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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簿一員。延祐七年,定置侍儀使四員。至治元年,增 置通事舍人六員,侍儀舍人四員。其後,定置侍儀使 四員,正三品;引進使知侍儀事二員,正四品。首領官, 典簿一員,從七品。屬官:承奉班都知一員,正七品;通 事舍人一十六員,從七品;侍儀舍人十四員,從九品。 吏屬:令史二人,譯史一人,通事一人,知印一人。其屬, 法物庫。秩五品。掌大禮法物。提點一員,從五品;大使 一員,從六品;副使一員,從七品;直長二員,正八品。 拱衛直都指揮使司,秩從四品,掌控鶴六百餘戶及 儀衛之事。至元三年,始置都指揮使一員,副使一員, 鈐轄一員,提控案牘一員。十六年,陞正三品,降虎符, 增置達魯花赤一員,隸宣徽院。二十年,復為從四品。 二十五年,歸隸禮部。元貞元年,復陞正三品。皇慶元 年,置經歷一員。二年,改鈐轄為僉事。至順二年,撥隸 侍正府,定置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都指揮使四員, 正三品;副指揮使二員,從三品;僉事二員,正四品;首 領官,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吏屬令史 四人,譯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二人。其屬控 鶴百戶所,秩從七品,色目百戶一十三員,漢人百戶 一十三員,總十三所。

儀從庫,秩從七品。掌收儀衛器仗。大使一員,從七品; 副使一員,從八品。

儀鳳司,秩正四品,掌樂工供奉祭饗之事。至元八年, 立玉宸院,置樂長一員,樂副一員,樂判一員。二十年, 改置儀鳳司,隸宣徽院,置大使、副使各一員,判官三 員。二十五年,歸隸禮部,省判官三員。三十一年,置達 魯花赤一員,副使一員。大德十一年,改陞「玉宸樂院」, 秩從二品,置院使、副使、僉事、同僉、院判。至大四年,復 為儀鳳司,秩正三品。延祐七年,降從三品。定置大使 五員,從三品;副使四員,從四品;首領官,經歷一員,從 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吏屬,令史二人,譯史、通事、知 印各一人。其屬五:

雲和署,秩正七品,掌樂工調音律及部籍更番之事。 至元十二年始置。至大二年,撥隸玉宸樂院。皇慶元 年,陞正六品。二年,陞從五品。署令二員,署丞二員,管 勾二員,協音一員,協律一員,書史二人,書吏四人,教 師二人,提控四人。

安和署,秩正七品,職掌與雲和同。至元十三年,始置。 皇慶二年,陞從五品。署令二員,署丞二員,管勾二員, 協音一員,協律一員,書史二人,書吏四人,教師二人, 提控四人。

常和署。初名管勾司,秩正九品,管領回回樂人。皇慶 元年初置。延祐三年,陞從六品。署令一員,署丞二員, 管勾二員,教師二人,提控二人。

天樂署,初名「昭和署」,秩從六品,管領河西樂人。至元 十七年始置。大德十一年,陞正六品。至大四年,改為 天樂署。皇慶元年,陞從五品。署令二員,署丞二員,管 勾二員,協音一員,協律一員,書史二人,書吏四人,教 師二人,提控四人。

廣樂庫,秩從九品,掌樂器等物。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皇慶元年始置。

教坊司,秩從五品,掌「承應樂人及管領興和等署五 百戶。」中統二年始置。至元十二年,陞正五品。十七年, 改「堤點教坊司」,隸宣徽院。秩正四品。二十五年,隸禮 部。大德八年,陞正三品。延祐七年,復正四品。達魯花 赤一員,正四品;大使三員,正四品;副使四員,正五品; 知事一員,從八品;令史四人,譯史、知印、奏差各二人, 通事一人,其屬三:

興和署,秩從六品,署令二員,署丞二員,管勾二員。 《祥和署》,秩從六品,署令一員,署丞一員,管勾一員。 廣樂庫,秩從九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會同館,秩從四品,掌接伴引見諸番蠻夷峒官之來 朝貢者。至元十三年始置。二十五年罷之。二十九年 復置。元貞元年,以禮部尚書領館事,遂為定制。禮部 尚書領會同館事一員,正三品;大使二員,正四品;副 使二員,從六品;提控案牘一員,掌書四人,蒙古必闍 赤一人,典給官八人。其屬有「收支諸物庫」,秩從九品, 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二十九年,以四賓庫改置 鑄印局,秩正八品,掌凡刻印銷印之事。大使一員,副 使一員,直長一員。至元五年始置。

白紙坊,秩從八品,掌造詔旨宣敕紙劄,大使一員,副 使一員。至元九年始置。

掌薪司,秩正七品;司令一員,正七品;司丞二員,正八 品;典吏一人。

世祖至元二十二年命禮部領會同館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二年春正月丙申,命禮 部領會同館。初,外國使至,常命翰林院主之,至是改 正。」

至元二十五年,禮部請繪《蕃夷職貢圖籍》,錄風俗土 產里程。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五年春三月壬寅,禮部言,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