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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滎,足為盛事。」張說大稱之獲免,有愧前修,蓋謂是 也。

唐以宰相兼太清宮使。本朝祥符間,亦以首相領玉 清昭應宮使,又置景靈宮、會靈、祥源觀使,以次相及 樞密使次第領之,執政為副使,侍從為判官。天聖初, 昭應宮災,始罷輔臣、宮觀等使名。政和中,詔天下咸 建神霄玉清萬壽宮,復置使,宰相、使相領之,執政為 副使,侍從為判官。判官惟盛章嘗以開封尹領之,它 「未嘗命,而天下郡守皆兼管勾,通判兼同管勾,雖前 二府領州亦如之」,蓋欲重其事也。

輔臣既罷,領宮觀使,其後惟以使相、節度、宣徽使為 之,無所職掌,奉朝請而已。熙寧間,又有以使居外者, 王荊公以使相領集禧觀使,居金陵;張文定公以宣 徽南院使領西太一宮使,居睢陽之類,皆優禮也。元 祐間,梁左丞燾罷政事,除資政殿學士,特創「同醴泉 觀使」之名以命之。梁公言:「故事無以學士領宮觀使」 者,且同使之名,前所未有,力辭不受。然自是前二府 往往以學士直為宮觀使,而同使之名不復除矣。 故事,非宰相不為僕射,雖樞密使必嘗歷宰相乃得 之。天禧三年,南郊親祠禮畢,輔臣咸進官,時丁晉公 以吏部尚書參政事當遷,乃以檢校太尉兼本官為 樞密使,而端揆之尊不可得也。神宗即位覃恩時,王 懿恪拱辰以端明、龍圖兩學士、吏部尚書留守北京 當遷,乃以為太子少保,而兩學士如故。官制行,僕射 為特進。崇寧間,許沖元太尉始以中書侍郎為之,其 後踵之。鄭太宰、鄧少保皆以知樞密院為之,薛肇明 以門下侍郎為之。靖康初,復祖宗法度,時薛獨存因 改授金紫光祿大夫。

韓康公、王荊公之拜相也,王岐公為翰林學士,被召 命詞,既授旨,神宗因出手札示之曰:「已除卿參知政 事矣。」國朝以來,因命相而遂用草制,學士補其處,如 此者甚多,近歲亦時有之,世謂之潤筆執政。

元豐官制,雖以侍中、中書令、尚書令為三省長官,然 未有為之者。元祐初,既召文潞公還朝,以其名位已 崇,難所以處之者。時司馬溫公已拜左相,而右相韓 玉汝適去位,宣仁后遂欲以潞公為右相,謀之溫公, 公曰:「文某歷事累朝,年踰八十,且其再為相時,臣猶 為小官,今顧居其上,不可。」因請自為右相,而請以潞 公為左相。宣仁復難之,於是用呂許公故事,以本官 同平章軍國重事,且詔一月兩赴經筵,六日一入朝。 因至都堂與執政商量「『事,如遇有軍國機要事,即不 限時,並令入預參決。其餘公事,只委僕射以下簽書 發遣。」其後呂申公為右相,請退甚力。宣仁欲堅留之, 顧憐其老,欲以為攝太保、同平章軍國事。手札以問 范忠宣,忠宣以為「攝』字從來止施於祠祭,非所為官 稱。若別更一字,而使每至都堂,不限時出東府,執政 有議事,於便門過就之;若議事遲久,令堂廚具食。如 此則事皆曲盡,稱國家尊賢優老之意矣。」宣仁復手 札,謂:「以呂某德望,欲使兼一保傅官,務要外協人望, 實益勸講。然其官去保傅甚遠,欲以為行太保事,如 何」忠宣復對曰:「謹按《國朝典故》,天禧中,宰臣王旦元 是太保、平章事,以病乞退,加太尉、侍中。今公著官是 光祿大夫,職是右僕射。若以僕射加司空,則與王旦 相近,於典故不遠。若欲有益勸講,則平章事乃是執 政,自當十日一赴經筵,不必帶『行太保事』四字矣。」於 是始定議云:

國朝宰相、樞密使必以侍郎以上為之,若官舊尊則 守本官,官卑則躐遷侍郎。官制行,初相止除大中大 夫,崇寧後必超進數官,政和以後至有徑遷特進者。 靖康初,吳少宰敏初相,自中大夫躐遷銀青光祿大 夫,引故事自言,於是改大中大夫就職。

慶曆間,賈文元為昭文相,陳恭公為集賢相,會久旱, 引東漢策免三公故事自言。是時吳正肅為參知政 事,與文元不協,數爭議上前及此。中丞高若訥以為 「大臣不肅,故雨不時若」,而文元亦自請,故與正肅偕 罷。而恭公進位昭文,猶申前請,乃降授給事中,而輔 政如故。二參宋元憲自給事中降諫議,丁文簡自工 「部侍郎降中書舍人,數月而復云。」

國朝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必以諫議大夫為之,權御 史中丞亦然。熙寧中,始有本官帶待制、權中丞者。官 制後,初拜執政,遷中大夫,而中丞不復遷官矣。 祖宗時,凡官僕射及使相以上領州府,則稱「判。」元符 末,章僕射罷相,以特進守越州,止稱「知」,蓋謫也。宣和 中,余太宰深以少傅、節度使守福州,復稱知。靖康初, 白太宰時中守壽春府,李太宰邦彥守鄧州,始復故 事稱「判。」建炎中,呂僕射頤浩以使相守池、守潭、守臨 安,皆稱「知。」趙丞相鼎官本特進,再罷相,初以節度使 守紹興,後改本官守泉,皆稱「知。」近歲孟郡王忠厚以 使相守鎮江,亦稱「知」,後改婺州,會高開府世則亦守 溫州稱「判」,而孟亦改判婺州云。

舊制,宰相官僕射以上,敕尾不書姓,蓋用唐故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