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0 (1700-1725).djvu/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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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免。計一籍中掣取,而爇者無慮十二三。俄頃使 至,吏舉籍以授之,遂按籍以取。凡京城宗室獲免者 無數。

《揮麈三錄》:「趙叔近者,宗室子,登進士第,有材略。建炎 初,為兩浙提刑,統兵平錢塘之亂,擢直龍圖閣。時大 駕駐維揚,以掄選守秀州,治績甚著。或有言其貪汙 者,免所居官,拘係於郡,遣朱芾代其任。芾到官未久, 頗肆殘酷,軍民怨憤。有茶酒小卒徐明者,帥其眾囚 芾,迎叔近,復領州事。叔近知事不可遏,登廳呼卒徒」, 安慰而告之曰:「新守暴虐不卹,致汝輩為此。我當為 汝等守印,請於朝,別差慈祥愷悌之人來撫此一方。」 群卒俯伏,不敢猖獗。奏牘未及徹閽,而朝廷已聞,詔 遣大軍往討之矣。先是,王淵在京為小官時,狎露臺。 周娼者艷甚,亂後為叔近所得,㩦歸家,淵每對人切 齒。是時,適淵為御營司都統制,張、韓俱為淵部曲,淵 命張提師以往,張素以父事淵,拜辭於庭。淵云:「趙叔 近在彼。」張默解其指。將次秀境,叔近乘涼輿,以太守 之儀,郊迎於郡北沈氏園,張即叱令供狀,方下筆,而 群刀悉前,斷其右臂,叔近號呼曰:「我宗室也。」眾云:「汝 既從逆,何云宗室?已折首於地?」秀卒見叔近被殺,始 忿怒返戈,嬰城以距敵,縱火毆略,一郡之內,喋血荼 毒。翌日破關,誅其首惡,雖曰平定,然其擾尤甚。凱旋 行闕,第功行賞焉。張於亂兵中獲周娼,以獻於淵。淵 勞之曰:「處置甚當,但此婦人,吾豈宜納?君當自取之。」 張云:「父既不取,某焉敢耶?」時韓在旁,淵顧曰:「汝留之 無嫌也。」韓再拜而受之。既歸,韓甚以寵嬖,為韓生子。 韓既貴盛,周遂享國封之榮。朝廷後知叔近之死於 不幸,詔特贈集英殿修撰。制詞云:「士有以權濟事,當 時賴之。未幾姦人圖之,於今公議歸之,此朕所深悼 者也。可無愍典以光泉壤哉!爾屬籍之英,吏能優裕。 昨者嘉禾適所臨典,旁近部狂寇三發,悉賴爾以定, 一方帖然,而適與禍會,可謂真不幸矣。御史以《冤狀》 聞,朕用衋傷。追榮論譔,式表忠勤。尚或有知,歆此休 命。官其二子。」

《高宗實錄》:「紹興五年,帝詔復置宗正寺丞一員,仍除 儀王偉。以偉收得宗枝事跡,諳曉編類修纂,籍屬次 第。」

《清波雜志》:紹興十一年,程克俊進呈,乞以貢院所考 合格宗室善能特令附正奏名殿試,以示勸獎。從之。 高宗曰:「天族之貴,溺於燕安,往往自陷非法。若以邦 典繩之,則非所以示敦睦之恩,置不問,又無以立國 家之法。唯擇其好學從善者,稍加崇厲,以風厲其餘, 是亦教化之術也。」宗室取應賜出身自此始。善能居 無錫惠山,其後三四任州縣,以選調終。

《中興會要》:紹興二十六年,知西外宗正事士術言:「西 門兩外宗師相去不遠,鈐束訓導,事體一同,有未便 者,理宜商議。望許兩司宗官每年一次往來商議職 事。」從之。

《玉照新志》:隆興三年,趙汝愚廷試第一,時外舅為刑 部侍郎,臚傳既歸,明清啟云:「適曾稱賀否,宗室魁天 下,今日刱見,可謂盛事,禮宜為慶。」外舅擊節云:「班行 中無人舉此,今無及矣。」太息久之。

《玉堂雜記》:淳熙三年九月二十五日,鎖院付下中書 門下省熟狀:趙伯圭除使相,提舉洞霄宮。必大奏:「按 故事,宗室、戚里或前宰執帶節度使,多充宮觀使,若 至使相,自領使無疑。昨史浩以使相提舉宮觀者誤 也,恐自此遂以為例。」今據士樽、錢忱等例,皆是以使 相充宮觀使,在外任便居住者,合取旨改正。一更四 點進入。上批:「可依士樽等體例除宮觀使。」

《金史》:石琚傅,宗室子或不勝任官事,世宗欲授散官, 量與廩祿以贍足之,以問宰臣曰:「於前代何如?」琚對 曰:「堯親九族,周家內睦九族,皆帝王盛事也。」

宗人府部雜錄

《因話錄》:趙郡李氏,三祖之後,元和初同時各一人為 相。蕃南祖吉甫,西祖絳,東祖而皆第三。至太和、開成 間,又各一人前後在相位。德裕、吉甫之子固言「蕃再 從弟皆第九」,玨亦絳之近從,諸族罕有。

《老學菴筆記》:宗正卿、少卿,祖宗因唐故事,必以國姓 為之,然不必宗室也。元豐中,始兼用庶姓,而知大宗 正事設官乃於濮安懿王始,權任甚重,頗鐫損云。 《齊東野語》:王介甫為相,裁減宗室恩數,宗子相率訴 馬前,公諭之曰:「祖宗親盡,亦須祧遷,何況賢輩。」荊公 行一切不恤之政,獨於此事,未為不然。熙寧詔裁宗 室《授官法》及恩例,東坡亦以為然,曰:「此實陛下至明 至斷,所以深計遠慮,割愛為民。其後無戚疏少長,皆 仰食縣官,西南兩宗無賴者,至縱其婢使與閭巷通, 生子則認為己子而利其請給,此自古所無之弊例 也。」

《談苑》:宗室至一品殯葬,朝廷遣禮官軷祭。舊制,如太 常禮院官以次行事,得絹五十疋。陳侗、陳汝羲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