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謔編》:韓子華玉汝兄弟相繼命相。未幾,持國又拜 門下侍郎,甚有爰立之望。其家搆堂,欲榜曰「三相。」俄 持國罷政,遂請老。東坡聞之曰:「既不成三相堂,可即 名二相公廟耳。」
《龍川別志》:李文定與呂文靖同作相,李公直而疏,呂 公巧而密。李公嘗有所規畫,呂公覺其非所能及,問 人曰:「李門下誰為謀者?」對曰:「李無它客,其子東之慮 事過其父也。」呂公因謂李公:「公子東之才可用也,當 授以事任。」李公謙不敢當。呂公曰:「進用才能,此自夷 簡事,公勿預知。」即奏除東之西浙提刑。李公父子不 悟也,皆喜受命。二公內既不協,李公於上前求去。上 怪問其故,李奏曰:「老疾無堪,夷簡慢欺。」具奏所以。上 召呂而質之,時燕王貴盛,常為門生某求官,二公共 議許之。既而呂公遂在告,李公書奏與之,久之忘其 實,反謂呂獨私燕邸。呂公以案牘奏上,李慚懼待罪, 遂免去。其後王沂公久在外,意求復用。宋宣獻為參 知政事,甚善。呂公為沂公言曰:「孝先于公事契不淺, 果許,則宜善待之,不宜如復古也。」呂公笑然之。宣獻 曰:「公已位昭文,孝先至于集賢,處之可也。」呂公曰:「不 然,吾雖少,下之何害?」遂奏言:王曾有意復入,上許之。 呂公復言:願以首相處之。上不可,許以亞相。乃使宣 獻問其可否,沂公無所擇。既至,呂公專決事,不少讓, 二公又不協。王公復於上前求去,上問所以對如李 公去意,固問之,乃曰:「夷簡事多以賄成,臣不能盡記。」 王博文自陳州入知開封,所入三千緡。上驚,復召呂 公,請付有司治之,乃以付御史中丞。范諷推治無之, 乃請罪求去。蓋呂公族子昌齡以不獲用為怨。時有 言武「臣王博古嘗納賂呂公者,昌齡誤以博文告,王 不審,遂奏之。上大怒,遂以王公知鄆州,呂公亦以節 鉞知許州。參知政事宋宣獻、蔡文忠亦皆罷去。李公、 王公雖以疏短去位,然天下至今以正人許之。」 《珩璜新論》:「丞相封侯,自漢公孫弘始也。三公封侯,自 魏崔林始也;以災異策免三公,自東漢馬防始」也。「三 公在外」,自張溫始也。唐自武德以來,三公不居宰輔 者,惟王思禮一人已。
《緗素雜記》:「天子曰黃闥,三公曰黃閣,給事舍人曰黃 扉,太守曰黃堂。」凡天子禁門曰黃闥,以中人主之,故 號曰黃門令。秦漢有給事黃門之職事也。天子之與 三公,禮秩相亞,故黃其閣以示謙。《漢舊儀》云:「丞相聽 事門曰黃閣。」
又《王瑩傳》云:「既為公,須開黃閣。」張敬兒謂其妻嫂曰: 「我拜後府開黃閣」是也。黃門郎,給事於黃闥之內,入 侍禁中,後漢獻帝初,置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員各六 人。唐郭承嘏嘗為給事中矣,文宗謂宰臣曰:「承嘏久 在黃扉」是也。黃堂者,太守聽事之堂也,亦謂之雌堂。 杜詩為南陽太守,請郭丹為功曹,敕以丹事編署黃 「堂,以為後法是也。」或以大拜為身到黃扉,余所未喻。 故杜少陵《與嚴閣老》詩云:「扈聖登黃閣,明公獨妙年。」 宋子京《與王相公》云:「薰琴順署,雌閣偃藩。」又《和公序 再入玉堂》云:「七年辭玉署,再入佐黃扉。」《與徐舍人》云: 「果紆繡扆之知,趣上黃扉之試。」又《初到郡齋》云:「姑俟 天藏疾,雌堂日燕居。」又《謝寄公醪》云:「老依滴曲作蕃。」 〈闕〉月,例黃堂給宴醪。又《重修諸亭記》云:「太守牙居,惟 有黃堂便坐。」則三公為黃閣,給事舍人為黃扉,太守 為黃堂明矣。
《史記》:「甘羅者,甘茂孫也。茂既死,甘羅年十二,事秦相 文信侯呂不韋,後因說趙有功,始皇封為上卿,未嘗 為秦相也。世之人見其事秦相呂不韋,因相傳以為 甘羅十二為秦相,大誤也。」唐《資暇集》又謂:「相秦者是 羅祖,名茂。」以《史記》考之,又不然。「茂得罪於秦王,亡秦 入齊,又使於楚。楚王欲置相於秦,范蜎以為不可,故」 秦卒相向壽,而茂竟不得復入秦,卒於魏。以此觀之, 則茂亦未嘗相秦也。杜牧之《偶題》云:「甘羅昔作秦丞 相。」其亦不考其實而誤為之說也。
《石林詩話》:京師職事官舊皆無公廨,雖宰相執政,亦 僦舍而居。每遇出省,或有中批外奏急速文字,則省 吏遍持於私第呈押,既稽緩,又多漏泄。元豐初,始建 東西府於右掖門之前,每府相對為四位,俗謂之「八 位。」裕陵幸尚書省迴,嘗特臨幸,駐輦環視久之。時張 侍郎文裕以詩慶宰執,元參政厚之和云:「黃閣勢連 東鳳闕,紫樞光直右銀臺。」蓋東府與西闕相近,西府 正直右掖門。崇寧末,蔡魯公罷相,始賜第於梁門外。 大觀初再入,因不復遷府居,自是相繼,何丞相伯通、 鄭丞相達夫與今王丞相將明,皆賜第。援魯公例,皆 於私第治事。而二府往往多虛位,或為書局官指射 以置局,與元豐本意稍異也。
元豐既行官制,準唐故事,定宰相上事儀,以御史中 丞押百官班拜於階下,宰相答拜於阼階上。時王禹 玉除左僕射,蔡持正右僕射,神宗命即尚書省行之。 二人力辭,帝不可,曰:既以董正治官,不得不正其名 分,於始此國體,非為卿設也。」二人乃受命。時元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