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0 (1700-1725).djvu/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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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湖廣陳奉屢奏逮有司,戴等又極論,且言奉及遼 東高「淮擅募勁卒橫民間,尤不可不問。」帝亦勿聽。已, 復偕同列言:「自去夏六月不雨,至於今日。畿民嗷嗷, 草無遺根,盜竊成群,路殣相望。巡撫汪應蛟所奏饑 民十八萬人。加以頻值寇警,屢興征討之師,按丁增 調,履畝加租,賦額視二十年前不啻倍之矣。瘡痍未 起,而採榷之害又生。不論礦稅有無,概勒」取之民間, 此何理也?天下富室無幾,奸人肆虐何極?指其屋而 恐之曰:「彼有礦,則家立破矣。彼漏稅,則橐立罄矣。持 無可究詰之說,用無所顧畏之人,蚩蚩小民,安得不 窮且亂也?湖廣激變已數告,而近日武昌尤甚。此輩 寧不愛性命哉?變亦死,不變亦死。與其吞聲獨死,毋 寧與讎家俱糜。故一發不可遏耳。陛下可視為細故 耶?」亦不報。三十年二月,帝有疾。詔罷礦稅,釋繫囚,錄 建言譴謫諸臣。越日,帝稍愈,命礦稅採榷如故。戴率 同官力諫。時釋罪、起廢二事,猶令閣臣議行。戴即欲 疏名上請,而刑部尚書蕭大亨謂釋罪必當奏聞,方 具疏上。太僕卿南企仲以二事久稽,劾戴等不能將 順。帝怒,并停前詔。戴引罪求罷,帝不許。自是請起廢 者再,率九卿乞停礦稅者四,皆不省。稽勛郎中趙邦 清素剛介,為給事中張鳳翔所劾,疑出文選郎中鄧 光祚、驗封郎中侯執躬意辨,疏侵之。御史沈正隆、給 事中田大益交章劾邦清。邦清憤,盡發光祚、執躬私 事,光祚亦騰疏力攻,部中大鬨,戴無所裁抑。御史左 宗郢、李培遂劾戴表率無狀。戴引疾乞去。帝諭留戴, 為貶邦清三秩。允光祚執躬歸,群囂乃息。明年冬,妖 書事起。錦衣官王之楨、李楨、國王承恩、王名世與同 官周嘉慶有郄,言妖書嘉慶所為,下詔獄窮治。嘉慶, 戴甥也。比會鞫,戴不忍其搒掠,為引避。帝聞而惡之。 會王士騏通書事發,下部議。士騏奏辨,帝謂士騏不 宜辨,以戴不能鉗。屬官責戴,戴引罪,而疏紙誤用印, 復被譙讓罪其司屬,戴疏謝,用印如故。帝怒,令致仕, 奪郎中馬大儒以下俸。戴秉銓六年,溫然長者,然聲 望出陸光祖諸人下。趙志皋、沈一貫柄政,戴不敢為 異。以是久於其位,而百事益頹廢矣。卒,贈少保。

趙煥

按《明外史》本傳:「煥字文光,掖縣人。嘉靖四十四年進 士。授烏程知縣,入為工部主事,改御史。萬曆三年,中 官張宏請遣其黨榷真定材木,煥及給事中侯于趙 執奏不從。張居正遭父喪,言官交章請留,煥獨不署 名。擢順天府丞,累遷左僉都御史。十四年三月,風霾 求言,煥請恢聖度,納忠言,謹嚬笑,信政令,時召大臣」 商榷治理,次第舉行實政。弊在內府者,一切報罷,而 飭戒督撫有司務求民瘼。帝嘉納焉。尋遷工部右侍 郎,改吏部,進左侍郎,乞假去。起南京右都御史,以親 老辭。時煥兄遼東巡撫僉都御史燿亦乞歸養。吏部 言「二人情同。燿為長子,且任封疆久,可聽其歸。」乃趣 煥就職。尋召為刑部尚書。議日本貢事,力言非策男 子。諸龍光訐奏李如松通倭下吏,并及其黨陳仲登, 枷赤日中,期滿,戍瘴鄉。煥以盛暑必斃,而二人罪不 當死。兩疏力爭,忤旨詰責。復以議浙江巡按彭應參 獄,失帝意,遂引疾歸。再起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吏部 尚書,皆不赴。家居十六年,召拜刑部尚書,尋兼署兵 部。四十年二月,孫丕揚去,改署吏部。時神宗怠於政 事,曹署多空,內閣惟葉向高,杜門者已三月。六卿止 一煥在,又兼署吏部,吏部無復堂上官。兵部尚書李 化龍卒,召王象乾未至,亦不除侍郎,戶、禮、工三部各 止一侍郎而已。都察院自溫純罷去,八年無正官。故 事,給事中五十人,御史一百十人,至是皆不過十人。 煥累疏乞除補,帝皆不報。其年八月,遂用煥為吏部 尚書,諸部亦除侍郎四人。既而考選命下,補給事中 十七人,御史五十人,言路稱盛。然是時,朋黨已成,中 朝議論角立。煥素有清望,驟起田間,於朝臣本無所 左右。顧雅不善東林,諸攻東林者乘間入之,所舉措 往往不協。清議先後為御史李若星、給事中孫振基 所劾,煥皆拜疏求去。帝優詔慰留之。已,兵部主事卜 履吉為署部事都御史孫瑋所論,煥以履吉罪輕,擬 奪俸三月。給事中趙興邦劾煥徇私,煥疏辨,再乞羅 向高言:「今國事艱難,人才日寡。在野者既賜環無期, 在朝者復晨星無幾。乃大小臣工日尋水火,無有已 時,甚非國家福也。臣願自今已後,共捐成心憂國事, 議論聽之言官,主張聽之當事。使大臣得展布,而毋 苦言官之掣肘;言官得發舒,而毋患當事之摧殘。天 下事尚可為也。」因請諭煥起視事,煥乃出。明年春,以 年例出振基及御史王時熙、魏雲中於外。三人嘗力 攻湯賓尹、熊廷弼者,又不移咨都察院。於是御史湯 兆京守故事力爭,且詆煥。煥屢疏訐辨,杜門不出,詔 慰起之。兆京以爭不得,投劾徑歸。其同官李邦華、周 起元、孫居相及戶部郎中賀烺交章劾煥擅權,請還 振基等於言路。帝為奪諸臣俸,貶烺官以慰煥。煥請 去益力。九月遂叩首闕前,出城待命。帝猶遣諭留。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