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4 (1700-1725).djvu/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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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疏求解,不許。十月,以太子太保罷。在告三百日,有 司言當罷,奉詔賜如故。車駕臨問,端不能興,撫慰甚 至。卒,年六十六。贈司空,諡正惠。追封妻李氏涇國夫 人。以其子藩為太子中舍,荀大理評事,蔚千牛備身, 藹,殿中省進馬。端姿儀環秀,有器量,寬厚多恕,善談 謔,意豁如也。雖屢經擯退,未嘗以得喪介懷。善與人 交,輕財好施,未嘗問家事。李惟清自知樞密,改御史 中丞,意端抑己。及端免朝謁,乃彈奏常參官疾告逾 年,受奉者又構人訟堂吏過失,欲以中端。端曰:「吾直 道而行,無所愧畏,風波之言,不足慮也。」端祖兗,嘗事 滄州節度劉守文為判官。守文之亂,兗舉族被害。時 父琦方幼,同郡趙玉冒鋒刃紿監者曰:「此予之弟,非 呂氏子也。」遂得免。玉子文度為耀帥,文度孫紹宗十 餘歲,端視如己子,表薦賜出身。故相馮道鄉里世舊, 道子正之病廢,端分奉給之。端兩使絕域,其國歎重 之。後有使往者,每問「端為宰相否」,其名顯如此。景德 二年,真宗聞端後嗣不振,又錄蔚為奉禮郎。藩後病 足,不任朝謁,請告累年,有司奏罷其奉。真宗特令復 舊官,分司西京,給奉家居養病。端不蓄貲產,藩兄弟 貧匱,又迫婚嫁,因質其居第。真宗時,出內府錢五百 萬贖還之,又別賜金帛,俾償宿負,遣使檢校家事。藩、 荀皆至國子博士,蔚至太子中舍。

賈黃中

按《宋史》本傳:「黃中,字媧民,滄州南皮人,唐相耽四世 孫。父玭,字仲寶,晉天福三年進士,解褐。宋初為刑部 郎中,終水部員外郎,知浚儀縣,年七十卒。玭嚴毅善 教子,士大夫子弟來謁,必諄諄誨誘之。初通判鎮州, 葬,鄉黨群從之,未葬者十五喪,孤貧不自給者,咸教 育而婚嫁之。黃中幼聰悟,方五歲,玭每旦令正立展」 書卷比之,謂之《等身書》,課其誦讀。六歲舉童子科,七 歲能屬文,觸類賦詠。父常令蔬食,曰:「俟業成乃得食 肉。」十五舉進士,授校書郎、集賢校理,遷著作佐郎、直 史館。建隆三年,遷左拾遺,歷左補闕。開寶八年,通判 定州,判太常禮院。黃中多識典故,每詳定禮文,損益 得中,號為稱職。嶺南平,以黃中為採訪使,廉直平恕, 遠人便之。還奏利害數十事,皆稱旨。會克江表,選知 宣州。歲饑,民多為盜,黃中出己奉造糜粥,賴全活者 以千數,仍設法弭盜,因悉解去。太宗即位,遷禮部員 外郎。太平興國二年,知昇州。時金陵初附,黃中為政 簡易,部內甚治。一日,案行府署中,見一室扃鑰甚固, 命發視之,得金寶數十匱,計直數百萬,乃李氏宮閤 中遺物也。即表上之。上覽表,謂侍臣曰:「非黃中廉恪, 則亡國之寶,將汙法而害人矣。」賜錢三十萬。丁父憂, 起復視事。五年,召歸闕。有薦黃中文學高第,召試中 書,拜駕部員外郎、知制誥。八年,與宋白、呂蒙正等同 知貢舉,遷司封郎中,充翰林學士。雍熙二年,又知貢 舉,俄掌吏部選。端拱初,加中書舍人。二年,兼史館修 撰。凡再典貢部,多揀拔寒俊,除擬官吏,品藻精當。淳 化二年秋,與李沆並拜給事中、參知政事。太宗召見 其母王氏,命坐,謂曰:「教子如是,真孟母矣。」作詩以賜 之,頒賜甚厚。黃中素重呂端為人,屬端出鎮襄陽,黃 中力薦於上,因留為樞密直學士,遂參知政事。當世 文行之士,多黃中所薦引而未嘗言,人莫之知也。然 畏慎過甚,中書政事頗留不決。四年冬,與沆並罷守 本官。明年,知襄州。上言母老乞留京,改知澶州。辭日, 上戒之曰:「夫小心翼翼,君臣皆當然。若太過,則失大 臣之體。」黃中頓首謝。上因謂侍臣曰:「朕嘗念其母有 賢德,七十餘年未覺老,每」與之語,甚明敏。黃中終日 憂畏,必先其母老矣。因目參知政事蘇易簡曰:「易簡 之母亦如之。自古賢母不可多得。」易簡前謝曰:「陛下 以孝治天下,獎及人親,臣實何人,膺茲榮遇!」至道初, 黃中遘疾,詔令歸闕。會建儲宮,擇大臣有德望者為 賓友,黃中在選中以久疾,改命李至、李沆兼賓客,黃 中亦特拜禮部侍郎,代至兼祕書監。黃中素嗜文籍, 既居內閣,甚以為慰。二年,以疾卒,年五十六。其母尚 無恙,卒如上言,贈禮部尚書。上聞其素貧,別賜錢三 十萬。既葬,其母入謝,又賜白金三百兩。上謂之曰:「勿 以諸孫為念,朕當不忘也。」黃中端謹,能守家法,廉白 無私,多知臺閣故事,談論亹亹,聽者忘倦焉。在翰林 日,太宗召見,訪以時政得失。黃中但言:「臣職典書詔, 思不出位,軍國政事,非臣所知。」上益重之,以為謹厚。 及知政事,卒無所建明,時論不之許。有文集三十卷。

寇準

按《宋史》本傳:「準字平仲,華州下邽人也。父相,晉開運 中應辟為魏王府記室參軍。準少英邁,通《春秋》三傳。 年十九,舉進士。太宗取人,多臨軒顧問,年少者往往 罷去。或教準增年,答曰:『準方進取,可欺君邪』?後中第, 授大理評事,知歸州、巴東、大名府成安縣。每期會賦 役,未嘗輒出符移,唯具鄉里姓名揭縣門,百姓莫敢」 後期。累遷殿中丞、通判鄆州。召試學士院,授右正言、 直史館,為三司度支推官,轉鹽鐵判官。會詔百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