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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德四年,諭阿魯渾撒里,集賢翰林年老滿秩者陞 之,勿令輒去。

按《元史成宗本紀》:四年夏五月癸未,帝諭集賢大學 士阿魯渾撒里等曰:「集賢翰林乃養老之地,自今諸 老滿秩者陞之,勿令輒去,或有去者,罪將及汝,其諭 中書知之。」

大德五年。秋七月丁未,命監察御史檢照蒙古翰林 院案牘。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七年,除集賢翰林老臣預議國史院,進《五朝實 錄》。

按《元史成宗本紀》:「七年夏四月癸亥,藩臣陳天祥、張 孔孫、郭筠至京師,以天祥、孔孫為集賢大學士,筠為 昭文館大學士,皆同議中書省事。秋七月丙子,詔除 集賢、翰林老臣預議朝政,其餘三品以下年七十者, 各陞散官一等致仕。」十月,翰林國史院進《五朝實錄》, 「大德九年春二月辛丑,令翰林集賢院舉廉能識治」 體者三人。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十年,詔訪莊聖、順聖、裕聖三后儀範,以備紀錄, 命翰林院定孔廟樂名、樂章。

按《元史成宗本紀》:「十年春正月甲辰,詔詢訪莊聖皇 后、昭睿順聖皇后、徽仁裕聖皇后儀範中外之政,以 備紀錄。秋八月丁巳,京師文宣王廟成,行釋奠禮,牲 用太牢,樂用登歌,製法服三襲,命翰林院定樂名樂 章。」

武宗至大二年以尚書省復立令營建置御容實錄處于翰林國史院又命趙孟頫圖嘉禾藏諸祕書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二年秋九月戊子,尚書省臣 言,「翰林國史院,先朝御容實錄皆在其中,鄉置之南 省,今尚書省復立,倉卒不及營建,請買大第徙之。」制 可。按《仁宗本紀》,二年秋九月,河間等路獻嘉禾,有 異畝同穎,及一莖數穗者,命集賢學士趙孟頫繪圖, 藏諸祕書。

至大四年,定承旨等官員數,敕史院春秋致祭太祖、 太宗、睿宗御容,命擢用儒士成才者以翰林、祕書等 職。

按《元史仁宗本紀》,四年春三月,即皇帝位。夏五月壬 午,制定翰林國史院承旨五員,學士、侍讀、侍講、直學 士各二員。六月丁巳,敕翰林國史院春秋致祭太祖、 太宗、睿宗御容,歲以為常。秋閏七月丁卯,完澤、李孟 等言:「方今進用儒者,而老臣日以凋謝。四方儒士成 才者,請擢任國學、翰林祕書、太常或儒學提舉等職」, 俾學者有所激勸。帝曰:「卿言是也。自今勿限資級,果 才而賢,雖白身亦用之。」

仁宗皇慶元年陞翰林國史院秩改司直為經歷設都事一員選才學之士任職翰林

按《元史仁宗本紀》,皇慶元年春正月壬戌,陞翰林國 史院秩從一品,帝諭省臣曰:「翰林集賢儒臣朕自選 用,汝等毋輒擬進。人言御史臺任重,朕謂國史院尤 重。蓋御史臺是一時公論,國史院實萬世公論。」三月 戊申,改翰林國史院司直司為經歷司,置經歷、都事 各一員。夏六月己巳,選中外才學之士任職翰林。 皇慶二年,詔選學士纂修《國史》。復從趙簡請,選任翰 林讀、講學士。

按《元史仁宗本紀》:「二年夏四月甲申,詔遴選賢士,纂 修國史。六月己卯,河東廉訪使趙簡言,請選方正博 洽之士,任翰林侍讀、侍講學士,講明治道,以廣聖聽。 從之。」

延祐七年春三月英宗即位冬十月己巳敕翰林院譯詔關白中書

按:《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至治元年冬十月癸丑敕翰林集賢官年七十者毋致仕

按:《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至治二年,命翰林院同議興舉學校,令起居注悉書 言動,以付史館。

按《元史英宗本紀》:至治二年春三月己巳,中書省臣 言,「外郡學校廢弛,請仍命御史臺、翰林院、國子監同 議興舉。」從之。冬十一月戊申,御史李端言,「朝廷雖設 起居注,所錄皆臣下聞奏事目,上之言動,宜悉書之, 以付史館。」從之。

泰定帝泰定元年命儒臣進講經筵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元年春二月甲戌,浙江行 省左丞趙簡請開經筵及擇師傅,令太子及諸王大 臣子孫受學。遂命平章政事張珪、翰林學士承旨忽 都魯都兒迷失、學士吳澄、集賢直學士鄧文原,以《帝 範》《資治通鑑》《大學衍義》《貞觀政要》等書進講,復敕右 丞相也先鐵木兒領之。」

泰定四年。秋七月丁未。敕經筵講讀官。非有代不得 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