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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郎加為從五品。」

開皇六年,置禮部諸曹員外郎。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六年,尚書省二 十四司,各置員外郎一人,以司其曹之籍帳。侍郎闕 則釐其曹事。」

開皇十四年,置「禮部諸曹主事令史」員。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十四年諸省各 置主事令史員。」

煬帝大業三年更置曹郎改禮部郎為儀曹郎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百官志》,「煬帝即位,多所 改革。大業三年定令尚書省六曹,各侍郎一人,以貳 尚書之職,正四品。」諸曹侍郎並改為郎。又改吏部為 選部郎,戶部為人部郎,禮部為儀曹郎,兵部為兵曹 郎,刑部為憲部郎,工部為起部郎,以異六侍郎之名。 廢諸司員外郎,而每增置一曹郎,各為二員。都司郎 各一人,品同曹郎,掌都事之職。以都事為正八品,分 隸《六尚書》。諸司主事,並去令史之名,其令史隨曹閑 劇而置。每十令史置一主事,不滿十者亦置一人。後 又改主客郎為「司藩郎」,尋又每減一郎置承務郎一 人,同員外之職。

唐仍隋制,設禮部尚書,侍郎一人佐之,統禮部、祠部、 膳部、主客之屬,各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員。

按《唐書百官志》:「唐之官制,其名號祿秩,雖因時增損, 而大抵皆沿隋。故尚書省其屬有六,尚書三曰禮部。 禮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禮儀 祭享貢舉之政。其屬有四,一曰禮部,二曰祠部,三曰 膳部,四曰主客。」

禮部郎中二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掌 禮樂、學校衣冠、符印、表疏、圖書、冊命、祥瑞鋪設,及百 官宮人喪葬、贈賻之數,為尚書、侍郎之貳。《五禮》之儀: 一曰《吉禮》,二曰《賓禮》,三曰《軍禮》,四曰《嘉禮》,五曰《凶禮》。 凡齊衰心喪以上,奪情從職;及周喪未練,大功未葬, 皆不預宴。大功以上喪,受冊涖官,鼓吹從而不作,戎 事則否。凡朝晚入失儀,御史錄名奪俸,三奪者奏彈。 凡出蕃冊授弔贈者,給衣冠。皇帝巡幸兩京,文武官 職事五品以上,月朔以表參起居。「近州刺史遣使一 參留守,月遣使起居。北都則四時遣使起居。」諸司奏 大事者,前期三日具狀,長官躬署對仗伏奏,仗下,中 書門下涖讀。河南、太原府父老,每歲上表願駕幸,遣 使以聞。駕在都,則京兆府亦如之。凡「景雲」、《慶雲》為大 瑞,其名物六十有四;白狼、赤兔為上瑞,其名物三十 有八;蒼烏、朱鴈為中瑞,其名物三十有二;嘉禾、芝草、 木連理為下瑞,其名物十四;大瑞則百官詣闕奉賀, 餘瑞歲終,員外郎以聞,有司告廟。凡喪,二品以上稱 「薨」,五品以上稱「卒」;自六品達于庶人稱「死。」皇親三等 以上喪舉哀,有司帳具給食。諸蕃首領喪,則主客、鴻 臚月奏。禮部主事二人,祠部主事二人,膳部主事二 人,主客主事二人。以主事令史、書令史署覆文案、出 符目。以亭長啟閉、傳禁約,以掌固守當倉庫及陳設。 禮部主事,從八品下。諸司主事,從九品上。

武德三年,改儀曹郎曰「禮部郎中」,司藩郎曰「主客郎中。」龍朔二年,改禮部曰《司禮》,祠部曰「司禋」,膳部曰「司膳。」光宅元年,改禮部曰「春官。」有禮部令史五人,書令史十一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祠部令史六人,書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主客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祠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國 忌廟諱、卜筮、醫藥、僧尼之事,珠玉珍寶供祭者不求 於巿。駕部、比部歲會牲之死亡,輸皮於太府。郊祭,酒 醴、脯醢、黍稷、果實,所司長官封署以供。兩京及磧西 諸州火祅,歲再祀,而禁民祈祭。凡巡幸,路次名山大 川,聖帝、明王名臣墓,州縣以官告祭。二王後享廟,則 給牲牢祭器,而完其帷帟、几案,主客以四時省問。凡 國忌廢務日,內教太常停習樂。兩京文武五品以上 及清官七品以上,行香於寺觀。凡名醫子弟試療病, 長官涖覆。三年有驗者,以名聞。 膳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陵廟之牲、豆酒膳。諸司 供奉口味,躬鐍其轝,乃遣進。胙亦如之。非大禮、大慶, 不獻食,不進口味。凡羊至廚而乳者,釋之。長生大齋 日,尚食進蔬食,釋所殺羊,為長生供奉。凡獻食進口 味,不殺犢。尚食有猝須別索,必奏覆,月終而會之。凡 尚食進食,以種取而別嘗之。殿中省主膳上食於諸 陵,以番上下四時遣食,醫、主食各一人涖之。 主客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二王後、諸蕃朝見之事, 二王後子孫視正三品,酅公歲賜絹三百,米粟亦如 之,介公減三之一。殊俗,入朝者,始至之州,給牒覆其 人數,謂之「邊牒。」蕃州都督、刺史朝集日,視品給以衣 冠褲褶。乘傳者日四驛,乘驛者六驛供客食料,以四 時輸鴻臚,季終句會之。客初至及辭設會,第一等視 三品,第二等視四品,第三等視五品。蕃望非高者,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