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1 (1700-1725).djvu/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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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餘,旌旗用文繡,以錦綢其杠。是日微雨,元哲慮霑」 濕,令解去。俄雨止,復斾之,旌幟數千皆倒繫杠上,識 者異之。及聞劍門陷,遂奔東川,數日,棄軍遯歸。入朝, 與昶同日宣制,檢校太尉、泰寧軍節度。昶卒,賜元哲 羊五百口、酒五百壺。元哲獻馬二百匹、白玉水晶鞍 勒副之。移鎮貝州。在鎮十餘年,亦有治跡。太平興國 初,移鎮定州。三年,加開府儀同三司。四年,從平太原, 就命為鎮州駐泊兵馬鈐轄。又從征幽州,率所部攻 城之西面。會班師,遣與軍器庫使藥可瓊、深州刺史 念金鎖、左龍武將軍趙延進、殿前都虞候崔翰、四方 館使梁迴、翰林使杜彥圭,帥兵帥兵歸屯定州。俄契 丹入寇,元哲與諸將校破之徐、河,以功封滕國公。入 為左龍武軍統軍,判右金吾衛仗,未幾,知滑州。淳化 初,病,求換瀕淮一小郡。養疾,移知滁州。卒,年五十五, 贈侍中。初,元哲在貝州,凡民輸稅者皆令出啇算,規 其餘羨,以備留使之用,人煩苦之。景德中,都官員外 郎孔揆使河北,表論其事,詔除之。有子十五人:隆記、 隆詁、隆說、隆詮,並進士及第。

李從誧

按《宋史南唐世家》:「李煜弟從誧,本名從謙,偽封吉王, 後降封諤國公。隨煜歸朝,為右領軍衛大將軍,遷右 龍武大將,歷知隨、復、成三州。上表改名。淳化五年,上 言貧不能自給,求外任。以本官充武勝軍行軍司馬, 月給奉錢三萬。」子仲偃,大中祥符八年舉進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