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9 (1700-1725).djvu/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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繇中書,每多壅滯,始選朝官有辭藝學識者,入翰林 供奉,然亦未定名制。開元二十六年,始改翰林供奉 為學士,別置學士院,專掌內命。至德以後,天下用兵, 軍國多務,深謀密詔,皆從中出,置學士六人,內擇年 深德重者一人為承旨,以獨當密命故也。德宗好文, 尤難其選。貞元以後,為學士承旨者,多至宰相。參取新舊 二志而其官不見於《唐六典》。蓋書成於張九齡,其時尚 未置也。

《舊書》言,「翰林院有合練僧道、卜祝、藝術、書奕,各別院 以廩之。」職官志陸贄與吳通元有隙,乃言「承平時,工藝 書畫之徒,待詔翰林,比無學士,請罷其官。」通元傳其見 於史者:「天寶初嵩山道士吳筠,乾元中占星韓穎、劉 烜,貞元末奕棋王叔文,侍書王伾,元和末方士柳泌, 浮屠大通,寶曆初善奕王倚,興唐觀道士孫準,並待 詔翰林。」

又如黎幹,雖官至京兆尹,而其初亦以《占星》待詔翰 林,而貞元二十一年二月丙午,罷翰林醫工、相工、占 星、射覆、冗食者四十二人。順宗紀寶曆二年十二月庚 申,省「教坊樂官、翰林待詔、伎術官并總監諸色職掌 內冗員」,共一千二百七十人。文宗紀此可知翰林不皆 文學之士矣。趙璘《因話錄》云:文宗賜翰林學士章服, 續有待詔,欲先賜本司以名上。上曰:「賜君子小人不 同日,且待別日。」

成化三年,以明年上元張燈,命翰林院詞臣撰詩詞。 編修章懋、黃仲昭、檢討莊昶上疏言:「翰林之官,以論 思代言為職,雖曰供奉文字,然鄙俚不經之詞,豈宜 進於君上?固不可曲引宋祁、蘇軾之教坊致語,以自 取侮慢不敬之罪。臣等又嘗伏讀宣宗章皇帝製《御 翰林箴》,有曰:『啟沃之言,惟義與仁;堯、舜之道,鄒、孟以 陳。今張燈之舉,恐非堯舜之道,《應制》之詩,恐非仁義 之言。臣等知陛下之心即祖宗之心,故不敢以是妄 陳於上。伏願采芻蕘之言,於此等事一切禁止』。」上怒, 命杖之,謫懋昭武知縣,仲昭湘潭知縣,昶桂陽州判 官,各調外用。已而諫官為之申理,乃改懋、仲昭南京 大理寺評事,昶南京行人司司副。自此翰林之官重 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