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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錄其舊績而勉其新功也。以司空兼百揆,如周以六卿兼三公,後世以他官平章事知政事,亦此類也。

湯以伊尹為上相仲虺為左相

按《書經太甲》:「惟嗣王不惠于阿衡。」

孔傳阿倚衡平。《正義》曰:古人所讀,「阿」、「倚」同音,故「阿」亦倚也。稱上謂之「衡」,故「衡」為平也。

按《咸有一德》:「伊尹既復政厥辟,將告歸,乃陳戒于德。」

伊尹,湯之上相,位為三公,必封為國君。又受邑于畿內,告老,致政事於君。欲歸私邑以自安,將離王朝,故陳戒以德也。

按《說命》:「昔先正保衡作我先王,乃曰:『予弗克俾厥后 惟堯舜,其心愧恥,若撻于市。一夫不獲,則曰:『時予之 辜。佑我烈祖,格于皇天。爾尚明保予,罔俾阿衡,專美 有商』』。」

孔傳《保衡》,伊尹也。言先世所取安以平也。阿衡、保衡,非常人之官名,蓋當時特以此名號伊尹也。

按《書序》:「伊尹相湯伐桀,升自陑,遂與桀戰于鳴條之 野,作《湯誓》。湯歸自夏,至于大坰,仲虺作誥。」

孔傳《仲虺》為湯左相奚仲之後。

按《詩經商頌允也》:「天子降于卿士,實維阿衡,實左右 商王。」

朱註「降」,言天賜之也。卿士,則伊尹也。阿衡、伊尹,官號也。

按:《左傳定公元年》:「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為

夏,車正奚仲遷于邳,仲虺居薛,以為湯左相。注:《仲虺》,奚仲之後。

按:《晉書職官志》:「成湯居亳,初置二相,以伊尹、仲虺為 之。」

中宗太戊以伊陟為相

按《書序》:「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穀共生于朝,伊陟贊 于巫咸,作《咸乂》四篇。」

孔傳伊陟,伊尹子,太戊,沃丁弟之子。祥妖怪,二木合生,七日大拱。不恭之罰,巫咸臣名。伊陟不先告太戊而告巫咸者,《君奭》云:「在太戊時則有若巫咸乂王家」,則咸是賢臣,能治王事,大臣見怪而懼,先共議論,而後以告君。

高宗武丁立傅說為相

按《書經說命》:王庸作書以誥曰:以台正于四方。台恐 德弗類,茲故弗言。恭默思道,夢帝賚予良弼,其代予 言。乃審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說築傅巖之野,惟 肖。爰立作相,王置諸左右。

成王作周官始立三公三孤之職

按《書經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論道經邦, 燮理陰陽。」

孔傳師,天子所師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於德義者。此惟三公之任,佐王論道,以經緯國事,和理陰陽,言有德乃堪之。

《官不必備》,惟其人。

孔傳三公之官,不必備員,惟其人有德乃處之。

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

孔傳此三官,名曰「三孤。」孤,特也。言卑於公,尊於卿,特置此三者。

貳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孔傳副貳三公,弘大道化,敬信天地之教,以輔我一人之治。

漢承秦制,設丞相或相國,佐天子理萬機。後改大司 徒,設太尉掌武事。後改大司馬,大將軍,軍國大事皆 預之,而御史大夫副丞相。後更名「大司空。」太師、太傅、 太保,仍古不常置。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 承天子,助理萬機。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 一年更名相國,綠綬。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 年復置一丞相,有兩長史,秩千石。哀帝元壽二年更 名大司徒。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 佐丞相舉不法。」

按:應劭曰:「丞者,承也;相者,助也。」荀悅曰:「秦本次國,命卿二人,是以置左右丞相,無三公官。」

太尉,秦官,金印紫綬,掌武事。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 四年初置大司馬,以冠將軍之號。宣帝地節三年置 大司馬,不冠將軍,亦無印綬官屬。成帝綏和元年初 賜大司馬金印紫綬,置官屬,祿比丞相,去將軍。哀帝 建平二年復去大司馬印綬、官屬,冠將軍如故。元壽 二年復賜大司馬印綬,置官屬,去將軍,位在司徒上。 有長史,秩千石。

按:應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為稱。司馬,主武也,諸武官亦以為號。」師古曰:「冠者加於其上,共為一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