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4 (1700-1725).djvu/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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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新州命下,純仁於宣仁后簾前言:「聖朝宜務寬厚, 不可以語言文字之間曖昧不明之過,誅竄大臣。今 舉動宜與將來為法,此事甚不可開端也。且以重刑 除惡,如以猛藥治病,其過也不能無損焉。」又與王存 諫於哲宗,退而上疏,其略云:「蓋如父母之有逆子,雖 天地鬼神不能容貸。父子至親,主於恕而已。若處之 必死之地,則恐傷恩。」確卒貶新州。大防奏:「確黨人甚 盛,不可不問。」純仁面諫「朋黨難辨,恐誤及善人。」遂上 疏曰:「朋黨之起,蓋因趨向異同。同我者謂之正人,異 我者疑為邪黨。既惡其異我,則逆耳之言難至;既喜 其同我,則迎合之佞日親,以至真偽莫知,賢愚倒置。 國家之患,率由此也。至如王安石止因喜同惡異,遂 至黑白不分,至今風俗猶以觀望為能。後來柄臣,固 合永為商鑑。今蔡確不必推治黨人,旁及枝葉。臣聞 孔子曰:『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則是舉用正直而 可以化枉邪為善人,不仁者自當屏跡矣,何煩分辨 黨人或恐有傷仁化」,司諫吳安詩、正言劉安世交章 擊純仁黨確,純仁亦力求罷。明年,以觀文殿學士知 潁昌府。踰年,加大學士、知太原府。其境土狹民眾,惜 地不葬。純仁遣僚屬收無主燼骨,別男女異穴,葬者 三千餘。又推之一路,葬以萬數計。夏人犯境,朝廷欲 罪將吏,純仁自引咎,求貶秩。有詔貶官一等,徙河南 府,再徙潁昌。召還,復拜右僕射,因入謝。宣仁后簾中 諭日:「或謂卿必先引用王覿、彭汝礪,卿宜與呂大防 一心。」對曰:「此二人實有士望,臣終不敢保位蔽賢,望 陛下加察。」純仁將再入也。楊畏不悅,嘗有言,純仁不 知。至是,大防約畏為助,欲引為諫議大夫。純仁曰:「諫 官當用正人,畏不可用。」大防曰:「豈以畏常言公邪?」純 仁始知之。後畏叛大防,凡有以「害大防者,無所不至。」 宣仁后寢疾,召純仁曰:「卿父仲淹可謂忠臣。在明肅 皇后垂簾時,唯勸明肅盡母道;明肅上賓,唯勸仁宗 盡子道。卿當似之。」純仁泣曰:「敢不盡忠!」宣仁后崩,哲 宗親政,純仁乞避位。哲宗語呂大防曰:「純仁有時望, 不宜去,可為朕留之。」且趣入見,問:「先朝行青苗法如 何?」對曰:「先帝愛民之意本深,但王安石立法過甚,激 以賞罰,故官吏急切,以致害民。」退而上疏,其要以為 青苗非所當行,行之終不免擾民也。是時用二三大 臣,皆從中出,侍從、臺諫官亦多不由進擬。純仁言:「陛 下初親政,四方拭目以觀,天下治亂,實本於此。舜舉 皋陶,湯舉伊尹,不仁者遠。縱未能如古人,亦須極天 下之選。」又群小力排宣仁后垂簾時事,純仁奏曰:「太 皇保佑聖躬,功烈誠心,幽明共監。議者不恤國事,一 何薄哉?」遂以仁宗禁言明肅垂簾事詔書上之,曰:「望 陛下稽倣而行,以戒薄俗。」蘇轍論殿試策問,引漢昭 變武帝法度事,哲宗震怒曰:「安得以漢武比先帝?」轍 下殿待罪,眾不敢仰視。純仁從容言「武帝雄才大略, 史無貶辭。轍以比先帝,非謗也。陛下親事之始,進退 大臣,不當如訶叱奴僕。」右丞鄧潤甫越次曰:「先帝法 度,為司馬光、蘇轍壞盡。」純仁曰:「不然。法本無弊,弊則 當改。」哲宗曰:「人謂秦皇、漢武?」純仁曰:「轍所論事與時 也,非人也。」哲宗為之少霽。轍平日與純仁多異,至是 乃服謝。純仁曰:「公,佛地位中人也。」轍竟落職知汝州。 全臺言:蘇軾行呂惠卿告詞,訕謗先帝,黜知英州。純 仁上疏曰:「熙寧法度,皆惠卿附會王安石建議,不副 先帝愛民求治之意。至垂簾之際,始用言者,特行貶 竄,今已八年矣。言者多當時御史,何故畏避不即納 忠?今乃有是奏,豈非觀望邪?」御史來之邵言:「高士敦 任成」都鈐轄日不法事,及蘇轍所謫太近。純仁言:之 邵為成都監司,士敦有犯,自當按發。轍與政累年,之 邵已作御史,亦無糾正。今乃繼有二奏,其情可知。純 仁凡薦引人材,必以天下公議,其人不知,自純仁所 出。或曰:「為宰相豈可不牢籠天下士,使知出於門下?」 純仁曰:「但朝廷進用,不失正人,何必知出於我邪?」哲 宗既召章惇為相,純仁堅請去,遂以觀文殿大學士 加右正議大夫、知潁昌府。入辭,哲宗曰:「卿不肯為朕 留,雖在外,於時政有見,宜悉以聞。」母事形跡。徙河南 府,又徙陳州。初,哲宗嘗言:貶謫之人殆似永廢。純仁 前賀曰:「陛下念及此,堯、舜用心也。」既而呂大防等竄 嶺表,會明堂肆赦,章惇先期言此數十人當終身勿 徙。純仁聞而憂憤,欲齋戒上疏申理之所親勸以勿 為觸怒,萬一遠斥,非高年所宜。純仁曰:「事至於此,無 一人敢言,若上心遂回,所繫大矣。不然,死亦何憾。」乃 疏曰:「大防等年老疾病,不習水土,炎荒非久處之地, 又憂虞不測,何以自存?臣曾與大防等共事,多被排 斥,陛下之」所親見。臣之激切,止是仰報聖德。向來章 惇、呂惠卿,雖為貶謫,不出里「臣向曾有言,深蒙陛 下開納,陛下以一蔡確之故,常軫聖念。今趙彥若已 死貶所,將不止一蔡確矣。願陛下斷自淵衷,將大防 等引赦原放。」疏奏,忤惇意,詆為同罪,落職知隨州。明 年,又貶武安軍節度副使,永州安置。時疾失明,聞命, 怡然就道。或謂近名,純仁曰:「七十之年,兩目俱喪,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