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衛近侍,委之僕御,役民放牧。始至,即奪其居,俾飲 食之,殘傷桑果,百害蜂起。其僕御四出,無所拘鈐,私 鬻芻豆,瘠損馬駝。大德中,始責州縣正官監視,蓋暖 棚、團槽櫪以牧之。至治初,復散之民間,其害如故。監 察御史及河間路守臣屢言之。臣等議:「宜如大德團 槽之制,正官監臨,閱視肥瘠,拘鈐宿衛僕御,著為令。 兵戎之興,號為凶器,擅開邊釁,非國之福。蠻夷無知, 少梗王化,得之無益,失之無損。」至治三年,參卜郎盜, 始者劫殺使臣,利其財物而已,「至用大師,期年不戢, 傷我士卒,費國資糧。」臣等議:好生惡死,人之恆性。宜 令宣政院督守將,嚴邊防,遣良使抵巢招諭,簡罷冗 兵,明敕邊吏,謹守禦,勿生事,則遠人格矣。天下官田 歲入,所以贍衛士,給戍卒。自至元三十一年以後,累 朝以是田分賜諸王、公主、駙馬及百官宦者寺觀之 屬,遂令中書酬「直海漕,虛耗國儲。其受田之家,各任 土著姦吏為贓官,催甲斗級,巧名多取。又且驅迫郵 傳,徵求餼廩,折辱州縣,閉償逋負。至倉之日,變鬻以 歸。官司交忿,農民窘竄。臣等議:惟諸王、公主、駙馬寺 觀,如所與公主、桑哥剌吉及普安三寺之制,輸之公 廩,計月直折支以鈔,令有司兼令輸之省部,給之大 都。其所賜百官及宦者之田,悉拘還官,著為令。」國家 經費,皆取於民。世祖時,淮北內地,惟輸丁稅,鐵木迭 兒為相,專務聚斂,遣使括勘兩淮、河南田土,重併科 糧,又以兩淮、荊襄沙磧作熟收徵,徼名興利,農民流 徙。臣等議:宜如舊制,止徵丁稅,其括勘重併之糧,及 沙磧不可田畝之稅,悉除之。世祖之制,凡有田者悉 役之,民典賣田,隨收入戶。鐵木迭兒為相,納江南諸 寺賄賂,奏令僧人買民田者,毋役之以里正、主首之 屬,逮今流毒細民。臣等議:「惟累朝所賜僧寺田及亡 宋舊業,如舊制勿徵,其僧道典買民田,及民間所施 產業,宜悉役之,著為令。」僧道出家,屏絕妻孥,蓋欲超 出世表,是以國家優「視,無所徭役,且處之官寺,宜清 淨絕俗為心,誦經祝壽。比年僧道,往往畜妻子,無異 常人,如蔡道泰、班講主之徒,傷人逞欲,壞教干刑者, 何可勝數。俾奉祠典,豈不褻天瀆神。」臣等議:僧道之 畜妻子者,宜罪以舊制,罷遣為民。賞功勸善,人主大 柄,豈宜輕以與人。世祖臨御三十五年,左右之臣,雖 甚愛「幸,未聞無功而給一賞者。比年賞賜汎濫,蓋因 近侍之人,窺伺天顏喜悅之際,或稱乏財無居,或稱 嫁女取婦,或以技物呈獻,殊無寸功小善」,遞互奏請, 要求賞賜回奉,奄有國家金銀珠玉及斷沒人畜產 業。似此無功受賞,何以激勸?既傷財用,復啟倖門。臣 等議:「非有功勳勞效著明實蹟,不宜加以賞賜,乞著 為令。臣等所言,弒逆未討,姦惡未除,忠憤未雪,冤枉 未理,政令不信,賞罰不公,賦役不均,財用不節,民怨 神怒,皆足以感傷和氣。惟陛下裁擇,以答天意,消弭 災變。」帝不從。珪復進曰:「臣聞日食修德,月食修刑,應 天以實不以文,動民以行不以言。刑政失平,故天象 應之。惟陛下矜察,允臣等議,乞悉行之。」帝終不能從。 未幾,珪病增劇,非扶掖不能行。有詔:常見免拜跪,賜 小車,得乘至殿門下。帝始開經筵,令左丞相與珪領 之。珪進翰林學士吳澄等,以備顧問。自是辭位甚力, 猶封蔡國公,知經筵事,別刻蔡國公印以賜。泰定二 年夏,得旨暫歸。三年春,上遣使召珪,期於必見。珪至, 帝曰:「卿來時,民間如何?」對曰:「臣老少賓客,不能遠知。 真定、保定、河間,臣鄉里也,民飢甚。朝廷雖賑以金帛, 惠未及者十五六。惟陛下念之。」帝惻然,敕有司畢賑 之。拜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國公、經筵如 故。帝察其誠病,命養疾西山。繼得旨還家。未幾,起珪 商議中書省事,以病不起。四年十二月薨。遺命上蔡 國公印珪,嘗自號曰「澹庵。」子六人。
郭貫
按《元史》本傳:「貫字安道,保定人。以才行見推擇,為樞 密中書掾,調南康路經歷,擢廣西道提刑按察司判 官。會例格授濟南路經歷。至元二十七年,拜監察御 史,承詔分江北沿淮草地。劾淮西宣慰使昂吉兒父 子專權,久不遷調,蠹政害民。三十年,僉湖南肅政廉 訪司事。大德初,遷湖北道,言令四省軍馬以數萬計」 征八百媳婦國,深入炎瘴萬里不毛之地,無益於國。 五年,遷江西道,賑恤飢民,有惠政。入為御史臺都事。 八年,遷集賢待制,進翰林直學士。奉詔與遼陽行省 平章政事別速合徹里帖木兒往鎮高麗。十一年,召 為河東廉訪副使。至大二年,仁宗至五臺山,貫進見, 仁宗因問廉訪使滅里吉歹何以有「善政?」左右對曰: 「皆副使郭貫之教也。」因賜貫瑪瑙數珠、金織文幣。入 為吏部考功郎,遂拜治書侍御史。四年,除禮部尚書, 帝親書其官階,曰嘉議大夫,以授有司。皇慶元年,擢 淮西廉訪使,尋留不遣。改侍御史,俄遷翰林侍講學 士。明年,出為淮西廉訪使,建言宜置常平倉,考校各 路農事。延祐二年,召拜中書參知政事。明年,陞左丞, 加集賢大學士。五年,除太子詹事。貫言:「皇太子受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