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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陵

按《漢書》本傳:「王陵,沛人也。始為縣豪。高祖微時,兄事 陵。及高祖起沛,入咸陽,陵亦聚黨數千人,居南陽,不 肯從沛公。及漢王之還擊項籍,陵迺以兵屬漢。項羽 取陵母置軍中,陵使至,則東鄉坐陵母,欲以招陵。陵 母既私送使者,泣曰:『願為老妾語陵,善事漢王。漢王 長者,毋以老妾故,持二心。妾以死送使者』。遂伏劍而」 死。項王怒,烹陵母。陵卒從漢王定天下,以善雍齒。雍 齒,高祖之仇,陵又本無從漢之意,以故後封陵為安 國侯。陵為人少文任氣,好直言。為右丞相二歲,惠帝 崩。高后欲立諸呂為王,問陵。陵曰:「高皇帝刑白馬而 盟曰:『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今王呂氏,非約也』。」 太后不悅,問左丞相平及絳侯周勃等皆曰:「高帝定 天下,王子弟。今太后稱制,欲王昆弟諸呂,無所不可。」 太后喜,罷朝。陵讓平、勃曰:「始與高帝唼血而盟,諸君 不在耶?今高帝崩,太后女主欲王呂氏,諸君縱欲阿 意背約,何面目見高帝於地下乎!」平曰:「於面折廷爭, 臣不如君;全社稷,安劉氏後,君亦不如臣。」陵無以應 之。於是呂太后欲廢陵,迺陽遷陵為帝,太傅,實奪之 相權。陵怒,謝病免,杜門竟不朝請,十年而薨。

張蒼

按《史記》本傳:「丞相蒼者,陽武人也。好書律歷。秦時為 御史,主柱下方書,有罪亡歸。及沛公略地過陽武,蒼 以客從攻南陽,蒼坐法當斬,解衣伏質,身長大,肥白 如瓠。時王陵見而怪其美士,乃言沛公,赦勿斬。遂從 西入武關,至咸陽。沛公立為漢王,入漢中,還定三秦。 陳餘擊走常山王張耳,耳歸漢,漢乃以張蒼為常山」 守,從淮陰侯擊趙。蒼得陳餘。趙地已平,漢王以蒼為 代相,備邊寇。已而徙為趙相,相趙王耳。耳卒,相趙王 敖,復徙相代王。「燕王臧荼反,高祖往擊之,蒼以代相 從攻臧荼有功,以六年中封為北平侯,食邑千二百 戶,遷為計相一月,更以列侯為主計四歲。」是時蕭何 為相國,而張蒼乃自秦時為柱下史,明習天下圖書 計籍,蒼又善用算律曆,故令蒼以列侯居相府,領主 郡國上計者。黥布反,漢立皇子長為淮南王,而張蒼 相之。十四年,遷為御史大夫。蒼與絳侯等尊立代王 為孝文皇帝。四年,丞相灌嬰卒,張蒼為丞相。自漢興 至孝文二十餘年,會天下初定,將相公卿皆軍吏,張 蒼為計相時,緒正律曆,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因故 秦時本以十月為歲首,弗革推五德之運,以為漢當 水德之時,尚黑如故,吹律調樂,入之音聲,及以比定 律令,若百工,天下作程品,至於為丞相,卒就之。故漢 家言律曆者,本之張蒼。蒼本好書,無所不觀,無所不 通,而尤善律曆。張蒼德王陵。王陵者,安國侯也。及蒼 貴,常父事王陵。陵死後,蒼為丞相,洗沐常先朝陵夫 人,上食,然後敢歸家。蒼為丞相十餘年,魯人公孫臣 上書言「漢土德時,其符有黃龍當見。」詔下其議張蒼, 張蒼以為非是,罷之。其後黃龍見《成紀》。於是文帝召 公孫臣以為博士,草《土德》之曆、制度,更元年。張丞相 由此自絀,謝病,稱老。蒼任人為中候,大為姦利。上以 讓蒼,蒼遂病免。蒼為丞相,十五歲而免。孝景前五年, 蒼卒,諡為文侯。子康代侯,八年卒,子類代為侯。八年, 坐臨諸侯喪,後就位,不敬,國除。初,張蒼父長不滿五 尺,及生蒼,蒼長八尺餘,為侯丞相。蒼子復長及孫,類 長六尺餘,坐法失侯。蒼之免相後,老,口中無齒,食乳, 女子為乳母,妻妾以百數,嘗孕者不復幸。蒼年百有 餘歲而卒。

按《漢書任敖傳》:「蒼著書十八篇,言陰陽律歷事。」按漢書蒼

《傳》至「為御史大夫」 止,而尊立孝文以後,乃附於《任敖傳》後,以蒼繼敖為御史大夫故也。《史記》唯著書失載,故補錄《漢書》一則於後。

申屠嘉

按《漢書》本傳:「嘉,梁人也。以材官蹶張從高帝擊項籍, 遷為隊率。從擊黥布,為都尉。孝惠時,為淮陽守。孝文 元年,舉故以二千石從高祖者,悉以為關內侯,食邑 三十四人,而嘉食邑五百戶。」十六年,遷為御史大夫。 張蒼免相,文帝以皇后弟竇廣國賢有行,欲相之,曰: 「恐天下以吾私廣國。」久念不可,而高帝時大臣餘見 無可者,乃以御史大夫嘉為丞相,因故邑封為故安 侯。嘉為人廉直,門不受私謁。是時大中大夫鄧通方 愛幸,賞賜累鉅萬。文帝常燕飲通家,其見寵如是。是 時嘉入朝而通居上旁,有怠慢之禮。嘉奏事畢,因言 曰:「陛下幸愛群臣,則富貴之,至於朝廷之禮,不可以 不肅。」上曰:「君勿言,吾私之。」罷朝,坐府中,嘉為檄召通 詣丞相府,不來且斬通。通恐,入言上。上曰:「汝第往,吾 今使人召若。」通至,詣丞相府,免冠徒跣,頓首謝嘉。嘉 坐自如,弗為禮,責曰:「夫朝廷者,高皇帝之朝廷也。通 小臣戲殿上,大不敬,當斬。吏,今行斬之!」通頓首,首盡 出血不解。上度丞相已困通,使使持節召通而謝丞 相曰:「此吾弄臣,君其釋之。」鄧通既至,為上泣曰:「丞相 幾殺臣。」嘉為丞相五歲,文帝崩,孝景即位二年,晁錯 為內史,貴幸用事,諸法令多所請變,更議以適罰,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