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4 (1700-1725).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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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工部尚書而遷是職,非黜責也。若曰文昌務簡,以 均勞逸為辭,斯為得體。」上然之。會邊警益急,詔文武 群臣各進策備禦。昉又引漢、唐故事,深以屈己修好、 弭兵息民為言,時論稱之。淳化二年,復以本官兼中 書侍郎、平章事、監修國史。三年夏,旱蝗,既雨,時昉與 張齊賢、賈黃中、李沆同居宰輔,以燮理非材,上表待 罪,上不之罪。四年,昉以私門連遭憂戚,求解機務,詔 不允,遣齊賢等諭旨,復起視事。後數月,罷為右僕射。 先是,上召張洎草制,授昉左僕射,罷相。洎言:「昉居燮 理之任,而陰陽乖戾,不能決意引退,俾居百僚師長 之任,何以示勸?」上覽奏,乃令罷守本官。晉侍中崧者, 與昉同宗,且同里,時人謂崧為東李家,昉為西李家。 漢末,崧被誅,至是其子璨自蘇州常熟縣令赴調,昉 為訟其父冤,且言「周太祖已為昭雪贈官,還其田宅, 錄璨而官之。然璨年幾五十,尚淹州縣之職,臣昔與 之同難,豈宜臣獨叨遇聖明?儻推一視之仁,澤及衰 微之祚,則已往之冤獲伸於下,而繼絕之恩永光簡 冊矣。」詔授璨著作佐郎,後官至右贊善大夫。明年,昉 年七十,以特進、司空致事。朝會宴饗,令綴宰相班,歲 時賜予,益加厚焉。至道元年正月望,上觀燈乾元樓, 召昉賜坐於側,酌御樽酒飲之,自取果餌以賜。上觀 京師繁盛,指前朝坊巷省署以諭近臣,令拓為通衢 長廊。因論晉、漢君臣昏闇猜貳,枉陷善良,時人不聊 生,雖欲營繕,其暇及乎?昉謂:「晉、漢之事,臣所備經,何 可與聖朝同日而語?若今日四海清宴,民物阜康,皆 陛下恭勤所致也。」上曰:「勤政憂民,帝王常事。朕不以 繁華為樂,蓋以民安為樂爾。」因顧侍臣曰:「李昉事朕, 兩入中書,未嘗有傷人害物之事,宜其今日所享如 此,可謂善人君子矣。」二年,陪祀南郊,禮畢入賀,因拜 舞仆地,臺史掖之以出,臥疾數日薨,年七十二。贈司 徒,諡文正。昉和厚多恕,不念舊惡,在位小心循謹,無 赫赫稱。為文章慕白居易,尤淺近易曉,好接賓客,江 南平,士大夫歸朝者多從之遊,雅厚張洎而薄張佖。 及昉罷相,洎草制,深攻詆之,而佖朔望必詣昉。或謂 佖曰:「李公待君素不厚,何數詣之?」佖曰:「我為廷尉日, 李公方秉政,未嘗一有請求,此吾所以重之也。」昉所 居有園亭別墅之勝,多召故人親友宴樂其中。既致 政,欲尋洛中九老故事。時吏部尚書宋琪年七十九, 左諫議大夫楊徽之年七十五,郢州刺史魏丕年七 十六;太常少卿致仕李運年八十;水部郎中朱昂年 七十一;廬州節度副使武允成年七十九;太子中允 致仕張好問年八十五;吳僧贊寧年七十八。議將集 會蜀寇而罷。昉素與盧多遜善,待之不疑。多遜屢譖 昉於上,或以昉告,不之信。及入相,太宗言及多遜事, 昉頗為解釋。帝曰:「多遜居常毀卿一錢不直」,昉始信 之。上由此益重昉。昉居中書日,有求進用者,雖知其 材可取,必正色拒絕之。已而擢用,或不足用,必和顏 溫語待之。子弟問其故,曰:「用賢人主之事,若受其請, 是市私恩也。故峻絕之,使恩歸於上。若不用者,既失 所望,又無善辭,取怨之道也。」初,超未有子,昉母謝方 娠,指腹謂叔母張曰:「生男當與叔母為子。」故昉出繼 於超。昉再相,因表其事,求贈所生父母官。詔贈其祖 溫太子太傅,祖母權氏莒國太夫人,超太子太師,謝 氏鄭國太夫人。昉素病心悸,數歲一發,發必彌年而 後愈。蓋典誥命三十餘年,勞役思慮所致。及居相位, 益加憂畏。有文集五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