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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官府之八成經邦治,一曰聽政役以比居,二曰聽 師田以簡稽,三曰聽閭里以版圖,四曰聽稱責以傅 別,五曰聽祿位以禮命,六曰聽取予以書契,七曰聽 賣買以質劑,八曰聽出入以要會。」

鄭司農云:「政謂軍政也。役謂發兵起徒役也。比居謂伍籍也。比地為伍,因內政寄軍,令以伍籍發軍起役者,平而無遺脫也。簡稽士卒兵器簿書,簡猶閱也,稽猶計也,合也,合計其士之卒伍,閱其兵器,為之要簿也。故《遂人職》曰:『稽其人民,簡其兵器』。」版,戶籍。圖,地圖也。聽人訟地者,以版圖決。稱。責,謂貸予。傅別,謂券書也。聽訟責者以券書之。傅傅著約束於文書。別別為兩,兩家各得一也。《禮命》,謂九賜也。書契,符書也。質劑,謂市中平賈,今時月平是也。要會,謂計最之簿書。月計曰要,歲計曰會。故《宰夫職》曰:「歲終則令群吏正歲會,月終則令正月要傅別」,故書作「傅辨。」鄭大夫讀為符別,杜子春讀為傅別,鄭元謂「政謂」賦也。凡其字或作政,或作「正」,或作「征」,以多言之,宜從「征。」

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 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灋,六曰廉辨。

聽,平治也。平治官府之計有六事。弊,斷也。既斷以六事,又以廉為本。善善其事,有辭譽也。能,政令行也。敬,不懈于位也。正行無傾邪也。灋,守灋不失也。辨,辨然不疑惑也。杜子春曰:「廉辨或為廉端。」

以灋掌祭祀、朝覲、會同、賓客之戒具,軍旅、田役、喪荒 亦如之。

灋謂其禮灋也。戒具,戒官有事者所當共。

七事者。令百官府共其財用,治其施舍,聽其治訟。

「七事」,謂先四如之者三也。「施舍不給役」者。

凡祭祀,贊王幣爵之事。祼將之事。凡賓客,贊祼。凡受 爵之事,凡受幣之事。月終,則以官府之敘,受群吏之 要。

主每月之小計。

贊冢宰受歲會,歲終,則令群吏致事。

「使齎歲盡,文書來至。」若今上計,

正歲,帥治官之屬而觀治象之灋,徇以木鐸,曰:「不用 灋者,國有常刑。」

《正歲》謂夏之正月,得四時之正,以出教令者,審也。古者將有新令,必奮木鐸以警眾,使明聽也。木鐸,木舌也。文事奮木鐸,武事奮金鐸。

乃退,以宮刑憲禁于王宮。

憲謂表縣之,若今新有法令云。

令于百官府曰:「各修乃職,攷乃灋,待乃事,以聽王命。 其有不共,則國有大刑。」

「乃」,猶「女」也。

宰夫之職,「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 吏之位,掌其禁令。」

治朝,在路門之外,其位,司士掌焉,「宰夫察其不如儀。」

敘群吏之治,以待賓客之令。諸臣之復,萬民之逆。

《恆》次敘諸吏之職事,三者之來,則應使辨理之。鄭司農云:「復,請也。逆迎受王命者。宰夫主諸臣萬民之復逆,故詩人重之曰家伯冢宰。」鄭元謂「復之言報也,反也,反報于王,謂于朝廷奏事,自下而上曰逆,逆謂上書。」

掌百官府之徵令,辨其八職。「一曰正,掌官灋以治要。 二曰師,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灋以治目。四曰 旅,掌官常以治數。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 官書以贊治。七曰胥,掌官敘以治敘。八曰徒,掌官令 以徵令。」

《別異》諸官之八職,以備王之徵召,所為正辟,于治官,則冢宰也。「治要」,若歲計也。師辟小宰、宰夫也。「治凡」,若月計也。司辟,上士、中士。治目,若今日計也。旅辟下士也。「治數」,每事多少異也。「治藏」,藏文書及器物。「贊治」,若今起文書草也。「治敘」,次序官中,如今侍曹伍伯傳吏朝也。徵令,趨走給召呼。

掌治灋以攷百官府、群都、縣鄙之治,乘其財用之出 入。凡失財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詔冢宰而誅之;其足 用長財善物者,賞之。

群都,諸采邑也。六遂五百家為鄙,五鄙為縣。言縣、鄙而六鄉、州、黨亦存焉。乘猶計也。財,泉穀也。用,貨賄也。物,畜獸也。辟名詐為書,以空作見文書,與實不相應也。官刑,謂《司寇》《五刑》第四者。

以式灋掌祭祀之戒具與其薦羞,從《大宰》而視滌濯。

薦脯醢也。羞,庶羞,內羞。

凡禮事,贊小宰比官府之具。

比校次之。

凡朝覲、會同、賓客,以《牢禮》之灋,掌其牢禮、委積、膳獻、 飲食、賓賜之飧牽與其陳數。

歲終,則令群吏正歲會。月終,則令正月要。旬終,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