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7 (1700-1725).djvu/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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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會典》,「弘治六年奏准,每科一選,不拘地方,不限 年歲,待進士分撥辦事之後,行令有志學古者,各錄 其平日所作古文十五篇以上,限一月以裡投送禮 部。禮部閱試訖,編號分送翰林院考訂。文理可取者, 按號行取吏部。該司仍將各人試卷記號糊名,封送 內閣,照例考選。每科取選不過二十人,留者不過三 五人。」

世宗嘉靖六年定講大學衍義儀

按「《明會典》,嘉靖初,命儒臣進講《大學衍義》。六年,定講 《大學衍義》儀,於每月初三、初八、十三、十八、二十三、二 十八日,用經筵日講官二員進講,內閣學士一員侍 班。」

嘉靖八年罷選,留庶吉士,命吏部訪奏「中外學行卓 異之員入院,以備擢用。」

按《春明夢餘錄》:「八年己丑,大學士楊一清題請教習 庶吉士官。帝曰:『改選庶吉士,命官教習,乃太祖之制, 在當時固為盡善。邇年以來,祇為大臣市恩,無益於 國,此後不必選留,一體除用。中外諸臣,果有學行卓 異者,吏部訪奏入翰林,以備擢用』。」方獻夫上言:「館閣 乃儲才之地,賢相名臣多出其間。邇年以來,選留不 能盡公所教,或非其道,樹恩立黨,於國無益」,誠如聖 諭所云者,吏部訪收,信得其要。編修、檢討於主事、御 史、給事中、評事、中書、行人、博士、助教、推官、知縣、學官、 進士內訪補;講讀、修撰於郎中、員外、都、左右給事、寺 正、寺副、太僕、光祿丞、同知、知州、通判內訪補。其學士、 諭德、庶子、贊善、洗馬等官,亦論資序「遷,庶事體畫一, 經久可行。」帝從之。

嘉靖十年定「無逸殿講儀。」

按《明會典》:「嘉靖初,西苑無逸殿成。命輔臣及經筵日 講官、六卿侍經筵官,各撰《尚書無逸詩豳風》之。七月 講義一道,於無逸殿進講。十年,定無逸殿講儀。」 嘉靖十一年,更定考選庶吉士之制。

按:《明會典》:十一年,令內閣會同吏禮二部,覆試監察 御史,監試錦衣衛官校巡察

嘉靖十四年、令於文華殿考選庶吉士

按:《明會典》:十四年,令禮部引進士赴文華殿門外,賜 題考試。自後選庶吉士皆賜題,仍於東閣前考試。

神宗萬曆三年題准常朝午朝日記注起居史官位次

按《明會典》:「萬曆三年題准:常朝,該日記注起居史官 四員,列於東班各科給事中之上稍前,以便觀聽。午 朝,該日記注起居史官四員,列於御座西稍南。」

愍帝崇禎四年命翰林內外兼用

按《春明夢餘錄》:崇禎四年辛未考館後,因內閣票擬 疏中有「何況」二字,誤以為人名,票出,上摘而詰讓之, 遂有翰林內外兼用之旨。甲戌、丁丑皆不選館,以俸 深候考知推選授編、檢等官。至庚辰廷試召對,親拔 趙玉森等,授以檢討,命蔣德璟、王錫衮教習之。

皇清

《大清會典》:「翰林官員,職在侍從。」

禁庭進直

講筵記注

起居撰擬

冊誥等文纂修

《國史》諸書:順治元年,置翰林院為正三品衙門設。

漢學士一員,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各二員,侍讀、侍講各二員,修撰、編修、檢討、庶吉士,俱無定員。典籍二員,孔目一員。

翰林院,初係專設。順治二年,裁併內三院。十五年,復設。十八年,裁併內三院。康熙九年,復設正官。

滿、漢掌院學士各一員,俱兼禮部侍郎銜。滿、漢侍讀學士各三員。

滿、漢侍講學士各三員。

滿漢侍讀各三員

滿漢侍講各三員

史官

修撰 ,編修 、檢討已上俱無定員。

庶吉士無定員

首領官

滿、漢典簿各一員,滿、漢孔目各一員。

屬官

滿漢待詔各二員

滿筆帖式四十八員。內滿文三十員。滿、漢文十八員。漢軍筆帖式八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