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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尚書左丞、同群牧制 置使,判尚書都省,止命舍人草詞。卒贈右僕射,諡文 莊。若訥彊學善記,自秦、漢以來,諸傳記無不該通,尤 喜申、韓、《管子》之書,頗明曆學。因母病,遂兼通醫書,雖 國醫皆屈伏。張仲景《傷寒論訣》、孫思邈《方書》及《外臺 祕要》久不傳,悉考校訛謬行之,世始知有是書。名醫 多出衛州,皆本高氏學焉。皇祐中,詔累黍定尺以制 鐘律,爭論連年不決。若訥以漢貨泉度一寸,依《隋書》 定尺十五種,上之,并損益祠祭服器,悉施用。有集二 十卷。

劉沆

按《宋史》本傳:「沆字沖之,吉州永新人。祖景洪,始楊行 密得江西,衙將彭玕,據州自稱太守,屬景洪以兵,欲 脅眾附湖南,景洪偽許之,復以州歸行密,退居不仕。 及徐溫建國,以禮聘之,不起,官其子煦為殿直都虞 候。父素不仕,以財雄里中,喜賓客,景洪嘗告人曰:『我 不從彭玕,幾活萬人,後世當有隆者』。因名所居北山」 曰後隆山,山有牛僧孺讀書堂,即故基築臺,曰聰明 臺。沆母夢衣冠丈夫曰:「牛相公來。」已而有娠,迺生沆。 及長,倜儻任氣,舉進士不中,自稱退士不復出,父力 勉之。天聖八年,始擢進士第二,為大理評事,通判舒 州。有大獄,歷歲不決,沆數日決之。章獻太后建資聖 浮圖,內侍張懷信挾詔命,督役嚴峻,州將至移疾不 敢出,沆奏罷懷信。再遷太常丞、直集賢院,出知衡州。 大姓尹氏欺鄰翁老子幼,欲竊取其田,乃偽作賣券, 及鄰翁死,遂奪而有之。其子訴於州縣,二十年不得 直。沆至,復訴之。尹氏持積歲稅鈔為驗,沆曰:「若田千 頃,歲輸豈特此耶?爾始為券時,嘗如敕問鄰乎?其人 固多在,可訊也。」尹氏遂伏罪。遷太常博士,歷三司度 支、戶部判官、同修起居注,擢右正言、知制誥,判吏部 流內銓。奉使契丹,館伴杜防彊沆以酒,沆霑醉,拂袖 起,因罵之,坐是出知潭州,又降知和州,改右諫議大 夫、知江州。時湖南蠻猺數出寇,至殺官吏,以沆為龍 圖閣直學士、知潭州兼安撫使,許便宜從事。沆大發 兵至桂陽,招降二千餘人,使散居所部,而蠻酋降者 皆奏命以官。又募土兵分捕餘黨,破桃油平、能家源, 斬馘甚眾。已而賊復出,殺裨將胡元,坐降知鄂州,徙 京南。遷給事中,徙洪州。還知審刑院,除知永興軍。頃 之,以龍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數發隱伏。祀明堂,遷 尚書工部侍郎。踰年,拜參知政事。初,沆在府,有張彥 方者,客越國夫人曹氏家,受富民金,為偽告敕,既敗, 繫獄。沆抵彥方死,辭不及曹氏。曹氏,張貴妃母也。沆 既用,諫官、御史皆謂沆於彥方獨不盡,疑以此進,爭 論之,帝不聽。貴妃薨,追冊皇后,沆為監護使。數月,拜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改園陵使。御史 中丞孫抃、御史范師道、毋湜言宰相不當為贈后典 葬,不報。既葬,賜后閤中金器數百兩,力辭而請其子 瑾試學士院,遂帖職。時中書可否多用例,人或援例 以訟,而法有不行。沆進言三弊,曰:「近臣保薦辟請,動 踰數十,皆浮薄權豪之流,交相薦舉,有司以之貿易, 而遂使省、府、臺、閣、華資要職、路分、監司、邊防寄任,授 非公選,多出私門。又職掌吏人遷補有常,而或減選 出官、超資換職,堂除便家,先次差遣之類,此近臣保 薦之弊,一也。審官、吏部銓、三班當入川、廣,乃求近地, 當入近地,又求在京及堂除升陟省府館職檢討之 類,此近臣陳丐親屬之弊,二也。其敘錢穀管庫之勞, 捕賊昭雪之賞,常格雖存,僥倖猶甚。以法則輕,以例 則厚。執政者不能持法,多以例與之。此敘勞干進之 弊三也。願詔中書、樞密,凡三事毋用例,餘聽如舊。」事 既施行,而眾頗不悅,尋如舊。文彥博、富弼復入為相, 彥博為昭文館大學士,弼監修國史,沆遷兵部侍郎, 位在弼下。論者以為非故事,由學士楊察之誤,乃帖 麻改沆監修國史,弼為集賢殿大學士。沆既疾,言事 官因言:「自慶曆後,臺諫官用事,朝廷命令之出,事無 當否,悉論之,必勝而後已。專務抉人陰私莫辨之事, 以中傷士大夫。」執政畏其言,進擢尤速。沆遂舉行御 史遷次之格,滿二歲者與知州。御史范師道、趙抃歲 滿求補郡,沆引格出之。中丞張昇等言沆挾私出御 史,時樞密使狄青亦因御史言罷知陳州,沆奏曰:「御 史去陛下將相,削陛下爪牙,此曹所謀,臣莫測也。」昇 等益辨論不已,罷沆為觀文殿大學士、工部尚書、知 應天府。遷刑部尚書,徙陳州。沆長於吏事,性豪率,少 儀矩,然任數善刺探權近過失,陰持之以軒輊取事, 論者以此少之。卒,贈左僕射兼侍中、知制誥。張瑰草 詞詆沆其家,不敢請諡,帝為篆墓碑曰《思賢之碑》。子 瑾嘗為天章閣待制,坐法免,後以功復職。

梁適

按《宋史》本傳,「適字仲賢,東平人,翰林學士顥之子也。 少孤,嘗輯父遺文及所自著以進。真宗曰:『梁顥有子 矣』。授祕書省正字,為開封二曹,知崑山縣,徙梧州,奏 罷南漢時民間折稅。更舉進士,知淮陽軍,又奏減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