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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宣和中,三公、三孤皆具;太師三人,蔡京、童貫、鄭伸;太

傅一人,王黼;太保二人,鄭居中、蔡攸;少師一人,梁師 成;少傅一人,余深;少保二人,鄧洵武、楊戩。

余頃見《國史槁富韓公傳》,稱少時范仲淹一見,以王 佐期之。蔡太師大書其旁曰:「仲淹之言,何足道哉!」 文臣簽書樞密院,始於石元懿初,稱樞密直學士簽 書樞密院事,竟以本院學士而簽書院事而已。至張 公齊賢、王公沔,皆直以諫議大夫為之,不復帶學士, 自是不復除。至熙寧八年,曾公孝寬始復自龍圖閣 直學士、起居舍人、樞密都承旨拜樞密直學士、簽書 樞密院事而不遷官,不賜球文帶。未幾,以憂去位。至 服闋,乃以端明殿學士判司農寺。元祐三年,趙公瞻 自中散大夫、戶部侍郎。六年,王公巖叟自左朝奉郎、 龍圖閣待制權知開封府。七年,劉公奉世自左朝請 大夫、寶文閣待制權戶部尚書,皆拜樞「密直學士、簽 書樞密院事,不遷官。趙公明年乃遷中大夫、同知樞 密院事。劉、王二公至罷,皆除端明殿學士。」是四公於 從班中資品尚淺,而躐遷執政,故有是命。蓋不盡以 執政之禮畀之,而必帶樞密直學士者,正用石元懿 故事也。紹聖以還,又復除。淵聖受禪之初,亟擢宮僚 耿南仲為執政,而西府「適無闕員,故復自徽猷閣直 學士、太子詹事拜簽書。」未幾,復欲命一執政使金,而 在位者皆不可遣,遽以兵部尚書路公允迪為簽書 而行。先是,樞密直學士已廢不置,改為述古殿直學 士,故二公皆超拜資政殿學士,雖簽書帶職,猶用故 事而非本意矣。自是遂相踵成例,凡簽書者必帶端 明、資政之職,至六曹尚書、翰林學士,皆執政之亞,徑 遷同知可也。然初拜亦必為簽書,而帶學士職,疑非 是。

武臣簽書樞密院,始於楊守一。端拱元年,自內客省 使、宣徽北院使為之。二年,張遜自鹽鐵使亦以宣徽 北院使為之。景德三年,韓崇訓自樞密都承旨、四方 館使以檢校太傅為之。同時,馬正惠公知節自樞密 都承旨、東上閤門使以檢校太保為之。天禧三年,曹 武穆公瑋自華州觀察使、鄜延副總管,以宣徽北院 使為之。明道二年,王武恭公德用自步軍副指揮使、 福州觀察使,以檢校太保為之。治平三年,郭宣徽逵 自殿前都虞候、容州觀察使,以檢校太保為之。建炎 三年,王淵自嚮德軍節度使、御營都統制,直以節度 使為之。

童貫之始入樞府也,官已為開府儀同三司,而但以 為權簽書樞密院、河西北面房公事。頃之乃進稱「權 領」,蓋以謂所掌止邊防一事,且姑使為之而已。又數 月,乃正稱「領樞密院事」,自是不復改。其後,蔡攸以少 師居樞府亦稱「領」,鄭太宰居中以故相居樞府亦稱 「領。」宣和間,凡官品已高而下行職事者皆稱「領」,如蔡 攸以保和殿大學士領殿中省,高俅以開府儀同三 司領殿前司,王革以保和殿大學士領開封尹之類 是也。靖康間,何丞相栗以資政殿學士、李丞相綱以 資政殿大學士皆領開封府職事,而別置尹。初,貫之 不稱知而稱「領」者,非尊之也,蓋猶難使之正居執政 之位,故創為此名。然鄧樞密洵武以少保知院,而實 居其下。慶曆間,呂許公以首相兼判樞密院事,論者 以為判名太重,未幾,改兼樞密使。元豐官制,廢樞密 使不置,則知院為長官。今領居知上,則判院之任也。 按:漢制,有領尚書,有平尚書。領尚書則將軍、大司馬、 特進為之,平尚書則光祿大夫、諫大夫之徒皆得為 之,則領之為重也久矣。

宇文樞密虛中自資政殿大學士以本職簽書樞密 院事,自陳職名太高,於是除去大稱,而直以學士為 之。

《玉堂雜記》:國初趙普中令為相,於廳事坐屏後置二 大甕,凡有人投利害文字,皆置中,滿即梴於通衢。李 沆文靖為相,當太平之際,凡建議務更張,喜激昂者 一切不用,曰:「以報國耳。」嗚呼,賢相思慮遠矣。至熙寧 初,王荊公為相,寢食不暇置條例司,潛論天下利害, 賢不肖雜用,賢者不合而去,不肖者嗜利獨留,盡變 更祖宗法度,天下紛然,以致今日之亂,益知趙中令、 李文靖得為相之體也。

《老學庵筆記》:「祥符東封,命王欽若、趙安仁並判兗州, 二公皆見任執政也。慶曆初,西鄙未定,命夏竦判永 興,陳執中、范雍知永興。一州二守,一府三守,不知當 如何分職事既非長貳,文移書判之類,必有程式,官 屬胥吏,何所稟承,史皆不載,莫可考也。然當時諫官 御史不以為非,諸公受之,亦不力辭,豈在其時亦為」 便於事耶?宣和中,復幽州以為燕山府,蔡靖知府,郭 藥師同知,既增「同」字,則為長貳,與慶曆之制不同。 蔡太師作相時,衣青道衣,謂之「太師青」,出入乘棕頂 轎子,謂之「太師轎子。」

蔡太師作相時,裹頭巾當面偶作一摺,謂之《太師錯 摺樣》。第中窗上下及中一二眼作方眼,餘作疏櫺,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