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9 (1700-1725).djv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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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為單伯與子叔姬故也。夏,齊人或為孟氏謀曰:「魯 爾親也。飾棺寘諸堂阜,魯必取之。」從之。卞人以告,惠 叔,猶毀,以為請立於朝以待命,許之。取而殯之。齊人 送之。書曰:「齊人歸公孫敖之喪」,為孟氏,且國故也。葬 視共仲聲。己不視帷堂而哭。襄仲欲勿哭,惠伯曰:「喪, 親之終也。雖不能始,善終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 美、救乏、賀善、弔災、祭敬、喪哀,情雖不同,毋絕其愛,親 之道也』。子無失道,何怨於人?」襄仲說,帥兄弟以哭之。 他年,其二子來,孟獻子愛之,聞於國。或譖之曰:「將殺 子。」獻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愛我聞,我以將 殺子聞,不亦遠於禮乎?遠禮不如死。一」人門於《句鼆》, 一人門於戾丘,皆死。齊人許單伯請而赦之,使來致 命。秋,齊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於晉。冬十一月,晉 侯、宋公、衛侯、蔡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盟於扈,尋新 城之盟,且謀伐齊也。齊人賂晉侯,故不克而還。於是 有齊難,是以公不會。齊人來歸子叔姬,王故也。齊人 侵我西鄙,謂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討其來朝 也。季文子曰:「齊侯其不免乎?已則無禮,而討於有禮 者?曰:『女何故行禮?禮以順天,天之道也。己則反天,而 又以討人,難以免矣。《詩》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 之不虐幼賤,畏于天也。在《周頌》曰:『畏天之威,于時保 之』。不畏于天,將何能保?以亂取國,奉禮以守,猶懼不 終,多行』』」無禮,弗能在矣。 按《公羊傳》齊人歸公孫敖 之喪。何以不言來?內辭也。脅我而歸之,筍將而來也。

筍者,竹箯,一名「編輿」,齊魯以此名之曰「筍」,將送也。為叔姬淫惡魯類,故取其尸置編輿中,傳送而來,脅魯令受之。

匡王二年春,「魯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穀,齊侯弗及 盟。夏六月戊辰,魯公子遂及齊侯盟于郪丘。」

按《春秋》文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王正月,及 齊平。公有疾,使季文子會齊侯于陽穀,請盟。齊侯不 肯,曰:『請俟君間』。」夏五月,公使襄仲納賂于齊侯,故盟 于郪丘。

匡王三年夏四月,齊侯伐魯北鄙。「六月癸未,齊侯、魯 侯盟于穀。冬,魯公子遂如齊。」

按《春秋》文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夏四月,齊侯 伐我北鄙,襄仲請盟。六月,盟于穀。冬,襄仲如齊拜穀 之盟。復曰:「臣聞齊人將食魯之麥,以臣觀之,將不能 齊君之語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

匡王四年「夏五月戊戌,齊人弒其君商人,子元立。秋, 魯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冬,魯夫人姜氏歸于齊。季 孫行父如齊。」

按《春秋》文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春,齊侯戒師, 期而有疾。醫曰:「不及秋,將死。」公聞之,卜曰:「『尚無及期』。 惠伯令龜卜楚丘占之曰:『齊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 不聞』。」二月丁丑,公薨。齊懿公之為公子也,與邴歜之 父爭田,弗勝。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僕納閻職 之妻,而使職驂乘。夏五月,公游於申池,二人浴於池 歜,以扑抶職。職怒。歜曰:「人奪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 何傷?」職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謀弒懿公, 納諸竹中。歸,舍爵而行。齊人立公子元秋。襄仲、莊叔 如齊。惠公立故,且拜葬也。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敬 嬴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長而屬諸襄仲,襄仲欲立之, 叔仲不可。仲見於齊侯而請之。齊侯新立而欲親魯, 許之。冬十月,仲殺惡及視而立宣公。夫人姜氏歸于 齊,大歸也。

匡王五年春正月,「魯公子遂如齊逆女。夏,魯季孫行 父如齊。齊侯、魯侯會于平州。魯公子遂如齊。」六月,齊 人取魯濟西田。

按《春秋》宣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正月,公子遂如 齊逆女,尊君命也。「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尊夫 人也。夏,季文子如齊納賂以請會,會于平州,以定公 位。東門襄仲如齊拜成。六月,齊人取濟西之田,為立 公故以賂齊也。」

定王元年秋,赤狄侵齊。

按:《春秋》宣公三年。

定王二年春正月,齊侯、魯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魯 侯伐莒,取向。夏六月,赤狄侵齊。秋,魯侯如齊。

按《春秋》宣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公及齊侯平莒 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

定王三年春,魯侯如齊。「秋九月,齊高固逆叔姬于魯。 冬,齊高固及子叔姬至魯。」

按《春秋》宣公五年。按《左傳》,五年「春,公如齊,高固使 齊侯止公,請叔姬焉。夏,公至自齊。」「秋,九月,齊高固來 逆女」,自為也。「冬來,反馬也。」

定王四年,王求后于齊。冬,召公逆后于齊。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宣公六年:「夏,定王使子服求 后于齊。冬,召桓公逆王后于齊。」

定王五年夏,齊侯、魯侯伐萊。

按《春秋》宣公七年。按《左傳》,七年「夏,公會齊侯伐萊。」 不與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