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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省施行事,以由拳山所造紙,每張三文,與免戶 役准此。字令寫大準此。

《卻掃編》:唐之政令,雖出於中書門下,然宰相治事之 地,別號曰「政事堂」,猶今都堂也,故號令四方,其所下 書曰「堂帖。」國初猶因此制,趙韓王在中書,權任頗專, 故當時以謂「堂帖」勢力重於「敕命」,尋有詔禁止。其後 中書指揮事,凡不降敕者曰「劄子」,猶「堂帖」也。至道中, 馮侍中拯以左正言與太常博士彭惟節並通判廣 州,拯位本在惟節之上,及覃恩,遷員外郎,時寇萊公 為參知政事知印,以拯為虞部,惟節為屯田。其後廣 州又奏,仍使馮公繫御惟節之上,中書降劄子處分, 升惟節於上,仍特免勘罪。至是,拯封中書劄子奏呈, 且論除授不當,并訴免勘之事。太宗大怒曰:「拯既無 過非理,遭降資免勘,雖萬里之外,爭肯不披訴也!且 前代中書有堂帖指揮公事,乃是權臣假此名以威 福天下。太祖已令削去,因何卻置劄子?劄子與堂帖, 乃大同小異耳。」張洎對曰:「劄子是中書行遣小事文 字,猶京百司有符牒關刺,與此相似,別無公式文字, 可指揮常事。」帝曰:「自今但干近上公事,須降敕處分, 其合用劄子,亦當奏」裁,方可行遣。至元豐《官制》行,始 復詔尚書省已被旨事許用劄子,自後相承不廢,至 今用之。體既簡易,給降不難。每除一官,逮其受命,至 有降四五劄子者。蓋初畫旨而未給告,先以劄子命 之,謂之信劄。既辭免而不允,或允,又降一劄;又或不 候受告而俾先次供職,又降一劄。既命其人,又必俾 其官司知之,則又降一劄,謂之「昭劄」,皆宰執親押,欲 朝廷之務簡難矣。然予觀近代《公卿文集》中,凡辭免 上章,止云「准東上閤門告報」,則是猶未有信劄也。今 諸路帥司指揮,所部亦用劄子,其體與朝廷略同。然 下之言上,其非狀者亦曰劄子,名同而實異,不知其 義何也?

《唐史》載,姚崇為相,與張說不協。他日朝,崇曳踵為有 疾狀,帝召問之,因得留語。又蔣伸為翰林學士,宣宗 雅愛信之。一日,因語合旨,三起三留,曰:「他日不復獨 對卿矣。」伸不喻。未幾以本官同平章事。以此言之,則 唐宰相不得獨對矣。本朝宰執日同進呈公事,遇欲 有所密啟,必先語閤門使奏知,進呈罷,乃獨留,謂之 「留身。」此與唐制頗異。

國朝中書宰相、參知政事多不過五員,兩相則三參, 三相則兩參。咸平中,呂文穆、李文靖、向文簡,三相也; 王文正、王文穆,兩參也。景祐間,呂文靖、王文正、曾,兩 相也;宋宣獻綬、蔡文忠齊、盛文肅度,三參也。至和中, 文潞公、劉丞相沆、富文忠,三相也;王文安堯臣、程康 穆戡,兩參也。熙寧中,曾魯公、陳秀公升之,兩相也;王 荊公、韓康公、唐質肅三參也。

父子秉政,國初至靖康元年,凡十二家:王惠獻化基 參知政事,子安𥳑舉正參知政事。呂文靖宰相,子惠 穆公弼樞密使;正獻公著宰相;石元懿樞密使,子文 定中立參知政事。陳給事恕參知政事,子恭公宰相; 韓忠憲億參知政事,子獻肅絳宰相持國門下侍郎。 莊敏縝宰相。范文正參知政事,子忠宣宰相,彝叟尚 書右丞。《曹武惠彬》樞密使,子武穆瑋樞密副使。蔡丞 相確,子懋尚書左丞。蔡太師宰相,子攸領樞密院事。 韓忠獻宰相,子儀公宰相。曾宣靖宰相,子令綽簽書 樞密院。王侍郎博文同知樞密院,子忠簡疇樞密副 使。呂文靖之老也,「以司徒、監修國史兼譯經潤文使, 有軍國大事與中書門下、樞密院同」議以聞。正獻之 老也,復以司空、同平章軍國事,曾令綽之為簽書。宣 靖猶康寧,遂就養東府,士林尤以二家為盛事。 兄弟秉政,國初至政和,凡七家。陳文忠堯叟樞密使, 弟文惠堯佐宰相。「三韓」已見。《二呂》已見。《二范》已見。吳 正肅育參知政事,弟正憲充宰相。蔡太師弟元度卞 知樞密院。鄧觀文洵仁尚書右丞,弟少保洵武知樞 密院。

祖孫秉政,國初至紹興,凡四家。梁丞相適孫才甫子 美,中書侍郎。呂正獻孫舜徒好問,尚書右丞。富文忠 孫季申直柔,同知樞密。韓儀公孫似夫肖胄,簽書樞 密。

叔姪秉政,國初至大觀凡三家。呂文穆蒙正宰相。姪 文靖已見。胡文恭宿姪宗愈尚書右丞。林文節希同 知樞密。姪攄中書侍郎。

初置觀文殿大學士也。詔自今非嘗歷宰相不除,著 為令。宣和七年,先公自北門召為上清寶籙宮使,忽 有此授,方引故事退避,會北鄙之警,有詔復留。明年, 京師解嚴,復召為中書侍郎,遂拜相。時前告猶寄北 京左藏庫,淵聖遣中使取以賜先公,先公復力辭曰: 「臣今忝備宰輔,於此告受與不受,未有損益。然所以」 終不敢當者,蓋以除授之日猶未經歷,其於彝制終 有所妨,重失此名於天下也。儻聽臣言,使中外聞之, 知朝廷於祖宗法度無有大小,率循惟謹,顧不美乎? 上終不許,先公不得已受之。《謝表》略曰:「知章兩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