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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王十四年夏四月庚辰,蔡公孫姓帥師滅沈,以沈 子嘉歸,殺之。

按《春秋》定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三月,劉文公合 諸侯于召陵,謀伐楚也。沈人不會于召陵,晉人使蔡 伐之。夏,蔡滅沈。秋,楚為沈故,圍蔡。

按《路史》:「沈逞奔楚,曾孫諸梁為右司馬,采于葉,為葉 氏、尹氏、諸梁氏、郄氏。」

《成公八年》,晉滅沈,沈子逞奔楚,字循之,後為沈氏。

惠王十九年「秋九月,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于貫。」 按《春秋》僖公二年。按《左傳》,二年秋「盟于貫,服江、黃 也。」

貫宋地。梁國蒙縣西北有貫城。「貫」與「貫」字相似。江國在汝南安陽縣。

按《史記·五帝本紀》:「黃帝娶于西陵氏之女,是為嫘祖, 為黃帝正妃,生二子,其後皆有天下。其一曰元囂,是 為青陽,青陽降居江水。」

正義曰:《括地志》云:「安陽故城在豫州新恩縣西南八十里。」應劭云:「『古江國也』。《地理志》亦云安陽,古江國也。」

按《路史》:「江,嬴國也,滅于楚。」

《惠王二十年》「秋,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會于陽穀」 按《春秋僖公三年》。按《左傳》,三年秋「會于陽穀,謀伐 楚也。」

惠王二十一年秋,魯公及江人、黃人伐陳。

按《春秋》僖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 師伐楚,屈完及諸侯盟。陳。轅濤塗謂鄭申侯曰:「師出 于陳鄭之間,國必甚病。若出于東方,觀兵于東夷,循 海而歸,其可也。」申侯曰:「善。」濤塗以告,齊侯許之。申侯 見曰:「師老矣,若出于東方而遇敵,懼不可用也。若出 于陳鄭之間,共其資糧屝屨,其可也。」齊侯說,與之虎 牢,執轅濤塗。秋,伐陳,討不忠也。

襄王二十八年「秋楚人圍江。冬晉陽處父帥師伐楚 以救江。」

按《春秋》文公三年。按《左傳》,三年「秋,楚師圍江。晉先 僕伐楚以救江。冬,晉以江故,告于周王。叔桓公。晉陽 處父伐楚以救江,門于方城,遇息公子朱而還。」 襄王二十九年秋,楚人滅江。

按《春秋》文公四年。按《左傳》,四年秋,「楚人滅江,秦伯 為之降服,出次不舉過數。大夫諫,公曰:『同盟滅,雖不 能救,敢不矜乎?吾自懼也』。君子曰:『《詩》云:『惟彼二國,其 政不獲;惟此四國,爰究爰度』。其秦穆之謂矣』。」

周有黃國,為小昊之後。

按《左傳》昭公元年:「子產對叔向曰:『昔金天氏有裔子 曰昧,為元冥師,生允格、臺駘,臺駘能業其官,宣汾洮, 障大澤,以處太原,帝用嘉之。沈、姒、蓐、黃,實守其祀』。」 按《路史》:「黃,嬴國也,滅于楚。」

桓王十六年「夏,楚子會諸侯于沈、鹿、黃、隨不會。」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八年「夏,楚子合諸侯于 沈、鹿、黃、隨,不會,使薳章讓黃。」

惠王二年春楚子伐黃。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莊公十九年冬,「巴人伐楚。」十 九年春,「楚子禦之,大敗于津。還,鬻拳弗納,遂伐黃,敗 黃師于踖陵。」

嬴姓國。今弋陽縣。弗納。楚子激其志,使別立功。楚子感其忠,遂伐黃國。踖陵,黃地。

惠王十九年「秋九月,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于貫。」 按《春秋》僖公二年。按《左傳》,二年秋「盟于貫,服江、黃 也。」

《惠王二十年》「秋,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會于陽穀」 按《春秋僖公三年》。按《左傳》,三年秋「會于陽穀,謀伐 楚也。」

惠王二十一年秋,魯及江人、黃人伐陳。

按《春秋》僖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 師伐楚,屈完及諸侯盟。陳。轅濤塗謂鄭申侯曰:「師出 于陳鄭之間,國必甚病。若出於東方,觀兵於東夷,循 海而歸,其可也。」申侯曰:「善。」濤塗以告,齊侯許之。申侯 見曰:「師老矣,若出於東方而遇敵,懼不可用也。若出 於陳鄭之間,共其資糧屝屨,其可也。」齊侯說,與之虎 牢,執轅濤塗。秋,伐陳,討不忠也。

惠王二十二年「秋八月楚子滅弦弦子奔黃。」

按《春秋》僖公五年。按《左傳》,五年秋,「楚鬥穀於菟滅 弦,弦子奔黃。於是江、黃、道、柏方睦於齊」,皆弦姻也。弦 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設備,故亡。

襄王三年冬楚人伐黃。

按《春秋》僖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冬,「黃人不歸 楚貢。冬,楚人伐黃。」

《襄王》四年夏楚人滅黃。

按《春秋》僖公十二年。按《左傳》,黃人恃諸侯之睦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