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0 (1700-1725).djvu/37

此页尚未校对

按《左傳》哀公二十七年:春,「越子使后庸來聘,且言邾 田封于駘上,二月,盟于平陽。三子皆從。康子病之,言 及。子贛曰︰:『若在此,吾不及此夫』!武伯曰︰:『然!何不召』?」曰︰: 「『固將召之』。文子曰︰:『他日請念公患三桓之侈也,欲以 諸侯去之。三桓亦患公之妄也,故君臣多間』。」公游于 陵阪,遇孟武伯於孟氏之衢,曰︰:「請有問於子,余及死 乎?」對曰︰:「臣無由知之。」三問,卒辭不對。公欲以越伐魯, 而去三桓。秋八月甲戌,公如公孫有陘氏,因孫于邾, 乃遂如越。國人施公孫有山氏。

《貞定王》四年,越王勾踐薨,子鼫與立。

按《史記越王勾踐世家》:「勾踐卒,子王鼫與立。」

索隱曰:《紀年》云︰「晉出公十年十一月,於粵子勾踐卒,是為菼,執次鹿郢立。」樂資云「《越語》謂鹿郢為鼫與也。」

按《吳越春秋》:二十七年冬,勾踐寢疾,將卒,謂太子興 夷曰:「吾自禹之後,承元常之德,蒙天靈之祐,神祗之 福,從窮越之地,籍楚之前鋒,以摧吳王之干戈。跨江 涉淮,從晉齊之地,功德巍巍,自致於斯,其可不誠乎? 夫霸者之後,難以久立,其慎之哉!」遂卒。興夷即位, 貞定王十年,越王鼫與薨,子不壽立。

按《史記越王勾踐世家》:「王鼫與卒,子王不壽立。」

索隱曰:《紀年》云「鹿郢立六年,卒,不壽立。」

《貞定王》二十年,越王不壽薨,子翁立。

按《史記越王勾踐世家》:「王不壽卒,子王翁立。」

索隱曰:《紀年》云「不壽立十年見殺,是為盲姑,次朱勾立。」

《威烈王》十四年,越王翁薨,子翳立。

按《史記越王勾踐世家》:「王翁卒,子翳立。」

索隱曰:《紀年》云:「於粵子朱勾,三十四年,滅滕。三十五年,滅郯。三十七年,朱勾卒。」

顯王三十五年,楚滅越。

按《史記·越世家》:「翳卒,子王之侯立。王之侯卒,子王無 彊立。」王無彊時,越興師北伐齊,西伐楚,與中國爭彊。 當楚威王之時,越北伐齊,齊威王使人說越王曰︰:「越 不伐楚,大不王,小不伯。」圖越之所為不伐楚者,為不 得晉也。韓、魏固不攻楚。韓之攻楚,覆其軍,殺其將,則 葉、陽翟危;魏亦覆其軍,殺其將,則陳、上蔡不安。故二 「晉之事越也,不至于覆軍殺將,馬汗之力不效,所重 于得晉者,何也?」越王曰︰:「所求于晉者,不至頓刃接兵, 而況于攻城圍邑乎?願魏以聚大梁之下,願齊之試 兵南陽、莒地,以聚常、郯之境,則方城之外,不南淮、泗 之間,不東商於析、酈、宋、胡之地,夏路以左不足以備 秦,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矣。則齊、秦」、韓、魏得志于楚 也。是二晉不戰而分地,不耕而穫之,不此之為,而頓 刀于河山之間,以為齊、秦用所待者如此。其失計奈 何其以此王也。齊使者曰︰:「幸也,越之不亡也,吾不貴 其用智之如目見毫毛而不見其睫也。今王知晉之 失計,而不自知越之過,是目論也。王所待于晉者,非 其汗馬之力也,又非可與合軍連和也,將待之以分 楚眾也。今楚眾已分,何待于晉?」越王曰︰:「奈何?」曰︰:「楚三 大夫張九軍北圍曲沃於中,以至無假之關者三千 七百里,景、翠之軍北聚魯、齊、南陽,分有大此者乎?且 王之所求者,鬥晉、楚也,晉、楚不鬥,越兵不起,是知二 五而不知十也。此時不攻楚,臣以是知越大不王,小 不伯。復讎、龐、長沙,楚之粟也;竟澤陵,楚之材也。越窺 兵通無假之關,此四邑者,不上貢事于郢矣。臣聞之, 圖王不王,其敝可以伯;然而不伯者,王道失也。故願 大王之轉攻楚也。」于是越遂釋齊而伐楚。楚威王興 兵而伐之,大敗。越殺王無彊,盡取故吳地至浙江,北 破齊于徐州,而越以此散。諸族子爭立,或為王,或為 君。濱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後七世,至閩君搖,佐諸 侯平秦。漢高帝復以搖為越王,以奉越後。東越閩君, 皆其後也。按《楚世家》:「威王七年,伐齊,敗之于徐州。」

按《吳越春秋》:「勾踐卒,興夷即位,一年卒,子翁翁卒。」

「子不揚,不揚卒,子無彊,無彊卒,子玉,玉卒,子尊,尊卒 子親。自勾踐至於親,其歷八主,皆稱霸,積年二百二 十四年,親眾皆失,而去瑯邪徙於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