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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外兵}}十八曹郎,後又省主客、起部、水部,餘十五曹。宋 高祖初加置騎兵、主客、起部、水部四曹郎,合為十九 曹。太祖元嘉十年又省儀曹、主客、比部、騎兵四曹郎, 十一年又並置。十八年增刪定曹郎,次在左民曹上, 蓋魏世之定科郎也。三十年又置功論郎,次都官之 下,在刪定之上。太宗世省騎兵,今凡二十曹郎,以三 公,比部主法制,度支主筭,支派也。度,景也。都官主軍 事刑獄,其餘曹所掌,各如其名。 武庫令一人,掌軍 器。秦官。至二漢屬金吾。晉初,罷執金吾,至今隸尚書 庫部。 車府令一人,丞一人,秦官也。二漢魏晉並隸 太僕。太僕既省,隸尚書駕部。

南齊

南齊以大司馬為贈官,置五兵尚書,領二曹,以右丞 掌兵士及兵器。駕部曹別屬左民,武庫令別屬庫部。 按《南齊書百官志》,「大司馬大將軍,宋元嘉用彭城王 義康,後無人,齊以為贈。」

《左民尚書》,領左民、駕部二曹。

都官尚書,領都官、水部、庫部、功論四曹。

「五兵尚書」,領中兵、外兵二曹。

右丞一人。掌兵士百工補役、死叛考代、年老疾病解 遣。其內外諸庫藏穀帛、刑辠、創業、諍訟、田地、船乘、稟 拘、兵工死叛,考剔討補、差分百役、兵器。諸營署人領 州郡租布。人民戶移徙州郡縣併帖城邑,民戶割屬 刺史、二千石、令、長、尉,被收及免贈文武諸犯削官事。 武庫令一人,屬庫部。

梁大司馬置官,屬尚書省,仍置五兵尚書,領中兵諸 曹,又增置中兵都令史。

按:《隋書百官志》:「梁大司馬諸公及位從公開府者,置 官屬,有長史、司馬、諮議參軍、掾屬、從事中郎、記室、主 簿、列曹參軍、行參軍、舍人等官。」

尚書省置令,左右僕射各一人。又置吏部、祠部、度支、 左戶、都官、五兵等六尚書,左右丞各一人。吏部刪定 三公、比部、祠部、儀曹、虞曹、主客、度支、殿中、金部、倉部、 《左戶》、駕部、起部、屯田、都官、水部、庫部、功論、中兵、外兵、 騎兵等郎二十二人,令史百二十人,書令史百三十 人。

天監九年,詔曰:「尚書五都,職參政要,非但總領眾局, 亦乃方軌二丞。頃雖求才,未臻妙𥳑,可革用士流,每 盡時彥,庶同持領,秉此群目。」於是以都令史視奉朝 請。其年,以太學博士劉納兼殿中都,司空法曹參軍 劉顯兼吏部都,太學博士孔虔孫兼金部都,司空法 曹參軍蕭軌兼左戶都,宣毅墨曹參軍王顒兼中兵 都五人,並以才地兼美,首膺茲選矣。駕部又別領車 府署,庫部領南、北武庫二署令丞。

陳仍以「大司馬」為贈官,置五兵尚書,領二曹。

按:《隋書百官志》:「陳承梁置大司馬,以為贈官,秩萬石, 品第一。」

按杜佑《通典》:「宋五兵尚書領中兵、外兵,二曹,齊、梁、陳 皆有之。」

北魏

明元帝泰常二年置南部大人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官氏志》:「泰常二年夏,置 六部大人官,有天部、地部,東、西、南北部,皆以諸公為 之。大人置三屬官。」

文成帝興安二年正月置駕部尚書右士尚書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按《官氏志》云云。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十二月置庫部曹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云云。

按杜佑《通典》,「後魏庫部郎中屬度支尚書,掌凡戎仗 器用。」

太和  年,詔「議官制,定大司馬、太尉、七兵等尚書 以下階品。」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 初,其內外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舊 令亡失,無所依據。太和中,高祖詔群寮議定百官,著 於令:大司馬第一品上,太尉第一品中,列曹尚書第 二品中,尚書郎中第五品上,尚書郎從第五品中,主 事郎從第六品上,都令史主書令史第七品上。 按杜佑《通典》,後魏大司馬與大將軍為二大,在三師 之下,三公之上,太尉與大將軍不並置。正光之後,亦 皆置焉。尚書省有七兵尚書有駕部郎中尚書,諸司 置主事令史。駕部右士二尚書杜俱不載

太和二十三年,復次大司馬、太尉、七兵等尚書以下 職令。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太和二十三年, 高祖復次職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為永制。大 司馬、太尉,第一品列曹尚書,第三品;尚書郎中,第六 品下階;尚書都令史、主書令史,從第八品上階。」

北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