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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起家封王,依諸王起家;餘子並封公,起家中書郎。 諸王子并諸侯世子,起家給事。三公子,起家員外散 騎侍郎;令僕子起家祕書郎,若員滿,亦為板法曹,雖 高半階,望終祕書郎下。次令僕子,起家著作佐郎,亦」 為《板行》參軍。

武帝永定三年夏閏四月甲午詔依前代置西省學士

按:《陳書武帝本紀》云云。

北魏

道武帝天興二年春三月初令五經諸書各置博士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云云

太武帝神麚三年幸白虎殿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趙逸為中書 侍郎,太武神麚三年三月,上已帝幸白虎殿,命百僚 賦詩。逸製詩序,時稱為善。」

文成帝和平元年復置史官

按:《魏書高宗本紀》:「崔浩之誅也,史官遂廢,至是復置。」

孝文帝太和十一年命改析國記依紀傳之體

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一年冬十二月,詔祕書丞 李彪、著作郎崔光改《析國記》,依紀、傳之體。」

太和十四年春二月戊寅。初詔定《起居注制》。

按:《魏書高祖本紀》云云。

太和十五年,置左右史官。

按:《魏書高祖本紀》:十五年「春正月丁卯,帝始聽政於 皇信東室,初分置左右史官。」

太和  年,詔「議官制定祕書監等官階品。」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 初,其內外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舊 令亡失,無所依據。太和中,高祖詔群寮議定百官,著 於令,祕書監從第二品中,給事黃門侍郎第三品中, 給事中、祕書令、給事從第三品上,祕書丞第四品下, 員外散騎侍郎從第四品下,祕書著作郎第五品上, 祕」書郎,從第五品上。主書郎,第六品上。太史博士,第 六品中。中書舍人,集書校書郎,祕書校書郎,《祕書鍾 律》郎,從第六品上。祕書舍人,第七品下。祕書令史,主 書令史,集書令史,《起居注》令史,從第七品上。

太和二十三年,復次祕書等《官職令》。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二十三年,高祖 復次職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為永制。祕書監 第三品給事黃門侍郎,第四品上階通直散騎常侍, 第四品祕書丞、散騎侍郎、員外散騎常侍,第五品上 階著作郎、通直散騎侍郎從第五品上階中書舍人, 第六品給事中,從第六品上階員外散騎侍郎,第七 品上階。《祕書郎中》著作佐郎,第七品主書令史,從第 八品上階。校書郎,第九品上階。」

北齊

北齊設祕書省,典司經籍,集書省掌左右獻納。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制,官,多循後魏。祕書省,典司經 籍,監丞各一人,郎中四人,校書郎十二人,正字四人。 又領著作省,郎二人,佐郎八人,校書郎二人。」

集書省,掌諷議左右,從容獻納。散騎常侍、通直散騎 常侍各六人,諫議大夫七人,散騎侍郎六人,員外散 騎常侍二十人,通直散騎侍郎六人,給事中六人,員 外散騎侍郎一百二十人,奉朝請二百四十人。又領 起居省,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散騎侍郎、通直散 騎侍郎各一人,校書郎二人。

按杜佑《通典》,按歷代常侍,或有員外者,或有通直者。 故史傳中謂「員外散騎侍郎,或單謂之員外郎」;謂通 直散騎侍郎,或單為通直郎。其非員外及通直者,或 謂之政員散騎侍郎,或單謂之政員郎。

北周

北周置麟趾殿學士,以外史、「紀言動、校書、著作」諸士 皆屬之,而祕書亦兼著作。

按杜佑《通典》:「後周有麟趾殿學士,有外史,掌書王言 及動作之事,以為國志。」祕書監亦領著作監,掌國史。

後周柳虯為祕書丞時祕書雖領著作不參史事因虯為丞始命監掌焉。

又有校書郎,下士十二人;又著作,上士二人,中士四 人。掌綴國銘,屬春官之外史。

隋制,祕書省設監、丞,領太史、著作二曹。

按《隋書百官志》:「祕書省,監、丞各一人,郎四人,校書郎 十二人,正字四人,錄事二人,領著作、太史二曹。著作 曹置郎二人,佐郎八人,校書郎、正字各二人。太史曹 置令、丞各二人,司曆二人,監候四人。其曆天文、漏刻、 視祲,各有博士及生員。祕書監為正三品,祕書丞 為正五品上階,著作郎為從五品上階,祕書郎、著作 佐郎,為正七品;諸校書郎,為正九品上階,正字,為《從 九品上階》。」

文帝開皇六年置儒林文林郎隸吏部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開皇六年,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