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0 (1700-1725).djvu/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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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代焉。惠被召即拜,未嘗接客。人有與書求官者,得 輒聚置閣上。及去職,印封如初。時談者以廓之不拜, 惠之即拜,雖事異而意同也。」

《王球傳》:「球遷吏部尚書。球公子簡貴,素不交遊,筵席 虛靜,門無異客。尚書僕射殷景仁,領軍劉湛,並執重 權,傾動內外。球雖通家姻戚,未嘗往來,頗好文義,唯 與琅邪顏並之相善。居選職,接客甚希,不視求官書 疏,而銓衡有序,朝野稱之。」

《庾炳之傳》:「炳之遷吏部尚書,領義陽王師,內外歸附, 勢傾朝野。炳之為人彊急而不耐煩,賓客干訴非理 者,忿詈形于辭色。素無術學,不為眾望所推。性好潔, 士大夫造之者去,未出戶,輒令人拭席洗床。時陳郡 殷沖亦好淨,小史非淨浴新衣,不得近左右。士大夫 小不整潔,每容接之。炳之潔反是,沖每以此譏焉。領」 選既不緝眾論,又頗通貨賄,炳之請急還家。吏部令 史錢泰、主客令史周伯齊出炳之宅諮事,泰能彈琵 琶,伯齊善歌,炳之因留停宿。尚書。舊制,令史諮事,不 得宿停外雖有八座,命亦不許,為有司所奏。上於炳 之素厚,將恕之,召問尚書右僕射何尚之,尚之具陳 炳之得失。又密奏曰:「夫為國為家,何嘗不謹用前典? 今苟欲通一人,慮非哲王御世之長術,炳之所行,非 曖昧而已。臣所聞既非一旦,又往往眼見事如丘山, 彰彰若此,遂縱而不糾,不知復何以為治?」晉武不曰 明主,斷鬲令事,遂能奮發,華廙,見待不輕,廢錮累年, 後起止作城門校尉耳。若言炳之有誠於國,未知的 是何事,政當云「與殷景仁不失其舊,與劉湛亦復不 疏。且景仁當時事意,豈復可蔑,朝士兩邊相推,亦復 何限,縱有微誠,復何足掩其惡。今賈充勳烈,晉之重 臣,雖事業不勝,不聞有大罪,諸臣進說,便遠出之。陛 下聖叡,反更遲遲於此。炳之身上之舋,既自藉藉,交 結朋黨,搆扇是非,實足亂俗傷風。諸惡紛紜,過於范 曄所少賊一事耳。伏願深加三思,試以諸聲傳普訪 諸可顧問者。群下見陛下顧遇既重,恐不敢苦相侵 傷。顧問之日,宜布嫌責之旨,若不如此,亦當不辯,有 所得失。臣惷既有所啟,要欲盡其心;如無可納,伏願 宥其觸忤之罪。」時炳之自理不諳臺制,令史並言停 外,非嫌。太祖以炳之信受失所,小事不足「傷大臣。」尚 之又陳曰:「炳之呼二令史出宿,令史諮都令史駱宰, 宰云不通,吏部曹亦咸知不可。令史具向炳之說不 得停之意,炳之了不聽。納之非為不解,直是苟相留 耳。由外悉知此而誣於信受,群情豈了?陛下不假為 之辭,雖是令史出,乃遠虧朝典,又不得謂之小事。謝 晦望實非今者之疇,一事錯誤,免侍中官。王珣時賢 小失,桓引《春蒐》之謬,皆白衣領職,況公犯憲制者邪? 不審可有同王、桓白衣例不?於任使無損,兼可得以 為肅戒。」孔萬祀居左丞之局,不念相當,語駱宰云:「炳 之貴要,異他尚書身,政可得無言耳。」又云:「不癡不聾, 不成姑公,敢作此言」,亦為異也。太祖猶優游之,使尚 之更陳其意,尚之乃備言炳之愆過曰:「尚書舊有增 置幹二十人,以元凱丞郎幹之,假疾病。炳之常取十 人私使,詢處幹闕,不得時補。近得王師,猶不遣還,臣 令人語之,先取人使,意常未安。今既有手力,不宜復 留,得臣此信,方復遣耳。大都為人好率懷行事,有諸 紜紜,不悉可曉。臣思張遼之言,關羽雖兄弟,曹公父 子,豈得不言?」觀今人憂國實寡,臣復結舌,日月之明, 或有所蔽,然不知臣者,豈不謂臣有爭競之跡,追以 悵悵。臣與炳之周旋,俱被恩接,不宜復生厚薄。太尉 昨與臣言,說炳之有諸不可,非唯一條,遠近相崇畏, 震動四海。凡短人辦得致此,更復可嘉。虞秀之門生, 事之累味珍肴,未嘗有乏。其外「別貢,豈可具詳?」炳之 門中,不問大小,誅求張幼緒,幼緒轉無以堪命。炳之 先與劉德願殊惡,德願自持琵琶,甚精麗,遺之便復 款然。市令盛馥進數百口材助營宅,恐人知,作虛買 券。劉道錫驟有所輸,傾南俸之半。劉雍自謂得其力 助,事之如父,夏中送甘蔗若新發於州,國吏運載樵 荻,無輟於道。諸「見人有物,鮮或不求。聞劉遵考有材, 便乞材,見好燭盤,便復乞之。選用不平,不可一二。」太 尉又云:「炳之都無共事之體,凡所選舉,悉是其意,政 令太尉知耳。」論虞秀之作黃門,太尉不正答和,故得 停。太尉近與炳之疏,欲用德願兒作州西曹,炳之乃 啟用為主簿,即語德願,德願謝:太尉前後漏泄,賣恩 「亦復何極?縱不加罪,故宜出之。士庶忿疾之,非直《項 羽》《楚歌》而已也。自從裴、劉刑罰以來,諸將陳力,百倍。 今日事實,好惡可問,若赫然發憤,顯明法憲,陛下便 可閒臥紫闥,無復一事也。」太祖欲出炳之為丹陽,又 以問尚之。尚之答曰:「臣既乏賈生應對之才,又謝汲 公犯顏之直,至於侍坐仰酬,每不能盡。昨出,伏復深 思,祇有愚滯。今之事跡,異口同音,便是彰著,政未測 得物之數耳,可為蹈罪負恩,無所復少。且居官失和, 未有此比。陛下遲遲舊恩,未忍窮法,為弘之大,莫復 過此。方復有尹京赫赫之授,恐悉心奉國之人,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