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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守尚書郎中」 ,歲滿稱「尚書郎,三年稱侍郎。」 主客曹郎。主治羌胡事劇,遷二千石或刺史。其公遷為縣令,秩滿自占縣去。《詔書》賜錢三萬,與三臺祖餞,餘官則否。治嚴一月,準謁公卿陵廟乃發。

令史十八人,二百石。本注曰:「曹有三主書。」後增劇曹 三人,合二十一人。

《古今注》曰:永元三年七月,增尚書令史員,功滿未嘗犯禁者,以補小縣墨綬。蔡質曰:「皆選蘭臺符節上稱𥳑精練,吏有能為之。」《決錄注》曰:故事,尚書郎以令史久缺補之,世祖始改用孝廉為郎。

魏承漢制,置客曹尚書,而曹郎又有「南主客、祠部、儀 曹」之屬。

按:《晉書職官志》:「魏改選部為吏部,主選部事,又有左、 民、客曹、五兵、度支凡五曹。尚書二儀、射一令,為八座。 魏尚書郎有殿中、吏部、駕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 祠部、度支、庫部、農部、水部、儀曹、三公、倉部、民曹。三千 石,中兵、外兵、都兵、別兵、考功定課,凡二十三郎。青龍 二年,尚書陳矯奏置都官、騎兵,合凡二十五郎。每一 郎缺,白試諸孝廉能結文案者五人,謹封奏其姓名 以補之。」

晉初承魏置客曹。渡江後,始置祠部尚書,與右僕射 通職,左丞佐之。而曹郎初有殿中、祠部儀曹、左右、南 北主客之屬。江左後,省主客曹。

按《晉書職官志》:「晉置吏部、三公、客曹、駕部、屯田、度支 六曹,而無五兵。咸寧二年省駕部尚書,四年省一僕 射,又置駕部尚書。太康中,有吏部、殿中及五兵、田曹、 度支、左民,為六曹尚書,又無駕部、三公、客曹。惠帝世 又有右民尚書,止於六曹,不知此時省何曹也。及渡 江,有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尚書,祠部尚書常 與右僕射通職,不恆置,以右僕射攝之。若右僕射闕, 則以祠部尚書攝知右事。」

左右丞自漢武帝建始四年置尚書,而便置丞四人。 及光武始減其二,唯置左右丞,蓋自此始也。自此至 晉不改。晉左丞主臺內禁令,宗廟祠祀,朝儀禮制,選 用署吏急假。

晉受命,武帝罷農部定課,置直事,殿中、祠部、儀曹、吏 部、三公,比部、金部、倉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 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右主客、駕部、車部、庫部、左右 中兵、左右外兵、別兵、都兵、騎兵、左右士、北主客、南主 客,為三十四曹郎。後又置運曹,凡三十五曹,置郎二 十三人,更相統攝。及江左無直事,右民、屯田、車部、別 兵、都兵、騎兵、左右士、運曹十曹郎。康穆以後,又無虞 曹、二千石二郎,但有殿中、祠部、吏部、儀曹、三公,比部、 金部、倉部、度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駕部、庫部、 中兵、外兵十八曹郎,後又省主客、起部、水部,餘十五 曹云。

宋祠部尚書不恆置,以右僕射領之,而曹郎有「祠部 儀曹」,左僕射則領殿中、主、客二曹。

按:《宋書百官志》,「晉江左則有祠部、吏部、左民度支五 兵,合為五曹尚書。宋高祖初又增都官尚書,若有右 僕射,則不置祠部尚書。」

尚書令任總機衡。僕射尚書分領諸曹。左僕射領殿 中、主客二曹。祠部尚書領祠部、儀曹二曹。

晉西朝則直事殿中、祠部、儀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 倉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 部、左主客、右主客、駕部、車部、庫部、左中兵、右中兵、左 外兵、右外兵、別兵、都兵、騎兵、左士、右士、北主客、南主 客,為三十四曹郎。後又置運曹,凡三十五曹。晉江左 初無直事民。按晉志民上有右字屯田、車部、別兵、都兵、騎兵、左 士、右士、運曹十曹郎,而主客、中兵各置一郎而已,所 餘十七曹也。康、穆以來,又無虞曹。二千石二郎,猶有 殿中、祠部、吏部、儀曹、三公、比部。按晉志比部下有金部倉部度 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駕部庫部《中兵》。按晉志中兵下 有外兵十八曹郎,後又省主客、起部、水部,餘十五曹。宋 高祖初,加置騎兵、主客、起部、水部四曹郎,合為十九 曹。太祖元嘉十年,又省儀曹、主客、比部、騎兵四曹郎, 十一年,又並置。十八年,增刪定曹郎,次在左民曹上, 蓋魏世之定科郎也。三十年,又置功論郎,次都官之 下,在刪定之上。太宗世,省騎兵凡二十曹郎,以三公 比部主法制。度支主算支派也。度,景也。都官主軍事 刑獄。其餘曹所掌,各如其名。

南齊

南齊以左僕射領殿中、主客二曹,祠部尚書,不常置, 宗廟郊祀大事,左丞掌之。

按《南齊書百官志》:「左僕射領殿中主客二曹事。諸曹 郊廟園陵、車駕行幸、朝儀、臺內非違、文官舉補,滿敘 疾假事,其諸吉慶瑞應、眾賀災異、賊發眾變,臨軒崇 拜,改號格制,莅官銓選,凡諸除署、功論、封爵、貶黜、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