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0 (1700-1725).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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蕤賓為角,南呂為徵,應鍾為羽,大呂為變宮,夷則為 變徵。他月倣此。故先王之作律呂也,所以辯天地四 方陰』』」陽之聲。揚子雲曰:「聲生於律,律生於辰。故律呂 配五行,通八風,歷十二辰,行十二月,循環轉運,義無 停止。譬如立春木王火相,立夏火王土相,季夏餘分, 土王金相;立秋金王水相,立冬水王木相,還相為宮」 者,謂當其王月,名之為宮。今若十一月不以黃鍾為 宮,十二月不以太簇為宮,便是春木不王,「夏王不相, 豈不陰陽失度,天地不通哉!劉歆《鍾律書》云:『春宮秋 律,百卉必彫;秋宮春律,萬物必榮;夏宮冬律,雨雹必 降;冬宮夏律,雷必發聲』。以斯而論,誠為不易。且律十 二,今直為黃鍾一均,唯用七律,以外五律,竟復何施? 恐失聖人制作本意,故須依禮作還相為宮之法。」上 曰:「不須作旋相為宮,且作」黃鍾一均也。弘又論六十 律不可行。謹案《續漢書律曆志》:元帝遣韋元成問京 房於樂府,房對受學。故小黃令焦延壽六十律相生 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陽下 生陰,陰上生陽,終於中呂,而十二律畢矣。中呂上生 執始,執始下生去滅,上下相生,終於南事,六十律畢 矣。十二律「之變至於六十,猶八卦之變至於六十四 也。冬至之聲,以黃鍾為宮,太簇為商,姑洗為角,林鍾 為徵,南呂為羽,應鍾為變宮,蕤賓為變徵。此聲氣之 元,五音之正也。故各統一日,其餘以次運行,宮日者 各自為宮,而商徵以類從焉。」房又曰:「竹聲不可以度 調,故作准以定數。准之狀如瑟,長一丈而十三」絃隱 間九尺,以應黃鍾之律,九寸。中央一絃,下畫分寸,以 為六十律清濁之節。執始之類,皆房自造。房云受法 於焦延壽,未知延壽所承也。至元和年,待詔候鍾殷 肜上言:「官無曉《六十律》以准調音者,故待詔嚴嵩具 以《准法》教其子宣,願召宣補學官,主調樂器。」大史丞 弘試宣十二律,其二中,其四不「中其六,不知何律。」宣 遂罷。自此律家莫能為准施絃。嘉平年,東觀召典律 者太子舍人張光問准意,光等不知。歸閱舊藏,乃得 其器,形制如房書,猶不能定其絃緩急。故史官能辯 清濁者遂絕。其可以相傳者,唯大榷常數及候氣而 已。據此而論,京房之法,漢世已不能行。沈約《宋志》曰: 「『詳案古典及今音家,六十律無施於樂。《禮》云:『十二管 還相為宮』,不言六十。《封禪書》云:『大帝使素女鼓五十 絃瑟而悲破為二十五絃』。假令六十律為樂得成,亦 所不用。取大樂必易,大禮必簡』之意也。」又議曰:「案《周 官》云:『大司樂掌成均之法』。鄭眾注云:『均,調也。樂師主 調其音』。《三禮義宗》稱《周官》奏黃鍾者用黃鍾為調,歌 大呂者,用大呂為調。奏者謂堂下四懸,歌者謂堂上 所歌。但一祭之間,皆用二調。」是知據宮稱調,其義一 也。明六律六呂,迭相為宮,各自為調。今見行之樂,用 黃鍾之宮,乃以林鍾為調,與古典有違。晉內書監荀 勖依《典記》以五聲十二律還相為宮之法,制十二笛。 黃鍾之笛,正聲應黃鍾,下徵應林鍾,「以姑洗為清角。 大呂之笛,正聲應大呂,下徵應夷則。以外諸均,例皆 如是。然今所用林鍾,是勖下徵之調,不取其正,先用 其下,於理未通,故須改之。」上甚善其議,詔弘與姚察、 許善心、何妥、虞世基等正定新樂,事在《音律志》。是後 議置明堂,詔弘條上故事,議其得失,事在《禮志》。上甚 敬重之。時楊素恃才矜貴,輕侮朝臣,唯見弘未嘗不 改容自肅。素將擊突厥,詣太常與弘言別,弘送素至 中門而止。素謂弘曰:「大將出征,故來敘別,何相送之 近也?」弘遂揖而退。素笑曰:「奇章公可謂其智可及,其 愚不可及也。」亦不以屑懷。尋授大將軍,拜吏部尚書。 時高祖又令弘與楊素、蘇威、薛道衡、許善心、虞世基、 崔子發等并召諸儒論新禮降殺輕重。弘所立議,眾 咸推服之。仁壽二年,獻皇后崩,王公已下不能定其 儀注。楊素謂弘曰:「公舊學,時賢所仰,今日之事,決在 於公。」弘了不辭讓。斯須之間,儀注悉備,皆有故實。素 歎曰:「衣冠禮樂,盡在此矣,非吾所及也。」弘以三年之 喪,祥禫具有降殺,期服十一月而練者,無「所象法。」以 聞於高祖,高祖納焉。下詔除期練之禮,自弘始也。弘 在吏部,其選舉先德行而後文才,務在審慎,雖致停 緩,所有進用,並多稱職。吏部侍郎高孝基,鑒賞機晤, 清慎絕倫,然爽俊有餘,跡似輕薄,時宰多以此疑之。 唯弘深識其真,推心委任。隋之選舉,於斯為最,時論 彌服弘識度之遠。煬帝之在東宮也,數有詩書遺弘, 弘亦有答。及嗣位之後,嘗賜弘詩曰:「晉家山吏部,魏 世盧尚書。莫言先哲異,奇才並佐余。學行敦時俗,道 素乃沖虛。納言雲閣上,禮儀皇運初。彝倫欣有敘,垂 拱事端居。」其同被賜詩者,至於文詞贊揚,無如弘美。 大業二年,進位上大將軍。三年,改為右光祿大夫。從 拜恆岳,壇場珪幣、墠畤牲牢,並弘所定。還下太行,煬 帝嘗引入內帳,對皇后賜以同席飲食,其禮遇親重 如此。弘謂其諸子曰:「吾受非常之遇,荷恩深重。汝等 子孫,宜以誠敬自立,以答恩遇之隆也。」六年,從幸江 都。其年十一月,卒於江都郡,時年六十六。帝傷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