。正月戊申,取五鹿。二月,晉侯、 齊侯盟于斂盂。衛侯請盟,晉人弗許。衛侯欲與楚,國 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說於晉。衛侯出居於襄牛。公子 買戍衛。楚人救衛,不克。公懼於晉,殺子叢以說焉。謂 楚人曰:「不卒戍也。」晉侯圍曹,攻之。三月丙午,入曹。宋 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 告楚不許。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 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 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 公說,執曹伯,分曹、衛之田以𢌿宋人。楚子入居於申, 使申叔去榖,使子玉去宋,曰:「無從晉師。」子玉使伯棼 請戰。王怒,少與之師。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復 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公拘宛春於衛,且私許 復曹、衛。曹、衛告絕於楚,子玉怒,從晉師。晉師退三舍, 辟之。楚眾欲止,子玉不可。夏四月戊辰,晉侯、宋公、齊 國歸父、崔夭、秦小子憖次于城濮。楚師背酅而舍。子 玉使鬥勃請戰。己巳,晉師陳於莘北,楚師敗績。晉師 三日館穀,及癸酉而還。甲午,至于衡雍。作王宮于踐 土。丁未,獻楚俘于王。癸亥,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要 言》曰:「皆獎王室,無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 其師,無克祚國。及其元孫,無有老幼。」秋七月丙申,振 《旅愷》以入于晉。冬,會于溫。丁丑,諸侯圍許。
襄王二十一年「夏六月,王子虎、魯侯、晉狐偃、宋公孫 固、齊國歸父、陳轅濤塗、秦小子憖、蔡人盟于翟泉」 按《春秋》僖公二十九年。按《左傳》二十九年夏,「公會 王子虎、晉狐偃、宋公孫固、齊國歸父、陳轅濤塗、秦小 子憖,盟于翟泉,尋踐土之盟,且謀伐鄭也。」
襄王二十二年夏狄侵齊。
按《春秋》僖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春,晉人侵鄭, 以觀其可攻與否。」狄間晉之有鄭虞也。夏,狄侵齊。 襄王二十五年春,齊侯使國歸父來聘。夏,狄侵齊。「冬 十月,魯侯如齊。」
按《春秋》,僖公三十三年。按《左傳》,三十三年春,齊國 莊子來聘,自郊勞至于贈賄,禮成而加之以敏。臧文 仲言於公曰:「國子為政,齊猶有禮,君其朝焉。臣聞之, 服於有禮,社稷之衛也。」夏,狄侵齊,因晉喪也。冬,如齊 朝,且弔,有狄師也。
襄王二十六年冬魯公孫敖如齊。
按《春秋文公元年》。按《左傳》元年冬,「穆伯如齊,始聘 焉,禮也。」
襄王二十七年冬,魯公子遂如齊納幣。
按《春秋文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冬,「襄仲如齊納幣, 禮也。」
襄王三十二年「秋八月,齊侯、宋公、衛侯、陳侯、鄭伯、許 男、曹伯會晉趙盾盟于扈。魯侯後至。」
按《春秋》文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八月,齊侯、宋公、 衛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晉趙盾盟于扈。晉侯立 故也。」
頃王元年夏,狄侵齊。
按:《春秋》文公九年。
頃王三年秋狄侵齊。
按:《春秋》文公十一年。
頃王六年「夏五月乙亥,齊侯潘薨,子舍立。秋九月甲 申,魯公孫敖卒于齊。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而自立。 冬,單伯如齊。齊人執單伯及子叔姬。」
按《春秋》文公十四年。按《左傳》:子叔姬妃齊昭公,生 舍。叔姬無寵,舍無威。公子商人驟施於國,而多聚士, 盡其家貸於公有司以繼之。十四年夏五月,昭公卒, 舍即位。秋七月乙卯夜,齊商人弒舍而讓元。元曰:「爾 求之久矣,我能事爾,爾不可使多蓄憾。將免我乎?爾 為之。」齊人定懿公,使來告難,故書以九月。齊公子元 不順懿公之為政也,終不曰公,曰「夫己氏。」襄仲使告 於王,請以王寵求昭姬於齊,曰:「殺其子,焉用其母?請 受而罪之。」冬,單伯如齊請子叔姬。齊人執之,又執子 叔姬。 按《公羊傳》,單伯之罪何?道淫也。惡乎淫?淫於 子叔姬。按《穀梁傳》:齊人執單伯,私罪也。單伯淫於 齊,齊人執之。齊人執子叔姬,叔姬同罪也。
匡王元年「夏,齊人歸魯公孫敖之喪。」秋,齊人侵魯西 鄙。「冬十二月,齊人歸魯子叔姬。」齊侯侵魯西鄙,遂伐 曹,入其郛。
按《春秋》文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季文子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