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3 (1700-1725).djvu/72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五卷目錄

 公輔部名臣列傳二十五

  唐七

  張九齡       裴耀卿

  李適之       韋見素

  崔圓        房琯

  裴冕        李麟

  苗晉卿       張鎬

  李峴        李揆

  蕭華        裴遵慶

  楊綰

官常典第二百五卷

公輔部名臣列傳二十五

唐七

張九齡

按《唐書》本傳:「九齡,字子壽,韶州曲江人。七歲知屬文, 十三以書干廣州刺史王方慶,方慶歎曰:『是必致遠』。 會張說謫嶺南,一見厚遇之。居父喪,哀毀,庭中木連 理。擢進士,始調校書郎,以道侔伊呂科策高第,為左 拾遺。時元宗即位,未郊見,九齡建言:天,百神之君,王 者所由受命也。自古繼統之主必有郊配,蓋敬天命」, 報所受也。不以德澤未洽,年穀未登而闕其禮。昔者 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謂成王幼沖,周公居攝,猶用 其禮,明不可廢也。漢丞相匡衡曰:「帝王之事,莫重乎 郊祀。」董仲舒亦言:「不郊而祭山川,失祭之序,逆於禮, 故《春秋》非之。」臣謂衡、仲舒古之知禮,皆以郊之祭所 宜先也。陛下紹休聖緒,於今五載,而「未行大報,考之 於經,義或未通。今百穀嘉生,鳥獸咸若,夷狄內附,兵 革用弭,乃怠於事天,恐不可以訓。願以迎日之至,升 紫壇,陳采席,定天位,則聖典無遺矣。」又言:「乖政之氣, 發為水旱,天道雖遠,其應甚邇。昔東海枉殺孝婦,天 旱久之,一吏不明,匹婦非命,則天昭其冤。況六合元 元之眾,縣命於縣令,宅生於刺史,陛下所與共治,尤 親於人者乎?若非其任,水旱之繇,豈唯一婦而已?」今 刺史,京輔雄望之郡,猶少擇之;江淮隴蜀、三河大府 之外,稍非其人,繇京官出者,或身有累,或政無狀,用 牧守之任,為斥逐之地;或因附會,以忝高位。及勢衰, 謂之不稱京職,出以為州。武夫流外,積資而得,不計 於才。「刺史乃爾,縣令尚可言哉!」甿庶國家之本,務本 之職,乃為好進者所輕。承弊之民,遭不肖所擾,聖化 從此銷鬱,繇不選親人以成其敝也。古者刺史入為 三公,郎官出宰百里。今朝廷士入而不出,其於計私, 甚自得也。京師衣冠所聚,身名所出,從容附會,不勤 而成,是大利在於內,而不在於外也。智能之士,欲利 之心,安肯復出為刺史縣令哉?國家賴智能以治,而 常無親人者,陛下不革以法故也。臣愚謂欲治之本, 莫若重守令。守令既重,則能者可行。宜遂科定其資。 凡不歷都督刺史,雖有高第,不得任侍郎列卿;不歷 縣令,雖有善政,不得任臺郎給舍;都督守令雖遠者, 使無十年任外。如不為此「而救其失,恐天下猶未治 也。」又古之選士,惟取稱職,是以士修素行,而不為僥 幸,姦偽自止,流品不雜。今天下不必治於上古,而事 務日倍於前,誠以不正其本而設巧於末也。所謂末 者,《吏部條章》,舉贏千百,刀筆之人,溺於文墨,巧史猾 徒,緣姦而奮。臣以謂始造簿書,備遺忘耳。今反求精 於案牘而忽於人才,是所謂「遺劍中流,契舟以記」者 也。凡稱吏部能者,則曰「自尉與主簿,繇主簿與丞」,此 執文而知官次者也。乃不論其賢不肖,豈不謬哉!夫 吏部尚書、侍郎,以賢而授者也,豈不能知人?如知之 難,拔十得五,斯可矣。今膠以格條,據資配職,為官擇 人,初無此意。故時人有平配之誚,官曹無得賢「之實。」 臣謂選部之法,敝於不變。今若刺史、縣令精覈其人, 則管內歲當選者,使考才行,可入流品,然後送臺,又 加擇焉。以所用眾寡,為州縣殿最,則州縣慎所舉,可 官之才多,吏部因其成,無庸人之繁矣。今歲選乃萬 計,京師米物為耗,豈多士哉?蓋冒濫扺此爾。方以一 詩一判,定其是非,適使賢人遺逸,此明代之闕政也。 天下雖廣,朝廷雖眾,必使毀譽相亂,聽受不明,事則 已矣。如知其賢能,各有品第,每一官缺,不以次用之, 豈不可乎?如諸司要官以下等叨進,是議無高卑,唯 得與不爾。故清議不立而名節不修,善士守志而後 時,中人進求而易操也。朝廷能以令名進人,士亦有 修名獲利,利之「出,眾之趨也。不如此,則小者得於苟 求,一變而至阿私;大者許以分義,再變而成明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