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4 (1700-1725).djvu/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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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復之,將何所取?富室既盡,常平已廢,加之以師旅,因

之以饑饉,民之羸者必委死溝壑,壯者必聚而為盜 賊,此事之必至者也。」抗章至七八,帝使謂曰:「樞密,兵 事也,官各有職,不當以他事為辭。」對曰:「臣未受命,則 猶侍從也,於事無不可言者。」安石起視事,光乃得請, 遂求去,以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宣撫使。下令分義 勇戍邊,選諸軍驍勇士,募市井惡少年為奇兵,調民 造乾糒,悉修城池樓櫓,關輔騷然。光極言:「公私困敝, 不可舉事。而京兆一路皆內郡,繕治非急,宣撫之令 皆未敢從。若乏軍興,臣當任其責。」於是一路獨得免。 徙知許州,趣入覲,不赴,請判西京御史臺歸洛,自是 絕口不論事而求言。詔下,光讀之感泣,欲嘿不忍,乃 復陳六事,又移書責宰相吳充,事見《充傳》。蔡天申為 察訪,妄作威福,河南尹、轉運使敬事之如上官。嘗朝 謁應天院神御殿,府獨為設一班,示不敢與抗。光顧 謂臺吏曰:「引蔡寺丞歸本班。」吏即引天申,立監竹木 務官富贊善之下,天申窘沮,即日行。元豐五年,忽得 語澀疾,疑且死,豫作遺表置臥內,即有緩急,當以畀 所善者上之。官制行,帝指御史大夫曰:「非司馬光不 可。」又將以為東宮師傅,蔡確曰:「國是方定,願少遲之。」 《資治通鑑》未就,帝尤重之,以為賢於荀悅《漢紀》,數促 使終篇,賜以《潁邸舊書》二千四百卷。及書成,加資政 殿學士。凡居洛陽十五年,天下以為真宰相,田夫野 老皆號為司馬相公,婦人孺子亦知其為君實也。帝 崩,赴闕臨衛士望見,皆以手加額曰:「此司馬相公也。」 所至民遮道聚觀,馬至不得行,曰:「公無歸洛,留相天 子,活百姓。」哲宗幼沖,太皇太后臨政,遣使問所當先, 光謂開言路,詔榜朝堂,而大臣有不悅者,設《六語》云: 「若陰有所壞,犯非其分;或扇搖機事之重,或迎合已 行之令,上以徼倖希進,下以眩惑流俗,若此者罰無 赦。」后復命示光,光曰:「此非求諫,乃拒諫也。人臣惟不 言,言則入六事矣。」乃具論其情,改詔行之。於是上封 者以千數。起光知陳州,過關,留為門下侍郎。蘇軾自 登州召還,緣道人相聚號呼曰:「寄謝司馬相公,毋去 朝廷,厚自愛以活我。」是時天下之民,引領拭目,以觀 新政。而議者猶謂三年無改於父之道,但毛舉細事, 稍塞人言。光曰:「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 若安石、惠卿所建為天下害者,改之當如捄焚拯溺。 況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眾議甫定,遂罷保 甲團教,不復置保馬。廢市易法,所儲物皆鬻之,不取 息;除民所欠錢,京東鐵錢及茶鹽之法,皆復其舊。或 謂光曰:「熙、豐舊臣,多憸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義間 上,則禍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宋社,必無此事。」於是 天下釋然曰:「此先帝本意也。」元祐元年,復得疾,詔朝 會再拜勿舞蹈。時青苗、免役、將官之法猶在,而西戎 之議未決。光嘆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折簡與 呂公著云:「光以身付醫,以家事付愚子,惟國事未有 所託,今以屬公。」乃論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罷之。諸將 兵皆隸州縣,軍政委守令通決。廢提舉常平司,以其 事歸之轉運、提點刑獄。邊計以和戎為便,謂監司多 新進少年,務為刻急,令近臣於郡守中選舉,而於通 判中舉轉運判官。又立《十科薦士法》,皆從之。拜尚書 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免朝覲,許乘肩輿,三日一入省。 光不敢當,曰:「不見君不可以視事。」詔令子康扶入對, 且曰:「毋拜。」遂罷青苗錢,復常平糶糴法。兩宮虛己以 聽。遼、夏使至,必問光起居,敕其邊吏曰:「中國相司馬 矣,毋輕生事、開邊隙。」光自見言行計從,欲以身殉社 稷,躬親庶務,不舍晝夜。賓客見其體羸,舉諸葛亮食 少事煩以為戒。光曰:「死生命也。」為之益力。病革,不復 自覺,諄諄如夢中語,然皆朝廷天下事也。是年九月 薨,年六十八。太皇太后聞之慟,與帝即臨其喪。明堂 禮成,不賀。贈太師、溫國公,襚以一品禮服,賻銀絹七 千,詔戶部侍郎趙瞻、內侍省押班馮宗道護其喪歸 葬陝州,諡曰文正,賜碑曰「忠清粹德。」京師人罷市往 弔,鬻衣以致奠,巷哭以過車。及葬,哭者如哭其私親。 嶺南封州父老亦相率具祭。都中及四方皆畫像以 祀,飲食必祝。光孝友忠信,恭儉正直,居處有法,動作 有禮。在洛時,每往夏縣展墓,必過其兄旦。旦年將八 十,奉之如嚴父,保之如嬰兒。自少至老,語未嘗妄,自 言:「吾無過人者,但平生所為,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 耳。」誠心自然,天下敬信,陝洛間皆化其德,有不善,曰: 「君實得無知之乎?」光於物澹然無所好,於學無所不 通,惟不喜釋、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書,其誕吾不信 也。」洛中有田三頃,喪妻賣田以葬,惡衣菲食以終其 身。紹聖初,御史周秩首論光誣謗先帝,盡廢其法。章 惇、蔡卞請發冢斷棺,帝不許,乃令奪贈諡。仆所立碑, 而惇言不已,追貶清遠軍節度副使,又貶崖州司戶 參軍。徽宗立,復太子太保。蔡京擅政,復降正議大夫。 京撰《姦黨碑》,令郡國皆刻石。長安石工安民當鐫字, 辭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馬相公者,海 內稱其正直,今謂之姦邪,民不忍刻也。」官府怒,欲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