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閏月,詔王居門終月。

門謂路寢門也。鄭司農云:「《月令》十二月分在青陽明堂,總章元堂左右之位,惟閏月無所居,居于門,故於文王在門謂之閏。」

大祭祀、與執事卜日。

執事,大卜之屬。與之者,當視墨。

戒。及宿之日,與群執事讀《禮書》而協事。

訂義賈氏曰:「戒謂散齋七日,宿謂致齋三日。當此日,與群執事、預祭之官讀《禮書》而協事,恐事有失錯,物有不供故也。」鄭康成曰:「協,合也。」

祭之日,執書以次位常。

謂校呼之,教其所當居之處。

辨事者攷焉,不信者誅之。

謂「抵冒其職事。」

大會同朝覲,以《書》協禮事。

亦先習錄之也。

及將幣之日,執書以詔王。

將,送也。詔王,告王以禮事。

太師抱天時,與大師同車。

鄭司農云:「『大出師,則太史主抱式以知天時、處吉凶。史官主知天道,故《國語》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春秋傳》曰:『楚有雲如眾赤鳥夾日以飛』。楚子使問諸周太史,太史主天道』。元謂瞽即太師,太師,瞽官之長。」

《大遷國》《抱灋》以前。

灋,司空營國之灋也。抱之以前,當先王至,知諸位處。

大喪,「執灋以涖勸防。」

鄭司農云:「勸防引《大紼》。」

遣之日讀《誄》。

遣,謂祖廟之庭,大奠將行時也。人之道終於此,累其行而讀之,太師又帥瞽廞之而作諡瞽。史知天道,使共其事。言王之誄諡成於天道。

凡喪事攷焉。

為有得失。

小喪賜諡。

小喪,卿大夫也。

凡射事,飾中舍算,執其禮事。

舍,讀曰釋。鄭司農云:「中,所以盛算也。」元謂設算於中,以待射時而取之。中則釋之。《鄉射禮》曰:「君國中射則皮豎中,於郊則閭中,於竟則虎中,大夫兕中,士鹿中。」天子之中,未聞。

《小史》「掌邦國之志,奠繫世,辨昭穆。若有事,則詔王之 忌諱。」

鄭司農云:「志謂記也,《春秋傳》所謂《周志》,《國語》所謂《鄭書》之屬是也。史官主書,故韓宣子聘于魯觀書,《太史氏繫世》,謂帝繫、《世本》之屬是也。小史主定之,瞽矇諷誦之,先王死日為忌,名為諱,故書奠為帝。」杜子春云:「帝當為奠,奠讀為定,書帝亦或為奠,元謂王有事所祭於其廟。」

大祭祀,「讀《禮》灋史以書」,敘昭穆之俎簋。

「讀禮灋」者,太史與群執事史,此小史也。言「讀禮灋」者,小史敘俎簋以為節。故書「簋」或為「几。」鄭司農云:「几讀為軌,書亦或為簋,古文也。大祭祀,小史主敘其昭穆,以其主定繫世。祭祀,史主敘其昭穆,次其俎簋。」故齊景公疾,欲誄於祝。史元謂俎簋牲與黍稷,以書次之,校比之。

大喪、大賓客、大會同、大軍旅,佐《太史》。凡國事之用禮 灋者,掌其小事。 卿、大夫之喪,賜諡、讀誄。

其讀《誄》,亦以太史賜諡為「節」,事相成也。

內史,中大夫一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 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內 史掌王之八枋之灋,以詔王治:一曰爵,二曰祿,三曰 廢,四曰置,五曰殺,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奪。

太宰既以詔王,內史又居中貳之。

執國灋及「國令」之貳,「以攷政事,以逆會計。」

《國灋》、六典、八灋、八則:

「掌敘事之灋,受納訪,以詔王聽治。」

《敘》,六敘也。納訪,納謀於王也。六敘,六曰「以敘聽其情。」

凡命諸侯及孤卿、大夫,則策命之。

鄭司農說以《春秋傳》曰:「王命內史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策謂以簡策書王命,其文曰『王為叔父,敬服王命,以綏四國,糾逖王慝。晉侯三辭從命,受策以出』。」

凡四方之事書,內史讀之。

若今《尚書》入省事。

《王制》:「祿則贊為之以方出之,賞賜亦如之。」

贊為之,為之辭也。鄭司農云:「以方出之,以方版書而出之。上農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