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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以大司馬與大將軍為二大開府,典司武事,仍 設五兵尚書,統五曹,而以駕部隸於殿中。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制,官多循後魏大司馬大將軍, 是為二大,並典司武事。置佐史,則同太尉府。」

尚書省置吏部、殿中、祠部、五兵、都官、度支等六尚書, 六尚書分統列曹,殿中統殿中儀曹三公,駕部四曹。 五兵統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都兵五曹。

駕部掌車輿、牛馬、廐牧等事。左中兵掌諸郡督告身、諸宿衛官等事。右中兵掌畿內丁帳事力、蕃兵等事。左外兵掌河南及潼關已東諸州丁帳,及發召征兵等事。右外兵掌河北及潼關已西諸州,所典與左外同。都兵掌鼓吹、太樂、雜戶等事。

北周

北周依《周禮》建六官夏官府,領司馬等眾職。

按《周書盧辯傳》:「太祖欲行《周官》,命蘇綽專掌其事。未 幾而綽卒,乃令辯成之。於是依《周禮》建六官,置公、卿、 大夫、士夏官府,領司馬等眾職。以魏恭帝三年始命 行之。」

按:杜佑《通典》:「大司馬,後周以為夏官,謂之大司馬卿, 掌邦政,以建邦國之九法,佐皇帝平邦國,大祭祀掌 其宿衛,廟社則奉羊牲。其屬有兵部中大夫、小兵部 下大夫,又有職方上士、駕部郎中大夫、小駕上士,有 武藏中大夫。」

隋始設兵部尚書,統兵部、職方、駕部、庫部四侍郎。 按《隋書百官志》,「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 多依前代之法。置尚書省,兵部尚書統兵部、職方侍 郎各二人,駕部、庫部侍郎各一人。」 兵部尚書為正 三品,尚書諸曹侍郎為正六品。

文帝開皇三年兵部曹侍郎加為從五品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開皇三年,諸曹 侍郎加為從五品。」

開皇六年,置兵部員外郎。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六年,尚書省二 十四司,各置員外郎一人,以司其曹之籍帳。侍郎闕 則釐其曹事。」

開皇十四年,置「兵部主事令史」員。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十四年諸省各 置主事令史員。」

煬帝大業三年以更置曹郎兵部郎改為兵曹郎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百官志》,「煬帝即位,多所 改革。三年定令尚書省六曹,各侍郎一人,以貳尚書 之職,正四品。」諸曹侍郎並改為郎。又改吏部為選部 郎,戶部為人部郎,禮部為儀曹郎,兵部為兵曹郎,刑 部為憲部郎,工部為起部郎,以異六侍郎之名。廢諸 司員外郎,而每增置一曹郎,各為二員。都司郎一人, 品同曹郎。掌都事之職。以都事為正八品,分隸《六尚 書》。諸司主事,並去「令史」之名。其令史隨曹閒劇而置。 每十令史置一主事,不滿十者亦置一人。尋又每減 一郎置承務郎一人,同員外之職。

唐仍隋制,設兵部尚書,侍郎佐之,有兵部、職方、駕部、 庫部之屬,各設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員。

按《唐書百官志》:「唐之官制,其名號祿秩,雖因時增損, 而大抵皆沿隋。故尚書省其屬有六,尚書四曰兵部。 兵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武選 地圖、車馬甲械之政。其屬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職方, 三曰駕部,四曰庫部。凡將出征,告廟,授斧鉞,軍不從, 令大將軍專決,還日具上其罪。凡發兵,降敕書於尚」 書,尚書下文符放十,人發十馬,軍器出十,皆不待敕。 衛士番直發一人以上必覆奏。諸蕃首領至,則備威 儀郊導。凡俘馘,酬以絹。入鈔之俘,歸於司農。郎中,從 五品上;一人判帳及武官階品、衛府眾寡、校考給告 身之事;一人判簿及軍戎調遣之名數、朝集祿賜、假 告之常。員外郎,從六品上;一人掌貢舉雜請;一人判 南曹歲選解狀,則覈簿書,資歷考課。皆為尚書侍郎 之貳。「武散階四十有五:從一品曰驃騎大將軍,正二 品曰輔國大將軍,從二品曰鎮軍大將軍,正三品上 曰冠軍大將軍;懷化大將軍,正三品下曰懷化將軍, 從三品上曰雲麾將軍;歸德大將軍,從三品下曰歸 德將軍,正四品上曰《忠武將軍》,正四品下曰《壯武將 軍》。《懷化中郎將》,從四品上曰《宣威將軍》,從四品下曰 《明威將軍》。《歸德中郎將》,正五品上曰《定遠將軍》,正五 品下曰《寧遠將軍》。《懷化郎將》,從五品上曰《游騎將軍》, 從五品下曰《游擊將軍》。歸德郎將,正六品上曰《昭武 校尉》,正六品下曰《昭武副尉》。《懷化司階》,從六品上曰 《振威》校尉,從六品下曰振威副尉。《歸德司階》,正七品 上曰致果校尉,正七品下曰致果副尉。懷化中候,從 七品上曰翊麾校尉,從七品下曰翊麾副尉。」《歸德》中 候,正八品上曰「宣節校尉,正八品下曰宣節副尉。《懷 化司戈》,從八品上曰禦侮校尉,從八品下曰禦侮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