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6 (1700-1725).djv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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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臺察,古制也。內則彈劾奸邪,外則察視非常,訪求 民瘼,裨益國政,無大於此。若去之,使上下專恣貪暴, 事豈可集耶?」阿合馬不能對。七年,詔釋京師繫囚。西 域人匿贊馬丁用事先朝,資累鉅萬,為怨家所告,繫 大都獄,既釋之矣,時希憲在告,實不預其事。是秋,車 駕還自上都,怨家訴於帝,希憲取堂判補署之,曰:「天 威莫測,豈可幸其獨不署以苟免耶?」希憲入見,以詔 書為言。帝曰:「詔釋囚耳,豈有詔釋《匿贊》《馬丁》耶?」對曰: 「不釋《匿贊》《馬丁》,臣等亦未聞有此詔。」帝怒曰:「汝等號 稱讀書,臨事乃爾,宜得何罪?」對曰:「臣等忝為宰相,有 罪當罷退。」帝曰:「但從汝言。」即與左丞相耶律鑄同罷。 一日,帝問侍臣:「希憲居家何為?」侍臣以讀書對。帝曰: 「讀書固朕所教,然讀之而不肯用,多讀何為?」意責其 罷政而不復求進也。阿合馬因讒之曰:「希憲日與妻 子宴樂爾。」帝變色曰:「希憲清貧,何從宴設?」希憲嘗有 疾,帝遣醫三人診視,醫言須用沙糖作飲,時最艱得, 家人求於外,阿合馬與之二斤,且致密意,希憲卻之 曰:「使此物果能活人,吾終不以奸人所與求活也。」帝 聞而遣賜之。嗣國王頭輦哥行省鎮遼陽,有言其擾 民不便者,十一年,詔起希憲為北京行省平章政事, 將行,肩輿入辭,賜坐。帝曰:「昔在先朝,卿深識事機,每 以帝道啟朕。及鄂漢班師,屢陳天命,朕心不忘。丞相, 卿實宜為,顧退托耳。遼霅戶不下數萬,諸王國婿分 地所在,彼皆素知卿能,故命卿往鎮,體朕此意。」遼東 多親王,使者傳令旨,官吏立聽。希憲至,始革正之。有 西域人自稱駙馬,營於城外,繫富民,誣其祖父嘗貸 息錢,索償甚急。民訴之行省,希憲命收捕之。其人怒, 乘馬入省堂,坐榻上,希憲命捽下,跪而問之曰:「法無 私獄,汝何人敢擅繫民?」令械繫之。其人惶懼求哀。國 王亦為之請,乃稍寬,令待對,舉營夜遁。俄詔國王歸 國,希憲獨行省事。朝廷降鈔買馬六千五百,希憲遣 買於東州,得羨餘馬千三百。希憲曰:「上之,則若自衒。」 即與他郡之不及者,以其直還官。長公主及國婿入 朝,縱獵郊原,擾民為甚。希憲面諭國婿,欲入奏之。國 婿驚愕,入語公主,公主出,飲希憲酒曰:「從者擾民,吾 不知也。請以鈔萬五千貫還,斂民之直,幸勿遣使者。」 自是,貴人過者,皆莫敢縱。十二年,右丞阿里海牙下 江陵,圖地形,上於朝,請命重臣開大府鎮之。帝急召 希憲還,使行省荊南,賜坐,諭曰:「荊南入我版籍,欲使 新附者感恩,未來者向化。宋知我朝有臣如此,亦足 以降其心。南土卑濕,於卿非宜。今以大事付託,度卿 不辭。賜田以養居者,馬五十以給從者。」希憲曰:「臣每 懼才識淺近,不能勝負大任,何敢辭疾,然敢辭新賜。」 復有詔,令希憲承制授三品以下官。希憲冒暑疾驅 以進,至鎮,阿里海牙率其屬郊迎,望拜塵中,荊人大 駭。即日禁剽奪,通商販,興利除害,兵民安堵。首錄宋 故宣撫、制置二司幕僚能任事者,以備采訪,仍擇二 十餘人隨材授職。左右難之,希憲曰:「今皆國家臣子 也,何用致疑。」時宋故官禮謁大府,必廣致珍玩,希憲 拒之,且語之曰:「汝等身仍故官,或不次遷擢,當念聖 恩,盡力報效。今所饋者若皆己物,我取之為非義。一 或係官,事同盜竊。若斂於民,不為無罪,宜戒慎之。」皆 感激謝去。令凡俘獲之人敢殺者,以故殺平民論;為 軍士所虜,病而棄之者,許人收養,病愈故主不得復 有立契券質賣妻子者,重其罪,仍沒入其直。先時,江 陵城外畜水捍禦,希憲命決之,得良田數萬畝,以為 貧民之業。發沙市倉粟之不入官籍者二十萬斛,以 賑公安之饑。大綱既舉,乃曰:「教不可緩也。」遂大興學, 選教官,置經籍,旦日親詣講舍,以厲諸生。西南溪洞 及思、播、田、楊二氏,重慶制置趙定應俱越界請降。事 聞,帝曰:「先朝非用兵不可得地,今希憲能令數千百 里外越境納土,其治化可見也。」關吏得江陵人私書, 不敢發,上之樞密臣,發之帝前,其中有曰:「歸附之初, 人不聊生,皇帝遣廉相出鎮荊南,豈惟人漸德化,昆 蟲草木咸被澤矣。」帝曰:「希憲不嗜殺人,故能爾也。」希 憲疾久不愈。十五年春,近臣董文忠言:江陵濕熱,如 希憲病何?即召希憲還。江陵民號泣,遮道留之不得, 相與畫像建祠。希憲還,囊橐蕭然,琴書自隨而已。帝 知其貧,特賜白金五千兩、鈔萬貫。五月,至上都,太常 卿田忠良來問疾,希憲謂曰:「上都聖上龍飛之地,天 下視為根本。近聞龍岡遺火,延燒民居,此常事耳,慎 勿令妄談地理者惑動上意。」未幾,果有數輩以徙置 都邑事奏,樞密副使張易、中書左丞張文謙與之廷 辨,力言不可,帝不悅。明日,召忠良質其事,忠良以希 憲語對。帝曰:「希憲病甚,猶慮及此耶?」其議遂止。詔徵 揚州名醫王仲明視希憲疾,既至,希憲服其藥,能杖 而起。帝喜謂希憲曰:「卿得良醫,疾向愈矣。」對曰:「醫特 善藥以療臣疾,苟能戒慎,則誠如聖諭。設或肆惰,良 醫何益?」蓋以醫諷諫也。會議立門下省,帝曰:「侍中非 希憲不可。」遣中使諭旨曰:「鞍馬之任,不以勞卿,坐而 論道,時至省中,事有必須執奏,肩輿以入可也。」希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