赧王四十一年,齊、魏合從。
按:《通鑑綱目》:「赧王四十一年,魏復與齊合從。」
赧王四十四年趙伐齊。
按《通鑑綱目》云云。
赧王四十五年秦伐齊擊剛壽。
按《史記田敬仲完世家》:「襄王十四年,秦擊我剛壽。」 按《通鑑綱目》:「赧王四十五年,秦伐齊,取剛壽。」
〈目〉穰侯言於秦王使客卿竈伐齊,取剛壽,以廣其陶邑。
赧王五十年,秦伐趙,趙以公子為質于齊。齊救趙,遂 以趙師伐燕、伐韓。齊君法章薨,子建立。
按《戰國策》,「趙太后新用事,秦急攻之。趙氏求救於齊, 齊曰:『必以長安君為質,兵乃出』。」太后不肯,大臣強諫, 太后明謂左右:「有復言令長安君為質者,老婦必唾 其面。左師觸讋願見,太后盛氣而揖之。入而徐趨,至 而自謝曰:『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不得見久矣。竊自 恕,恐太后玉體之有所郄也,故願望見』。」太后曰:「老婦 恃輦而行。」曰:「日食飲得無衰乎?」曰:「恃鬻耳。」曰:「老臣今 者殊不欲食。」乃自強步,日三四里,少益嗜食,和於身。 曰:「老婦不能。」太后之色少解。左師公曰:「老臣賤息舒 祺,最少,不肖而臣衰,竊愛憐之。願令補黑衣之數,以 衛王宮,沒死以聞。」太后曰:「敬諾。年幾何矣?」對曰:「十五 歲矣。雖少,願及,未填溝壑而託之。」太后曰:「丈夫亦愛 憐其少子乎?」對曰:「甚於婦人。」太后曰:「婦人異甚。」對曰: 「老臣竊以為媼之愛燕后,賢於長安君。」曰:「君過矣,不 若長安君之甚。」左師公曰:「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 遠。媼之送燕后也,持其踵,為之泣,念悲其遠也,亦哀 之矣。已行,非弗思也。祭祀必祝之,祝曰:『必勿使反』。豈 非計久長,有子孫相繼為王也哉?」太后曰:「然。」左師公 曰:「今三世以前,至於趙之為趙,趙王之子孫侯者,其 繼有在者乎?」曰:「無有。」曰:「微獨趙諸侯有在者乎?」曰:「老 婦不聞也。此其近者禍及身,遠者及其子孫。豈人主 之子孫則必不善哉?位尊而無功,奉厚而無勞,而挾 重器多也。今媼尊長安之位,而封以膏腴之地,多予 之重器而不及。今令有功於國,一旦山陵崩,長安君 何以自託於趙老臣以媼為長安君計短也。故以為 其愛不若燕后。」太后曰:「諾。恣君之所使之。」於是為長 安君約車百乘,質於齊,齊兵乃出。子義聞之,曰:「人主 之子也,骨肉之親也,猶不能恃無功之尊,無勞之奉, 以守金玉之重也,而況人臣乎?」
按《史記田敬仲完世家》:「襄王十九年卒,子建立。」 按《通鑑綱目》:「赧王五十年,秦伐趙,取三城,齊救卻之。 遂以趙師伐燕,取中陽,伐韓,取注人。齊君法章卒,子 建立。」國事皆決於其母太史氏。
赧王五十五年,秦攻趙,齊楚救之。趙請粟於齊,不與, 秦遂破趙。
按《史記田敬仲完世家》:「王建立六年,秦攻趙,齊、楚救 之。秦計曰:『齊、楚救趙,親則退兵;不親,遂攻之。趙無食, 請粟於齊,齊不聽。周子曰:『不如聽之以退秦兵,不聽 則秦兵不卻』。是秦之計中,而齊楚之計過也。且趙之 於齊,齊扞蔽也,猶齒之有脣也,脣亡則齒寒。今日亡 趙,明日患及齊楚。且救趙之務,宜若奉漏甕沃焦釜 也。夫救趙,高義也;卻秦兵,顯名也。義救亡國,威卻彊 秦之兵。不務為此,而務愛粟,為國計者過矣』。」齊王弗 聽。秦破趙於長平四十餘萬,遂圍邯鄲。
按:《通鑑綱目》:「赧王五十五年,秦王齕攻趙上黨,拔之。 白起、代將,大破趙軍,殺其將趙括,坑降卒四十萬。」 東周君六年,燕伐齊,拔聊城。齊以魯連書解圍,復伐 取之。
按《戰國策》,燕攻齊,下聊城,人或讒之,燕將懼誅,遂保 守聊城不敢歸。田單攻之歲餘,士卒多死而聊城不 下。魯連乃為書,約之矢以射城中,遺燕將曰:「吾聞之, 智者不倍時而棄利,勇士不怯死而滅名,忠臣不先 身而後君。今公行一朝之忿,不顧燕王之無臣,非忠 也;殺身亡聊城,而威不信於齊,非勇也;功廢名滅,後 世無稱,非智也。故智者不再計,勇士不怯死。今死生 榮辱,尊卑貴賤,此其一時也。願公之詳計而無與俗 同也。且楚攻南陽,魏攻平陸,齊無南面之心,以為亡 南陽之害,不若得濟北之利,故定計而堅守之。今秦 人下兵,魏不敢東面,橫秦之勢合,則楚國之形危。且 棄南陽,斷右壤,存濟北,計必為之。今楚、魏交退,燕救 不至,齊無天下之規,與聊城共據,期年之敝,即臣見 公之不能得也,齊必決之於聊城,公無再計。彼燕國 大亂,君臣過計,上下迷惑栗腹,以十萬之眾,五折於 外,萬乘之國被圍於趙,壤削主困,為天下戮。公聞之 乎?今燕王方寒心,獨立,大臣不足恃,國敝禍多,民心 無所歸。今公又以聊城之民,距全齊之兵,期年不解, 是墨翟之守也;食人炊骨,士無反北之心,是孫臏、吳 起之兵也。能已見於天下矣。故為公計,不如罷兵休 士,全車甲歸報燕王,燕王必喜,士民見公如見父母, 交游攘臂而議於世,功業可明矣。上輔孤主以制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