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3 (1700-1725).djvu/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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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大政,邁居中治身循法無他過。久之,暴眩省中,輿 還第。詔大臣即問,固乞骸骨,罷為太子賓客。卒,年六 十,贈太子太傅。邁每有功緦喪,必容稱其服,而情有 加焉。叔下邽令休沐過家,邁終日與群子姪均指使, 無位貌之異。再娶無子,或勸畜姬媵,對曰:「兄弟之子, 猶子也,可以主後。所」得稟賜,皆賑婣舊之乏。其從父 弟起喪,還洛陽,過都,邁奏請往哭之盡哀。時執政自 以宰相尊,五服皆不過從問弔,而邁獨不徇,時議者 重其仁而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