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員外散騎侍郎,引事相府。命與盧辯依《周禮》建六 卿,設公卿大夫士,并撰次朝儀。車服器用,多遵古禮, 革漢魏之法,事並施行。尋授刑部下大夫,轉少司憲。 政明習故事,又參定《周律》。能飲酒,至數斗不亂,簿案 盈几,剖決如流。用法寬平,無有冤濫。囚徒犯極刑者, 乃許其妻子入獄就之,至冬將行決,皆曰:「裴大夫致 我於死,死無所恨。」其處法詳平如此。又善鐘律,常與 長孫紹遠論樂,語在《音律志》。宣帝時,以忤旨免職。高 祖攝政,召復本官。開皇元年,轉率更令,加位上儀同 三司。詔與蘇威等修定律令,政採魏、晉刑典,下至齊、 梁,沿革輕重,取其折衷。同撰著者十有餘人,凡疑滯 不通,皆取決於政。進位散騎常侍,轉左庶子,多所匡 正,見稱純慤。東宮凡有大事,皆以委之。右庶子劉榮, 性甚專固。時武職交番,通事舍人趙元愷作辭,見帳 未及成,太子有旨,再三催促。榮語元愷云:「但爾口奏, 不須造帳。」及奏,太子問曰:「名帳安在?」元愷曰:「稟承劉 榮,不聽造帳。」太子即以詰榮,榮便拒諱云「無此語。」太 子付政推問。未及奏狀,有附榮者先言於太子曰:「政 欲陷榮,推事不實。」太子召責之,政奏曰:「凡推事有兩: 一察情,一據證,審其曲直,以定是非。臣察劉榮,位高 任重,縱令寔語元愷,蓋是纖介之𠎝。計理而論,不須 隱諱。又察元愷受制於榮,豈敢以無端之言,妄相點 累。二人之情,理正相似。元愷引左衛率崔蒨等為證, 蒨等款狀,悉與元愷符同。察情既敵,須以證定。臣謂 榮語元愷,事必非虛。太子亦不罪榮,而稱政平直,政 好面折人短,而退無後言。」時雲「定興數入侍太子」,為 奇服異器,進奉後宮;又緣女寵,來往無節。政數切諫, 太子不納。政因謂定興曰:「公所為者,不合禮度,又元 妃暴薨,道路籍籍,此於太子,非令名也。願公自引退, 不然將及禍。」定興怒,以告太子,太子益疏政,由是出 為襄州總管,妻子不之官,所受秩奉,散給僚吏。民有 犯罪者,陰悉知之,或竟歲不發,至再三犯。乃因都會 時,於獄中召出,親案其罪,五人處死,流徙者甚眾。合 境惶懾,令行禁止,小民蘇息,稱為神明。爾後不修囹 圄,殆無爭訟。卒官,年八十九。著《承聖降錄》十卷。及太 子廢,高祖追憶之,曰:「向遣裴政、劉行本在,共匡弼之, 猶應不令至此。」子南金,仕至膳部郎。
劉行本
按《隋書》本傳:「行本,沛人也。父瓌,仕梁,歷職清顯。行本 起家武陵國常侍,遇蕭修以梁州北附,遂與叔父璠 同歸於周,寓居京兆之新豐,每以諷讀為事,精力忘 疲,雖衣食乏絕,晏如也。性剛烈,有不可奪之志。周大 冢宰宇文護引為中外府記室。武帝親總萬機,轉御 正中士,兼領起居注,累遷掌朝下大夫。」周代故事,「天 子臨軒,掌朝典筆硯,持至御坐,則承御大夫取以進 之。及行本為掌朝,將進筆於帝,承御復欲取之。行本 抗聲謂承御曰:『筆不可得』。」帝驚視問之,行本言於帝 曰:「臣聞設官分職,各有司存。臣既不得佩承御刀,承 御亦焉得取臣筆?」帝曰:「然。」因令二司各行所職。及宣 帝嗣位,多失德,行本切諫忤旨,出為河內太守。高祖 為丞相,尉迥作亂,進攻懷州,行本率吏民拒之。拜儀 同,賜爵文安縣子。及踐阼,徵拜諫議大夫,檢校治書 侍御史。未幾,遷黃門侍郎。上嘗怒一郎,於殿前笞之。 行本進曰:「此人素清,其過又小,願陛下少寬假之。」上 不顧。行本於是正當上前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置臣 左右,臣言若是,陛下安得不聽?臣言若非,當致之於 理,以明國法,豈得輕臣而不顧也?臣所言非私。」因置 笏於地而退。上斂容謝之,遂原所笞者。於時天下大 同,四裔內附,行本以党項羌密邇封域,最為後服,上 表劾其使者曰:「臣聞南蠻遵校尉之統,西域仰都護 之威。比見西羌鼠竊狗盜,不悟羈縻之惠,詎知含養 之恩。狼戾為心,獨乖正朔。使人近至,請付推科。」上奇 其志焉。雍州別駕元肇言於上曰:「有一州吏,受人餽 錢二百文,依律合杖一百。然臣下車之始,與其為約, 此吏故違,請加徒一年。」行本駮之曰:「律令之行,並發 明詔,與民約束。今肇乃敢重其教命,輕忽憲章,欲申 己言之必行,忘朝廷之大信,虧法取威,非人臣之禮。」 上嘉之,賜絹百匹。在職數年,拜太子左庶子,領治書 如故。皇太子虛襟敬憚。時唐令則亦為左庶子,太子 昵狎之,每令以絃歌教內人。行本貴之,曰:「庶子當匡 太子以正道,何有嬖昵房帷之間哉!」令則甚慚而不 能改。時沛國劉臻、平原明克讓、魏郡陸爽並以文學 為太子所親,行本怒其不能調護,每謂三人曰:「卿等 正解讀書耳。」時左衛率長史夏侯福為太子所昵,常 於閣內與太子戲,福大笑,聲聞於外。行本時在閣下, 聞之,待其出,行本數之曰:「殿下寬容,賜汝顏色。汝何 物小人,敢為褻慢!」因付執法者治之。數日,太子為福 致請,乃釋之。太子常得良馬,令福乘而觀之,太子甚 悅,因欲令行本復乘之。行本不從,正色而進曰:「至尊 置臣於庶子之位者,欲令輔導殿下以正道,非為殿 下作弄臣也。」太子慚而止。復以本官領大興令,權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