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用二十八宿,後更定,公、侯、伯本身并追封用「仁」、「義」、 「禮」、「智」字,蕃王及文官一品、二品本身同,三品以下用 十二「支」字,追封用「文」、「行」、「忠」、「信」等字。武官新製,續誥用 《千字文》,請誥仍用二十八宿。永樂以後,請誥用《急就 章》。蠻夷土官各從文武類編,每字編滿一千道,仍從 前續編。若王府并駙馬都尉,俱不編號。其底簿,王府 及儀賓共一扇,駙馬都尉、蕃王、土官各一扇,公、侯、伯 共一扇,文官一品二品各一扇,三品至五品共一扇, 六品至九品共一扇,武官請誥、續誥各一扇。外官品 級雖與京官相同,俱列于後。用寶完備收候。每年終 於御前奏過,送《古今通集》庫收貯。凡編完誥敕軸,會 同該部、該司該科官與尚寶司官、於皇極門用寶訖, 仍領回收貯,候該部請旨頒給。凡吏部兵部奏過應 該拘收追奪誥敕,俱會掌印官收貯燒燬,仍於《勘合 底簿》內明白開註。凡頒賜文武官扇,從司禮監辦完 送寫。凡大祀天地,分官二員,隨駕供事。凡《萬壽聖節》、 正旦、冬至及傳制、傳臚等項,分官四員,於皇極殿侍 班。凡冊封宗室,例充副使。凡會試、委官一員、與制敕 房官收掌試卷。凡武舉。正德十三年題准、委官一員、 與兵部屬官收掌試卷。凡寫武官誥敕并《謄黃》。監生 舊用八十名、後定為四十名、俱從兵部送用。天順八 年、令會同兵部堂上官選取。成化十三年題准、以二 十五名寫誥、十五名轉送通政司謄黃。凡行移各衙 門、俱從通政司轉行。凡各官俸、通政司關支。今自行 關支。監生月糧、兵部關支。凡每日各官并監生酒飯、 俱光祿寺供給。凡寫誥敕合用紙劄筆墨、具奏於司 禮監關支。其武官誥敕、合用紙劄筆墨。該兵部具奏、 行順天府買用。凡裱裝用寶勘合底簿等項、合用裱 褙等匠八名。工部每季差撥。應用南京中書舍人。後 不設
按《春明夢餘錄》:「誥敕房中書,永樂初,選翰林院文學 之臣六七人,直文淵閣,參典机務,誥冊制誥皆屬之, 而謄副繕正,則中書分直更入,事竣輒出。宣德間,三 楊始置廚饌於閣之東偏,而選能書者處于閣之西 小房,謂之西制敕房。諸學士則居閣之東五楹,專管 敕誥具稿,定正于閣臣,乃付中書繕進,謂之東誥敕 房。」而帶知制誥銜,則唯閣臣與諸學士而已,中書等 官不敢僭也。時諸學士每早與閣臣會食乃退。正統 九年,陳循入閣後,學士唯劉鉉一人過自遜避,退朝 止于東閣,不復會食視誥敕。以後學士皆因之。至後 誥敕悉委于中書,而中書稱為「內閣書辦。」
太祖洪武二十六年定選除中書舍人例
按:《明會典》:「凡中書舍人,洪武二十六年定,於進士、舉 人、監生內選除。間有大臣子孫廕授,或令識習字出 身者,不在此例。」
孝宗弘治十年授文華殿書辦監生試中書舍人
按《明會典》,「凡文華殿書辦,例以善書監生儒士選補, 食糧三年,司禮監題送吏部授職。」弘治十年,議照纂 修例,監生授試中書舍人,儒士授序班,仍舊辦事。
世宗嘉靖三十年再定選擇中書舍人例
按《明會典》,「凡制敕、誥敕兩房中書官,舊例皆以舉人、 監生、儒士相兼取用。」嘉靖三十年題准,「間于各衙門 相應官員及進士內選擇,其主事、評事改吏、禮二部 帶銜,進士授中書舍人,餘仍原職,分委兩房辦事。」 嘉靖四十四年,令以告選舉人考授中書。
按:《明會典》,「四十四年令于會試後告選舉人內,考三 四員,授試中書舍人職銜,送制敕房供事,許會試一 次。」
神宗萬曆元年定兩殿中書考滿官階
按《春明夢餘錄》:「萬曆元年,定兩殿中書九年考滿官 階,陞至正五品止。如再有年勞,止得加陞服俸。」
皇清
《大清會典》:「內閣首領官:滿典籍二員。漢軍典籍二員。」
漢典籍二員已上初制各設三員。康熙九年,定各設二員。俱以中書舍人掌理。
屬官滿侍讀十一員。內滿文五員,漢文六員,蒙古侍讀二員,漢軍侍讀二員。
「滿中書舍人七十五員,內滿文撰文二十員,辦事二十員。滿、漢撰文十七員,辦事十八員。蒙古中書舍人十九員,內撰文九員,辦事十員。漢軍中書舍人十三員,內撰文五員,辦事八員。漢中書舍人三十六員,內撰文六員,辦事三十員。中書科滿中書舍人一員。漢中書舍人八員。滿筆帖式十六員,內滿文十三員。滿」 、漢文三員。順治初,置中書科,設漢中書舍人十二員,推資俸深者一員,掌理科事。九年,增設滿記事官一員,同掌科事。十五年,裁漢中書舍人四員。十八年,令滿官掌印。康熙六年,仍推漢中書舍人資俸深者一員,同掌科事。九年,改滿記事官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