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7 (1700-1725).djvu/47

此页尚未校对

是也。

梁相張策嘗為僧返俗應舉,亞台鄙之。或曰:「劉蔡輩 雖僧,未為人知,翻然貢藝,有何不可?」張策衣冠子弟, 無故出家,不能參禪訪道,抗跡塵外,乃於御簾前進 詩,希望恩澤。如此行止,豈掩人口?某十度知舉,十度 斥之。清河公乃東依梁主而求際會,蓋為天水拒棄, 竟為梁相也。

《獨異志》:晉王蒙、劉恢,並為中書侍郎,及宋輔政,俱加 侍中,時人故號為「入室之賓」也。

《國老談苑》:周世宗嘗欲以竇儀、陶穀並命為宰相,以 問范質,質曰:「穀有才無行。」儀執而不通。遂寢其事。太 祖又欲令參知政事,趙普憚其剛嚴,奏以薛居正代 之,終不入中書,亦其命也。

《歸田錄》:國朝宰相最少年者,惟王溥,罷相時父母皆 在,人以為榮。今富丞相弼入中書時年五十二,太夫 人在堂康強。後三年,太夫人薨,有司議贈卹之典,云 無見任宰相丁憂例。是歲三月十七日春宴,百司已 具。前一夕有旨:「富某母喪在殯,特罷宴。」此事亦前世 未有。

錢思公官兼將相,階勳品皆第一。自云:「平生不足者, 不得於黃紙書名。」每以為恨。

嘉祐二年,樞密使田公況罷為尚書右丞、觀文殿學 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罷樞密使當降麻,而止以制除。 蓋往時高若訥罷樞密使,所除官職正與田公同,亦 不降麻,遂以為故事。真宗時,丁晉公謂自平江軍節 度使除兵部尚書、參知政事,節度使當降麻,而朝議 惜之,遂止以制除。近者陳相執中罷使相,除僕射,乃 降麻,龐籍罷節度使,除觀文殿大學士,又不降麻,蓋 無定制也。

《筆錄》:舊制,宰相早朝上殿命坐,有軍國大事則議之, 常從容賜茶而退。自餘號令除拜,刑賞廢置,事無巨 細,並熟狀擬定進入。上於禁中親覽,批紙尾用御寶 可其奏,謂之「印畫」,降出奉行而已。由唐室歷五代,不 改其制,抑古所謂坐而論道者歟。國初,范魯公質、王 宮師溥、魏相仁溥在相位,上雖傾心眷倚,而質等自 「以前朝相,且憚太祖英睿,具劄子面取進止,朝退各 疏其事。所得聖旨,臣等同署字以志之。如此,則盡稟 承之,方免遺誤之失。」帝從之。自是奏御寖多,或至旰 昃,啜茶之禮尋廢,固無暇於坐論矣。於今遂為定式, 自魯公始也。

《聞見前錄》:呂晦叔、王介甫同為館職,當時閣中皆知 名士,每評論古今人物治亂,眾人之論必止於介甫, 介甫之論又為晦叔止也。一日論劉向當漢末言天 下事反覆不休,或以為忠義,或以為不達時變,議未 決。介甫來,眾問之,介甫卒對曰:「劉向強聒人耳。」眾意 未滿。晦叔來,又問之,則曰:「同姓之卿歟。」眾乃服。故介 甫平生待晦叔甚恭,嘗簡晦叔曰:「居京師二年,疵吝 積於心,每不自勝,一詣長者,即廢然而反。夫所謂德 人之容,使人之意消者,於晦叔得之矣。以安石之不 肖,不得久從左右,以求於心,而稍近於道。」又曰:「師友 之義,實有望於晦叔。」故介甫作相,薦晦叔為中丞。晦 叔迫於天下公議,反言新法不便。介甫始不悅,謂晦 叔「有驩兜、共工之奸」矣。

王荊公與呂申公素相厚,荊公嘗曰:「呂十六不作相, 天下不太平。」又曰:「晦叔作相,吾輩可以言仕矣。」其重 之如此。荊公薦申公為中丞,欲其為助。故申公初多 用條例司人作臺官,既而天下苦條例司為民害,申 公乃言新法不便。荊公怒其叛己,始有逐申公意矣。 方其薦申公為中丞,其辭以謂有八元、《八凱》之賢,未 半年所論不同,復謂有驩兜、共工之奸。荊公之喜怒 如此,初亦未有以罪申公也。會神宗語執政:呂公著 嘗言「韓琦乞罷青苗錢,數為執事者所沮,將興晉陽 之甲,以除君側之惡。」荊公因用此為申公罪,除侍讀 學士、知潁州。宋次道當制辭,荊公使之明著其語,陳 相晹叔以為不可。次道但云:「敷奏失實,援據非宜。」荊 公怒,自改之曰:「比大臣之抗章,因便殿之與對,輒誣 方鎮有除惡之謀,深駭予聞,無事理之實。」申公素謹 密,實無此言。或云:孫覺莘老嘗為上言,今藩鎮大臣 如此論列,而遭挫折,若當唐末五代之際,必有興晉 陽之甲,以除君側之惡者矣。上已忘其人,但記美鬚 誤以為申公也。熙寧四年,申公以提舉嵩山崇福宮 居洛,寓興教僧舍,欲買宅,謀於康節先生。康節曰:「擇 地乎?」曰:「不。擇材乎?」曰:「不。」康節曰:「公有宅矣。」未幾,得地 於白獅子巷。張文節相宅西隨高下為園宅,不甚宏 壯。康節、溫公、申公時相往來,申公寡言,見康節必從 容終日,亦不過數言而已。一日,對康節長嘆曰:「民不 堪命矣。」時荊公用事,推行新法者皆新進險薄之士, 天下騷然,申公所嘆也。康節曰:「王介甫者遠人,公與 君實引薦至此,尚何言?」公作曰:「公著之罪也。」十年春, 公起知河陽,河陽尹賈公昌衡率溫公、程伯淳餞於 福先寺上東院,康節以疾不赴。明日,伯淳語康節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