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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明倫大典》成,追論前議,奪官。楊一清卒,宇渡江弔 之,南都父老皆出迎,舉手加額曰:「活我者,公也。」宇詩 文雄雋,兼通篆籀。性好山水。嘗陟太華絕頂,遇虎,僕 夫皆驚仆,宇端坐不動,虎徐帖尾去。家居澹泊,服御 若寒士。身歿,二妾劉、許皆從死。穆宗即位,復官,贈少 傅,諡莊𥳑。

朱希周

按《明外史》本傳:「希周,字懋忠,崑山人,徙吳縣。高祖吉, 戶科給事中。父文雲,按察副使。希周應弘治九年殿 試,孝宗喜其姓名,擢為第一,授翰林院修撰,進侍講, 充經筵講官。劉瑾摘修《會典》小疵,貶為修撰。《孝宗實 錄》成,復官。久之,進侍讀學士,擢南京吏部右侍郎。閱 五年,召為禮部右侍郎。時方議大禮,數偕其長爭執。」 會左侍郎吳一鵬奉使安陸,尚書席書未至,希周獨 理部事。而帝方營觀德殿,令協律郎崔元初習樂舞 生於大內。太常卿汪舉劾之,帝遂令太常官一人同 入內教習。希周上言「太常樂舞有定數,不當更設。」帝 不從。舉復爭,帝責其妄議。而是時張璁、桂萼已召至, 益交章請去「本生」之號。帝悅,從之。趣禮官具上冊儀。 希周率郎中余才、汪必東等疏諫曰:「陛下考孝宗母, 昭聖三年矣,而更定之論忽從中出,則明詔為虛文, 不足信天下;祭告為瀆禮,何以感神祇?且本生非貶 詞也。不妨正統,而親之義寓焉。何嫌於此,而必欲去 之,以滋天下之議?」時群臣諫者甚眾,疏皆留中。遂相 率詣左順門跪伏。希周走告諸閣臣曰:「群臣伏闕,公 等能坐視乎?」亦偕群臣跪伏以請。帝聞大怒,命希周 與何孟春等俱待罪,而盡繫庶僚於詔獄。明日上《章 聖皇太后冊文》。希周及尚書秦金、金獻民、趙鑑、趙璜, 侍郎何孟春,都御史王時中,大理少卿張縉、徐文華 俱不赴。帝怒責陳狀。希周等伏罪,復嚴旨譙責乃已。 而是時庶僚繫獄者猶未釋。希周上言:「諸臣狂率,固 不可宥。但今獻皇帝神主將至,必百官齊迎,乃克成 禮。乞早寬縲絏,用襄大典。」不納,大禮遂自此定矣。其 明年,由左侍郎遷南京吏部尚書。嘉靖六年大計京 官,南六科無黜者。桂萼素以《議禮》嗛希周,且惡兩京 言官嘗劾己,因言希周畏勢曲庇。希周言「南京六科 止七人,實無可去者。臣以言路私之固不可,如避言 路嫌誅責之尤不可。且使舉曹皆賢,必去一二人,示 公設舉曹皆不肖,亦但去一二人塞責乎?」因力稱疾 乞休,溫旨許之,仍敕有司歲給夫廩。林居三十年,中 外論薦者三十餘疏,竟不復起。性恭謹,不妄取予。卒, 年八十有四,贈太子少保。瀕歿,屬諸子曰:「他日儻蒙 易名典,勿犯我家諱。」乃避文。諡恭靖。

熊浹

按《明外史》本傳:「浹字悅之,南昌人。正德九年進士。授 禮科給事中。寧王宸濠將為變,浹與同邑御史熊蘭 草奏,授御史蕭淮上之。宸濠倉卒舉事,卒無成本,兩 人早發之力也。出核松潘邊餉,有副總兵張傑者,倚 江彬勢,贓累鉅萬,誘殺熟番,上功啟邊釁,箠死千戶 以下至五百人。又嘗率家眾遮擊副使胡澧,撫按莫」 敢言。浹至,盡發其狀,傑遂褫職。世宗踐阼,廷議追崇 禮,未定,浹馳疏言:「陛下起自藩服,入登大寶。夫《禮》緣 人情。陛下已貴為天子,而興獻母妃曾不得尊為帝 后,於聖心安乎否也?況藩邸舊臣如袁宗皋輩,昔為 長史、審理者,今已為大學士、少卿矣;昔為承奉儀衛 司官者,今已為司禮、錦衣矣。顧至尊」至親,如興獻母 妃,乃反仍舊號,不得緣「子貴」之義,享帝后之稱乎?倘 必執為後之說,考孝宗而母慈壽,則興獻母妃當降 稱伯叔父母矣。不知陛下承懽內庭時,將仍舊稱乎? 抑改而從今稱乎?若仍舊稱而不得尊之為后,則於 慈壽徒有為後之虛文,於母妃則又闕尊崇之大典, 無一而可也。臣愚謂「興獻王尊以帝稱,別建一廟,以 示不敢上躋于列聖。母妃則尊為皇太后,而少殺其 徽稱,以示不敢上同於慈壽。此於大統固無所妨,而 天性之恩亦得以兼盡矣。」疏至,會興王及妃已稱為 帝后,下之禮官。嘉靖初,由右給事中出為河南參議。 外艱歸。六年服闋,召修《明倫大典》,超擢右僉都御史, 協理院事。明年四月遷大理寺卿。俄遷右副都御史。 《大典》成,轉左。八年二月遂擢右都御史,掌院事。京師 民張福訴里人張柱殺其母。東廠以聞。刑部坐柱死 不服,福姊亦泣訴官,謂「母福自殺之。」其鄰人之詞亦 然。詔郎中魏應召覆按,改坐福。東廠奏法司妄出人 罪。帝怒,下應召詔獄。浹是應召議,執如初。帝愈怒,褫 浹職。給事中陸粲言:「福親屬鄰里咸證逆狀,而其姊 尤痛憤。浹據此定獄,乃蒙嚴譴。近日會審,侍郎許讚 噤不言。聞淵及寺丞簡霄辭疾不出,而少卿曾直竟 諛詞附和。此無他,人務自全也。風紀大臣議獄一不 當,斥之若胥吏然,如國體何?浹不宜罪。」給事中劉希 簡亦以為言。帝大怒,并下兩人詔獄,讚等竟抵柱死, 應召及鄰人俱充軍邊衛,而杖福姊百,人以為冤。當 是時,帝方深疾孝、武兩后家,柱乃武宗后家夏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