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2 (1700-1725).djvu/128

此页尚未校对

久典史事,然而不能專勤屬述,時與校書郎劉模有 所緝綴,大較續崔浩故事,準《春秋》之體,而時有刊正。 自高宗迄於顯祖,軍國書檄,多允文也。末年,乃薦高 閭以自代。以定議之勳,進爵咸陽公,加鎮東將軍。尋 授使持節、散騎常侍、征西將軍、懷州刺史。允秋月巡 境,問民疾苦。至邵縣,見邵公廟廢毀不立,乃曰:「邵公 之德,闕而不禮,為善者何望?」乃表聞修葺之。允於時 年將九十矣,勸民學業,風化頗行。然儒者優游,不以 斷決為事。後正光中,中散大夫、中書舍人河內常景 追思允,帥郡中故老,為允立祠於野王之南,樹碑紀 德焉。太和二年,又以老乞還鄉里,十餘章,上卒不聽 許,遂以疾告歸。其年,詔以安車徵允,敕州郡發遣。至 都,拜鎮將軍,領中書監。固辭不許。又扶引就內,改定 《皇誥》。允上《酒訓》曰:「臣被敕論集往世酒之敗德,以為 《酒訓》。臣以朽邁,遭人倫所棄,而殊恩過隆,錄臣於將 歿之年,勗臣於已墜之地。奉命驚惶,喜懼兼甚,不知 何事可以上答。」伏惟陛下以叡哲之資,撫臨萬國;太 皇太后以聖德之廣,濟育群生,普天之下,罔不稱頌。 然日昃憂勤,虛求不已,思監往事,以為警戒。此之至 誠,悟通百靈,而況於百官士民?不勝踴躍,謹竭其所 見,作《酒訓》「一篇。但臣愚短,加以荒廢,辭義鄙拙,不足 觀採。伏願聖慈體臣悾悾之情,恕臣狂瞽之意。」其詞 曰:「自古聖皇,其為饗也,元酒在堂,而𨣧酒在下,所以 崇本重原,降於滋味,雖汎爵旅行,不及於亂。故能禮 章而敬不虧,事畢而儀不忒。非由斯致,是失其道,將 何以範時軌物,垂之於世?歷觀往代成敗之效」,吉凶 由人,不在數也。商辛耽酒,殷道以之亡;公旦陳誥,周 德以之昌。子反昏酣而致斃,穆生不飲而身光。或長 世而為戒,或百代而流芳。酒之為狀,變惑情性,雖曰 哲人,孰能自競。在官者殆於政也,為下者慢於令也。 聰達之士,荒於聽也;柔順之倫,興於諍也。久而不悛, 致於病也。豈止於病,乃損其命。諺亦有云:「其益如毫, 其損如刀。」言所益者,止於一味之益,不亦寡乎?言所 損者,夭年亂志。夭亂之損,不亦夥乎?無以酒荒而陷 其身,無以酒狂而喪其倫,迷邦失道,流浪漂津,不師 不遵,反將何因。《詩》不言乎?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朋友 之義也,作官以箴之,申謨以禁之,君臣之道也。其言 也善,則三覆而「佩之;言之不善,則哀矜而貸之。」此實 先王納規之意。往者有晉士多失度,肆散誕以為不 羇,縱長酣以為高達,《調酒》之頌,以相炫曜。稱堯舜有 千鍾百觚之飲,著非法之言,引大聖為譬,以則天之 明,豈其然乎?且子思有云:「夫子之飲,不能一升。」以此 推之,千鍾百觚,皆為妄也。今大魏應圖,重明御世,化 之所暨,無思不服,仁風敦洽於四海。太皇太后以至 德之隆,誨而不倦,憂勤備於皇情,誥訓行於無外,故 能道協兩儀,功同覆載,仁恩下逮,罔有不遵,普天率 土,靡不蒙賴。在朝之士,有志之人,宜克己從善,履正 存貞,節酒以為度,順德以為經,悟昏飲之美疾,審敬 慎之彌榮,遵孝道以致養,顯父母而「揚名。蹈閔、曾之 前軌,遺仁風於後生。仰以答所授,俯以保其成。可不 勉歟!可不勉歟!」高祖悅之,常置左右。詔允乘車入殿, 朝賀不拜。明年,詔允議定律令,雖年漸期頤,而志識 無損,猶心存舊職,披考史書。又詔曰:「允年涉危境,而 家貧養薄,可令樂部絲竹十人,五日一詣允,以娛其 志。」特賜允蜀牛一頭,「四望蜀車一乘,素几杖各一,蜀 刀一口,又賜珍味,每春秋常致之。」尋詔「朝晡給膳,朔 朢致牛酒衣服綿絹,每月送給。」允皆分之親故。是時 貴臣之門,皆羅列顯官,而允子弟皆無官爵,其廉退 若此。遷尚書散騎常侍。時延入,備几杖,問以政治。十 年,加光祿大夫,金章紫綬,朝之大議,皆咨訪焉。魏初 法嚴,朝士多見杖罰。允歷事五帝,出入三省五十餘 年,初無譴咎。初,真君中,以獄訟留滯,始令中書以經 義斷諸疑事。允據律評刑,三十餘載,內外稱平。允以 獄者,民之命也,常歎曰:「皋陶至德也。」其後英、蓼先亡。 劉、項之際,英布黥而王。經世雖久,猶有刑之餘釁,況 凡人能無咎乎?其年四月,有事西郊,詔以御馬車迎 允就郊所板殿觀矚,馬忽驚奔,車覆傷眉三處。高祖 文明太后遣醫藥護治,存問相望,司駕將處重坐,允 啟陳無恙,乞免其罪。先是,命中黃門蘇興壽扶侍允 曾雪中遇犬驚倒,扶者大懼,允慰免之,不令聞徹。興 壽稱「共允接事三年,未嘗見其忿色。」恂恂善誘,誨人 不倦,晝夜手常執書,吟詠尋覽。篤親念故,虛己存納。 雖處貴重,志同貧素。性好音樂,每至伶人絃歌鼓舞, 常擊節稱善。又雅信佛道,時設齋講,好生惡殺。性又 簡至,不妄交遊。顯祖平青、齊,徙其族望於代。時諸士 人流移遠至,率皆饑寒。徙人之中,多允姻媾,皆徒步 造門。允散財竭產,以相贍賑,慰問周至,無不感其仁 厚。收其才能,表奏申用。時議者皆以新附致異,允謂 取材任能,無宜屈抑。先是,允被召在方山作頌,志氣 猶不多損,談說舊事,了無所遺。十一年正月卒,年九 十八。初,允每謂人曰:「吾在中書時,有陰德,濟救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