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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太子待之矣,今復何疑而弗決哉?」不報。已,陳《泰交要

務》,請君與臣交,大臣與小臣交,當事者與言事者交。 略言君臣否隔,伏禍隱憂。天下見臣等位冠群寮,而 終歲不一延「接,安得不輕?宮府隔絕,茫然不知事所 從出,安得不疑?既輕且疑,凜凜救過不及,焉能展布 四體,佐聖政萬一」已,又請錄用廢棄諸臣,並優旨褒 答,然竟不行。七月,彗星見,有詔修省。錫爵因請延見 大臣。又言:「彗漸近紫微,宜慎起居之節,寬左右之刑。 寡嗜欲以防疾,散積聚以廣恩。」踰月,復言:「彗已入紫 微,非區區用人行政所能消弭,惟建儲一事可以禳 之。蓋天王之象曰帝星,太子之象曰前星,今前星既 耀而不早定,故致此災。誠速行冊立,天變自弭。」帝皆 報聞,仍持首春待期之說。錫爵答奏,復力言之,又連 章懇請。十一月,皇太后生辰,帝御門受賀畢,獨召錫 爵煖閣,勞之曰:「卿扶母來京,誠忠孝兩全。」錫爵叩頭 對曰:「臣今日正恐忠孝兩虧。」因力請早定國本。帝曰: 「中宮有出,奈何?」對曰:「此說在十年前猶可,今元子已 十三,尚何待?況自古至今,豈有子弟十三歲猶不讀 書者?」帝頗感動。錫爵因請頻召對,保聖躬。退,復上疏 力請,且曰:「外廷以固寵陰謀,歸之皇貴妃,恐鄭氏舉 族不得安。惟陛下深省。」帝得疏,心益動。手詔諭錫爵: 「卿每奏必及皇貴妃,何也?彼數勸朕,朕以《祖訓》,后妃 不得與外事,安敢輒從?」錫爵上言:「今與皇長子相形 者惟皇貴妃子。天下不疑皇貴妃而誰疑?皇貴妃,不 引為己責而誰責?《祖訓》不與外事者,不與外廷用人 行政之事也。若冊立乃陛下家事,而皇三子又皇貴 妃親子,陛下得不與皇貴妃謀乎?且皇貴妃久侍聖 躬,至親且賢,外廷紛紛,莫不歸怨,臣所不忍。聞。臣六 十老人,力捍天下之口,歸功皇貴妃,陛下尚以為疑。 然則必如群少年盛氣以攻皇貴妃,而陛下反快於 心乎?」疏入,帝頷之。志、皋、位亦力請。居數日,遂有出閣 之命。而帝令廣市珠玉珍寶供出閣儀物,計直三十 餘萬。戶部尚書楊俊民等以故事爭,給事中王德完 等又力諫。帝遂手詔諭錫爵,欲易期。錫爵婉請,乃不 果易。明年二月出閣禮成,輔臣侍班,及用詞臣六人 侍講讀,俱如東宮儀,中外為慰。錫爵在閣時,嘗請罷 「罷江南織造,停江西陶器,減雲南貢金,出內帑賑河 南饑。」帝皆無忤,眷禮逾前後諸輔臣。其救李沂,力爭 不宜用廷杖,尤為世所稱。特以阿並封指,被物議。既 而郎中趙南星斥,侍郎趙用賢放歸,論救者咸遭譴 謫,眾指錫爵為之。雖連章自明,且申救,人卒莫能諒 也。錫爵遂屢疏引疾乞休。帝不欲其去,為出內帑錢 建醮祈愈。錫爵力辭,疏八上乃允。先累加太子太保, 至是命改吏部尚書,進建極殿,賜道里費,乘傳,行人 護歸。比行,《以懲忿怒》《躬廟饗》等十三事,進規歸。七年, 東宮建,遣官賜敕存問,賚銀幣羊酒。三十五年,廷推 閣臣。帝既用于慎行、葉向高、李廷機,還念錫爵,特加 少保,遣官召之,三辭,不允。時言官方厲鋒氣,錫爵進 密揭力詆,中有上於章奏一概留中,特鄙夷「之,如禽 鳥之音」等語。言官聞之大憤,給事中段然首劾之,其 同官胡嘉棟、宋一韓、周曰庠、張鳳彩、蕭近高、王元翰、 金士衡,御史馬孟禎、梁州彥、李光輝、陳于廷、王以寧 等論不已。錫爵亦自闔門養重,竟辭不赴。又三年,卒 於家,年七十七。贈太保,諡文肅。子衡,字辰玉,少有文 名,為舉首才自稱。因被論,遂不復會試。至二十九年, 錫爵罷相已久,始舉會試第二人,廷試亦第二,授編 修,先父卒。錫爵弟鼎爵,進士,累官福建提學副使。

陳于陛

按《明外史》本傳:「于陛,字元忠,大學士以勤子也。舉隆 慶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萬曆初,預修《世穆兩 朝實錄》,充日講官,累遷侍講學士,擢詹事,掌翰林院。 疏請早建東宮。十九年,拜禮部右侍郎,領詹事府事。 明年,改吏部,進左侍郎,教習庶吉士。奏言元子不當 封王,請及時冊立豫教。又請早朝勤政。皆不報。又明」 年,進禮部尚書,仍領詹事府事。于陛少從父,以勤習 國家故實,為史官,益究經世學,以前代皆修國史,而 本朝獨無疏言。「臣考史家之法,紀、表、志、傳,謂之正史。 宋去我朝近制尤可考。真宗祥符間,王旦等撰進太 祖、太宗兩朝正史,仁宗天聖間,呂夷簡等增入真宗 朝,名《三朝國史》。」此則本朝君臣自修「本朝正史之明 證也。我朝史籍,止有《列聖實錄》,正史闕焉未講。伏睹 朝野所撰次可備採擇者,無慮數百種。倘不及時網 羅,歲月浸邈,卷帙散脫,耆舊漸凋,事跡罕據,欲成信 史,將不可得。惟陛下立下明詔,設局編輯,使一代經 制典章犁然可攷,鴻謨偉烈,光炳天壤,豈非萬世不 朽盛事哉!」詔從之。二十二年三月,遂命詞臣分曹類 纂,以于陛及南京禮部尚書沈一貫、少詹事馮琦為 副總裁,而閣臣總裁之。其年夏,首輔王錫爵謝政,遂 命于陛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疏陳親大臣、錄遺 賢、獎外吏、核邊餉、儲將才、擇邊吏六事,末言以肅皇 帝之精明。而末年貪黷成風,封疆多事,則倦勤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