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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安人也;方謀會同,而阻戎心,非懷遠也。此三者,名 實乖矣。且諸蕃,突厥為大,贄幣往來,願修和好有年 矣,若遣一使,召其大臣使赴行在,必欣然應命。突厥 受詔,則諸蕃君長必相率而來,我偃旗息鼓,不復事 矣。」說曰:「善,吾所不及。」因奏用其策,突厥果遣使來朝。 東封還,遷兵部侍郎。久之,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 平章事、兼御史大夫,遷黃門侍郎,拜侍中,兼吏部尚 書、弘文館學士。撰《瑤山往則》《維城前軌》二篇獻之,手 制褒美。詔皇太子、諸王於光順門見光廷,謝所以規 諷意。光廷又引壽安丞李融、拾遺張琪、著作佐郎司 馬利賓直弘文館,撰續《春秋經傳》。自戰國訖隋,表請 天子修經,光廷等作傳,書久不就。時有建言唐應為 「金德」者,中書令蕭嵩請百官普議,光廷以唐《符命表》 著天下久矣,不可改,亟奏罷之。二十年,封正平縣男。 初,知星者言上象變不利,大臣請禳之,光廷曰:「使禍 可禳而去,則福可祝而來也。」論者以為知命。卒,年五 十八,贈太師。初,吏部求人,不以資考為限,所獎拔惟 其才,往往得俊乂任之,士亦自奮。其後士人猥眾,專 務趨競,銓品枉橈。光廷懲之,因行儉長名榜,乃為《循 資格》,無賢不肖,一據資考配擬,又促選限盡正月任。 門下省主事閻麟之專主過官,凡麟之裁定,光廷輒 然可,時語曰:「麟之口,光廷手。」素與蕭嵩輕重不平,及 卒,嵩奏一切罷之。光廷所引,盡斥外官。博士孫琬以 其用循資格,非獎勸之誼,諡曰克平,時以為希嵩意。 帝聞,特賜諡曰忠憲,詔中書令張九齡文其碑。

韓休

按《唐書》本傳:「休,京兆長安人。父大智,洛州司功參軍。 其兄大敏,仕武后為鳳閣舍人。梁州都督李行褒為 部人告變,詔大敏鞫治。或曰:『行褒諸李近屬,后意欲 去之,無列其冤,恐累公』。大敏曰:『豈顧身枉人以死乎』? 至則驗出之。后怒,遣御史覆按,卒殺行褒,而大敏賜 死於家。休工文辭,舉賢良。元宗在東宮,令條對國政」, 與校書郎趙冬曦並中乙科。擢左補闕,判主爵員外 郎,進至禮部侍郎,知制誥。出為虢州刺史。虢於東、西 京為近州,乘輿所至,常稅廄芻。休請均賦它郡,中書 令張說曰:「免虢而與它州,此守臣為私惠耳。」休復執 論。吏白,恐忤宰相意。休曰:「刺史幸知民之敝而不救, 豈為政哉?雖得罪,所甘心焉。」訖如休請,以母喪解,服 除,為工部侍郎、知制誥,遷尚書右丞。侍中裴光廷卒, 帝敕蕭嵩舉所以代者,嵩稱休志行,遂拜黃門侍郎、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休直方,不務進趨,既為相,天下 翕然宜之。萬年尉李美玉有罪,帝將放嶺南。休曰:「尉 小官,犯非大惡。今朝廷有大姦,請得先治。」金吾大將 軍程伯獻恃恩而貪,「室宅輿馬,僭法度,臣請先伯獻, 後美玉。」帝不許。休固爭曰:「罪細且不容巨猾,乃置不 問。陛下不出伯獻,臣不敢奉詔。」帝不能奪。大率堅正 類此。初,嵩以休柔易,故薦之。休臨事或折正嵩,嵩不 能平。宋璟聞之曰:「不意休能爾,仁者之勇也。」嵩寬博 多可,休峭鯁,時政所得失,言之未嘗不盡。帝嘗獵苑 中,或大張樂,稍過差,必視左右曰:「韓休知否?」已而疏 輒至。嘗引鑒默不樂。左右曰:「自韓休入朝,陛下無一 日歡,何自戚戚」不?逐去之。帝曰:「吾雖瘠,天下肥矣。且 蕭嵩每啟事必順旨,我退而思天下不安寢。韓休敷 陳治道多訐直,我退而思天下寢必安,吾用休社稷 計耳。」後以工部尚書罷。遷太子少師,封宜陽縣子。卒, 年六十八,贈揚州大都督,諡曰「文忠。」寶應元年,贈太 子太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