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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撫民,其次親親,以相及也。昔堯睦九族,舜惇敘 之。朕以皇帝幼年,且統國政,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 帝子孫及兄弟吳頃楚元之後,漢元至今,十有餘萬 人,雖有王侯之屬,莫能相糾,或陷入刑罪,教訓不至 之咎也。《傳》不云乎?『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其為宗 室,自太上皇以來,「族親各以世氏,郡國置宗師以糾 之,致教訓焉。二千石選有德義者以為宗師。考察不 從教令,有冤失職者,宗師得因郵亭書言,宗伯請以 聞。」常以歲正月賜宗師帛各十匹。

後漢

後漢設「《宗正卿》一人,掌王國及諸宗室親屬,而諸公 主家令」亦屬之。

按《後漢書百官志》:「宗正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 序錄王國嫡庶之次,及諸宗室親屬遠近。郡國歲因 上計宗室名籍。若有犯法,當髡以上,先上諸宗正,宗 正以聞,乃報決。」丞一人,比千石。

胡廣曰:「又歲一治《諸王世譜》,差序秩第。漢官四員,吏四十一人,其六人四科,一人二百石,四人百石,三人佐,六人騎吏,二人法家,家十八人學事,一人官醫。」

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本注》 曰:「其餘屬吏增減無常。」

《漢書》曰:「主簿一人,秩六百石;僕一人,秩六百石;私府長一人,秩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直吏三人,從官二人。」《東觀書》曰:「其主薨,無子,置傅一人守其家。」

右屬宗正,本注曰:「中興省都司空令丞。」

《如淳》曰:「主罪人。」

晉初,設宗正,以統皇族宗人圖牒,後省之。

按:《晉書職官志》:「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 宗正、大司農、少府、將作大匠、太后三卿、大長秋皆為 列卿,各置丞、曹、主簿、五官等員。」

宗正統《皇族宗人圖牒》,又統「太醫令史」,又有司牧掾 員。及渡江,哀帝省并太常、太醫,以給門下省。

武帝咸寧三年詔以扶風王亮為宗師

按《晉書武帝本紀》,咸寧三年春正月詔曰:「宗室戚屬, 國之枝葉,欲令奉率德義,為天下式。然處富貴而能 慎行者寡,召穆公糾合兄弟而賦《棠棣》之詩,此姬氏 所以本枝百世也。今以衛將軍扶風王亮為宗師,所 當施行皆諮之於宗師也。」

梁復設「宗正卿」,以宗室為之。

按《隋書百官志》:「宗正卿位視列曹尚書,主皇室外戚 之籍,以宗室為之。梁初猶依宋齊,皆無卿名。天監 七年,以太常為太常卿,加置宗正卿,以大司農為司 農卿,三卿是為春卿,皆置丞及功曹主簿。」

武帝中大通三年詔宗戚有服屬者並賜鄉亭侯

按《梁書武帝本紀》,中大通三年「秋七月庚寅,詔曰,推 恩六親,義彰九族,班以侯爵,亦曰惟允。凡是宗戚有 服屬者,並可賜沐食,鄉亭侯各隨遠近以為差次,其 有暱親,自依舊章。」

陳承,梁置宗正卿,宗正丞。

按:《隋書百志官》,陳承梁皆循其制,官其所制品秩:「宗 正卿,秩中二千石,品第三;宗正丞六百石,品第八。」

北魏

道武帝天賜元年立宗室宗師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官氏志》:「天賜元年十一 月,以八國姓族難分,故國立大師、小師,令辯其宗黨, 品舉人才。自八國以外,郡各自立師,職分如八國,比 今之中正也。宗室立宗師,亦如州郡八國之儀。」

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宴四廟子孫於宣文堂

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七年「夏五月壬戌,宴四廟 子孫於宣文堂,帝親與之齒,行家人之禮。」

太和  年,詔議官制,定宗正寺官階品。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 初,其內外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舊 令亡失,無所依據。太和中,高祖詔群寮議定百官,著 於令:六卿、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第二 品上,少卿第三品上,皇宗博士第五品下,宗正丞從 第五品中。」

太和二十三年,復次宗正寺《官職令》。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官氏志》,「二十三年,高祖 復次職令,及帝崩,世祖初班行之,以為永制。六卿、太 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太府第三品,少卿第四 品上階,丞第七品上階。」

宣武帝   年,詔修《宗學》。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任城王澄傳》,澄都督淮 南諸軍事,加散騎常侍。澄表曰:「臣參訓先朝,藉規有 日,前言舊軌,頗亦聞之。又昔在恆代,親習皇宗熟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