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4 (1700-1725).djvu/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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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不用,萬鍾非所顧也。」其所上章疏,語多激切,神宗 悉不付外,純仁盡錄申中書。安石大怒,乞加重貶。神 宗曰:「彼無罪,姑與一善地。」命知河中府,徙成都路轉 運使。以新法不便,戒州縣未得遽行。安石怒,純仁沮 格,因讒者遣使欲捃摭私事,不能得,使者以他事鞭 傷傳言者,屬官喜,謂純仁曰:「此一事足以塞其謗,請 聞於朝。」純仁既不奏使者之過,亦不折言者之非。後 竟坐失察僚佐燕游,左遷知和州,徙邢州。未至,加直 龍圖閣、知慶州。過闕入對,神宗曰:「卿父在慶著威名, 今可謂世職。卿隨父既久,兵法必精,邊事必熟。」純仁 揣神宗有功名心,即對曰:「臣儒家,未嘗學兵。先臣守 邊時,臣尚幼,不復記憶。且今日事勢,宜有不同,陛下 使臣繕治城壘,愛養百姓,不敢辭。若開拓侵攘,願別 謀帥臣。」神宗曰:「卿之才何所不能,顧不肯為朕悉心 爾。」遂行。秦中方饑,擅發常平粟賑貸,僚屬請奏而須 報,純仁曰:「報至無及矣,吾當獨任其責。」或謗其所全 活不實,詔遣使按視。會秋大稔,民讙曰:「公實活我,忍 累公邪?」晝夜爭輸還之,使者至,已無所負。邠寧間有 叢冢,使者曰:「全活不實之罪,于此得矣。」發冢籍骸上 之,詔本路監司窮治,乃前帥楚建中所封也。朝廷治 建中罪,純仁上疏言:「建中守法,申請間,不免有殍死 者,已坐罪罷去,今緣按臣而及建中,是一」罪再刑也。 建中猶贖銅三十斤。環州种古執熟羌為盜。流南方。 過慶呼冤。純仁以屬吏。非盜也。古避罪。訟,詔御史 治於寧州。純仁就逮,民萬數遮馬涕泗不得行,至有 自投於河者。獄成,古以誣告謫,亦加。純仁以他過黜 知信陽軍,移齊州。齊俗兇悍,人輕為盜劫,或謂:「此嚴 治之猶不能戢,公一以寬,恐不勝其治矣。」純仁曰:「寬 出于性,若強以猛,則不能持久;猛而不久,以治凶民 取玩之道也。」有西司理院,繫囚常滿,皆屠販盜竊而 督償者。純仁曰:「此何不保外使輸納邪?」通判曰:「此釋 之復紊官司,往往待其以疾斃于獄中,是與民除害 爾。」純仁曰:「法不至死,以情殺之,豈理也邪?」盡呼至庭 下,訓使自新,即釋去。期歲,盜減比年大半。丐罷,提舉 西京留司御史臺。時耆賢多在洛,純仁及司馬光皆 好客而家貧,相約為真率會,脫粟一飯,酒數行,洛中 以為勝事。復知河中,諸路閱保甲妨農,論救甚力。錄 事參軍宋儋年暴死,純仁使子弟視喪,小殮,口鼻血 出。純仁疑其非命,按得其妾與小吏姦,因會寘毒鱉 肉中。純仁問食肉在第幾巡,曰:「豈有既中毒而尚能 終席者乎?」再訊之,則儋年素不食鱉,其曰毒鱉肉者, 蓋妾與吏「欲為變獄,張本以逃死爾,實儋年醉歸,毒 于酒而殺之。」遂正其罪。哲宗立,復直龍圖閣、知慶州, 召為右諫議大夫,以親嫌辭,改天章閣待制兼侍講, 除給事中。時宣仁后垂簾。司馬光為政,將盡改熙寧、 元豐法度。純仁謂光:「去其泰甚者可也。差役一事,尤 當熟講而緩行,不然滋為民病。願公虛心以延眾論, 不必謀自己出。謀自己出,則諂諛得乘間迎合矣。役 議或難回,則可先行之一路,以觀其究竟。」光不從,持 之益堅。純仁曰:「是使人不得言爾。若欲媚公以為容 悅,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貴哉?」又云:「熙寧《按問》自 首之法既已行之,有司立文大深,四方死者,視舊數 倍,殆非先王寧失不經之意。」純仁素與光同志,及臨 事規正類如此。初,种古因誣純仁停任,至是,純仁薦 為永興軍路鈐轄,又薦知隰州。每自咎曰:「先人與种 氏上世有契義,純仁不肖,為其子孫所訟,寧論曲直 哉?」元祐初,進吏部尚書,數日,同知樞密院事。初,純仁 與議西夏,請罷兵棄地,使歸所掠漢人,執政持之未 決,至是,乃申前議。又請歸一漢人與十縑,事皆施行。 邊俘鬼章以獻,純仁請誅之塞上以謝邊人,不聽。議 者欲致其子收河南故地,故赦不殺。後又欲官之,純 仁復固爭,然鬼章子卒不至。三年,拜尚書右僕射兼 中書侍郎。純仁在位,務以博大開上意,忠篤革士風。 章惇得罪去,朝廷以其父老,欲畀便郡,既而中止。純 仁請置往咎而念其私情。鄧綰帥淮東,言者斥之不 已。純仁言:「臣嘗為綰誣奏坐黜,今日所陳,為綰已左 降,不宜錄人之過太深。」宣仁后嘉納,因下詔:「前日希 合附會之人,一無所問。」學士蘇軾以發策問為言者 所攻,韓維無名,罷門下侍郎補外。純仁奏:軾無罪,維 盡心國家,不可因譖黜官。及王覿言事忤旨,純仁慮 朋黨將熾,與文彥博、呂公著辨於簾前,未解。純仁曰: 「朝臣本無黨,但善惡邪正,各以類分。彥博、公著皆累 朝舊人,豈容雷同罔上?昔先臣與韓琦、富弼同慶曆 柄任,各舉所知,當時飛語指為朋黨,三人相繼補外。 造謗者,公相慶曰:『一網打盡,此事未遠,願陛下戒之』。」 因極言前世朋黨之禍,并錄歐陽修《朋黨論》以進。知 漢陽軍《吳處厚傳》致蔡確《安州車蓋亭》詩以為謗,宣 仁后上之諫官,欲寘於典憲。執政右其說,唯純仁與 左丞王存以為不可,爭之未定。聞太師文彥博欲貶 於嶺嶠,純仁謂左相呂大防曰:「此路自乾興以來,荊 棘近七十年,吾輩開之,恐自不免。」大防遂不敢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