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僕,故帝必欲殺之。獄情謬戾,不顧也。浹家居十載,至 帝幸承天,與近臣論舊人。乃召為南京禮部尚書,改 兵部,參贊機務。二十一年召為兵部尚書,掌都察院 事。居二年,代許讚為吏部尚書。帝篤信左道,禁中築 乩仙臺,間用其言決威福。浹疏論其妄。帝大怒,欲罪 之,以前議禮故,不遽斥。二品六年滿,加太子太保,坐 事奪俸者再。浹知帝意終不釋,遂稱病乞休。帝大怒, 褫職為民。又十年卒。浹少有志節,自守嚴。雖由議禮 顯,然不甚黨比,尤愛護人才。故其去吏部也,善類多 思之。隆慶初,復官,予祭葬,諡《恭肅》。

廖紀

按《明外史》本傳:「紀字時陳,東光人。舉弘治三年進士, 授考功主事,屢遷文選郎中。正德中,歷工部右侍郎, 提督易州山廠,羨金無所私,籍於官,遷吏部左、右侍 郎。世宗立,拜南京吏部尚書,調兵部,參贊機務,被論 解職。嘉靖三年,大禮議既定,吏部尚書楊旦赴召,道 劾張璁、桂萼奸邪。璁、萼之黨陳洸遂劾旦而薦紀。帝」 即罷旦,以紀代之。紀疏辭,言:「臣年已七十,精力不如 喬宇,聰明不如楊旦。」帝優詔不許。時宇、旦方為帝所 惡,而紀顧稱之,時論以此多紀。光祿署丞何淵請建 世室,祀興獻帝,下廷議,紀等執不可。帝弗從。紀力諍 曰:「淵所言干君臣之分,亂昭穆之倫,蔑祖宗之制。臣 謹昧死請罷勿議。」不納。會廷臣多諍者,議竟寢。已,條 奏三事,其末言人材當惜,謂:「正德之季,宗社幾危,議 者但知平定逆藩之功,而不知保護京師之力。自陛 下繼統,老成接踵。去新進連茹登,以出位喜事為賢, 以凌分犯禮為貴。數年之間,人才漸不足用。伏望陛 下於昔年致仕大臣,念其保護之勳,量行召用。其他 降職、除名、遣戍者,使」得以才自效。帝但納其正士風、 《重守令》二事而已。三邊總督楊一清召還內閣,璁等 欲起王瓊,紀推彭澤、王守仁。帝不允。復以鄧璋、王憲 名上,竟用憲。紀因言:「臣所推皆人望,而席書謂臣內 順相,臣,外制臺諫。夫推用人才,臣部職也。今舉朝所 不敢言、不敢為者,書率攘臂言之為之,其才過臣遠 甚。請罷臣而用書。」帝慰諭紀。五年正月,御史張袞、喻 茂堅、朱實昌以《世廟》禮成,請宥議禮得罪諸臣。璁、萼 亦以為請,章俱下吏部。紀等列上四十七人,卒報罷。 御史魏有本以劾郭勛救馬永謫官。給事中沈漢等 論救。帝不聽。紀從容為言,且薦永及楊銳。帝納之。有 本得無謫。紀在南都,持議與璁合,坐是劾罷璁輩引 助。已而紀自以先達,示不附麗,間與牴牾,璁輩亦不 喜。因年老,數稱病乞歸,許之去。初,《獻皇實錄》成,加太 子太保。至是進少保,賜敕乘傳。夫廩視故事有加。卒, 贈太保,諡僖靖。

聞淵

按《明外史》本傳:「淵字靜中,鄞人。弘治十八年進士。初 授禮部主事,已改刑部。楊一清為吏部,調淵稽勳員 外郎,歷考功郎中,改掌文選,遷南京右通政。嘉靖初, 擢應天府尹,改尹順天,累遷南京兵部右侍郎,攝部 事。薦馬永等十餘人,召為刑部右侍郎,遷左,進南京 刑部尚書,就移吏部,召為刑部尚書。周用卒,代為吏」 部尚書。侍郎徐階得帝眷前尚書,率推讓之。淵自以 前輩事取獨斷。大學士夏言柄政,淵老臣,不能委曲 徇。及。後議言獄,淵謂「言事祇任意,跡涉要君,請帝自 裁決。」帝大怒,切責淵。嚴嵩既殺言,勢益橫,部權無不 侵。數以小故奪淵俸。淵年七十矣,遂乞骸骨歸。家居 十四年卒。先累加太子太保卒。贈少保,諡莊簡。淵居 官,始終一節,睌扼權相,功名頗損。在南刑部時,張璁、 桂萼先為曹屬,嘗題詩於壁,遣人屬淵勒石後堂。淵 曰:「此尚書堂也,吾敢以相君故為郎官勒石。」卒不許。

李默

按《明外史》本傳:「默字時言,甌寧人。正德十六年進士。 選庶吉士。嘉靖初,改戶部主事,進兵部員外郎,調吏 部,歷驗封郎中。真人邵元節貴幸,請封誥,默執不予。 十一年,為武會試同考官。及宴,據賓席,欲坐兵部尚 書王憲上。憲劾其不遜,謫寧國同知。屢遷浙江左布 政使。入為太常卿,掌南京國子監事。博士等官得選 科道」,自默發之。歷吏部左、右侍郎,代夏邦謨為尚書。 自正德初焦芳、張綵後,吏部無侍郎拜尚書者。默出 帝特簡,蓋異數也。嚴嵩柄政,擅黜陟權。默每持己意, 嵩銜之。會推遼東巡撫,列布政使張臬、謝存儒以上。 帝問嵩,嵩言其失,奪𪐝職為民。時掌銓僅七月,帝未 嘗有意棄之。明年,吏部尚書萬鏜罷,遂特旨復用默。 已,命入直西內,賜直廬,許苑中乘馬。尋進太子少保。 未幾,復命兼翰林學士。給事中梁夢龍劾默徇私,帝 為責夢龍。會大計群吏,默戒門下謝賓客,同直大臣 亦不得燕見。嵩甚恨。趙文華視師還,人莫敢抗,默氣 折之。總督楊宜罷嵩。文華欲用胡宗憲,默推王誥代, 兩人恨滋甚。初,文華為帝言餘倭無幾,而巡按御史 周如斗以敗狀聞。帝疑,數詰嵩。文華謀所以自解,稔 帝喜,告訐。會默試《選人策問》,言「漢武、唐憲以英睿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