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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人莫敢于以私。改禮部左侍郎,三疏乞歸。居家不 殖生產,守令造門,不得見。衡亦十八年進士。授禮科 給事中。奏疏剴切。擢禮部右侍郎,轉左。以清慎見褒, 載於《大誥》。後以言事忤旨死。

任昂

按《明外史》本傳:「昂字伯顒,河陰人。早有文譽。元末舉 進士,除知寧晉縣,不赴,隱居以經史自娛。洪武初,薦 起為襄垣訓導,擢御史。十五年,拜禮部尚書。帝加意 太學,罷祭酒李敬、吳顒,命昂增定監規八條,遂以大 學士宋訥、曹國公李文忠兼領國子監事。會司諫關 賢上言:『國家崇尚經術,選士於鄉。邇來郡邑所司,非 人師道,不立教養既無成法,選舉歲至缺員,甚至俊 秀生員點充承差,乖朝廷育賢之意』。」昂乃奏定天下 歲貢士,從翰林院考試,定其高下,以為殿最。明年命 科舉與薦舉並行。昂條上科場成式,視前加詳,取士 之制始定。廣東都指揮狄崇、王臻為次妻乞封,下廷 臣議。昂議曰:「《禮》莫大於分,分莫大於名,妾不可為嫡。 魯莊公妾,成風,僖公母也,稱為夫人,《春秋》非之。哀公 庶子荊之母嬖」,將立為夫人,使宗人釁夏獻其禮。對 曰:「無之。古者夫人歿,貴妾攝內事,不得稱夫人。為庶 子而貴,推恩其母,亦不得稱夫人,以並嫡也。崇臻所 奏非禮,不可許。」從之。遂命昂及翰林院定嫡妾封贈 例。因詔同吏部定文《官封贈例》十一,《廕敘例》五,頒示 中外。又請更定冕服之制,序朝參坐次。議上,皆從之。 昂奏:「毀天下淫祠,其合祀典者,宜正其稱號;蜀祀秦 守李冰,宜以漢守文翁、宋守張詠同祀;密縣祀太傅 卓茂;鈞州祀丞相黃霸,彭澤祀丞相狄仁傑,皆遺愛 在民;李龍遷於隆州,謝夷甫於福州,皆為民捍患;吳 丞相陸遜,以勞定國,其祀在吳。宜以子抗從子凱配; 元總管李黼立祠江州,元帥余闕立廟安慶。從闕守 皖,全家殉義者,有萬戶李宗,可宜配享闕廟。」皆從之。 明年命以《鄉飲酒禮》頒行天下,復令制《大成樂器》,分 頒天下儒學。是時,以八事考課外吏,及次第雲南功 賞事,不隸禮部,帝皆令昂主其議。本年,署「吏部事,予 告歸。」

李原名

按《明外史》本傳:「原名,字資善,一稱彥名,安州人。洪武 十五年,以通經儒士舉為御史。二十年,使平緬,歸言 思倫發懷詐窺伺,且言靖江王以大理印行令旨非 法,為遠人所輕。金齒衛指揮李觀處事寬厚,蠻中愛 服。帝馳諭西平侯英等嚴備邊,敕獎觀,而擢原名為 禮部尚書。是歲北清朔漠,南收羅甸,四夷震讋,朝貢」 之使不絕。帝既用原名策,平定麓川、緬甸諸蠻,凡遠 方之事悉以咨之。高麗王奏:「遼東文、高、和、定州,皆其 國舊壤,乞就鐵嶺屯戍。」原名言:「數州舊為元所統,皆 屬於遼,高麗地以鴨綠江為界。今鐵嶺已置衛,不宜 復有陳請。」帝命諭其國守分土,無生釁。王昌權國事, 數遣使請入朝。帝謂:原名、「高麗,廢立」自由,三綱已斁, 數請入朝,必有隱謀,不可許。原名請敕遼東守臣,無 納高麗王歲時但令陪臣奏事。安南國歲貢方物,帝 念其勞民,原名以帝意諭之,令三年一貢,自是為定 制。以帝命行養老之政,申明府州縣歲貢多寡之數, 定官民巾服之式,皆著為令。建歷代帝王廟,原名請 以風后、力牧等三十六人從祀。帝去趙普、安童、阿朮, 而增入陳平、馮異、潘美、木華黎,餘悉如原名。奏魯王 薨,定喪服之制。進士王希曾請喪出母,原名以其非 禮,請著為禁。凡郊祀、宗廟、社稷、嶽瀆諸制,先後諸儒 臣論定,時有詳略,帝悉令原名更正之。諸禮臣惟原 名在任久。二十三年以老致仕。

李叔正

按《明外史》本傳:「叔正,字克正,初名宗頤,靖安人。年十 二能詩,長益淹博,與辛敬、萬石、楊伯謙、查和卿、周復 輩,稱江西十才子。以薦授國子學正。洪武初,告歸。未 幾,復以薦徵至京師,仍為學正,遷渭南丞。同州蒲城 人爭地界,累年不決,行省以委叔正,單騎至其處,剖 數語立決。渭南歲輸糧二萬,豪右與猾吏為奸,田無」 定額。叔正履畝丈量,立法精明,諸弊盡剔。遷興化知 縣。尋召為禮部員外郎,以年老乞歸,不許。除國子助 教。於是叔正三至太學矣。帝方銳意文治,於國學人 材尤加意。然諸生多貴胄,不率教。叔正嚴立規條,旦 夕端坐,督課無倦色。朝論賢之。擢監察御史,奉命巡 嶺表。瓊州府吏訐其守,踞公座簽表文,叔正鞫之。守 得白,抵吏罪。太祖嘉之曰:「人言老御史懦,乃明斷如 是耶?」擢湖廣參政,遷布政使。召入為禮部侍郎。十四 年進尚書。日本國王良懷遣僧如瑤等貢方物及馬 匹。帝卻其貢,命叔正移書責之。未幾,卒於官。叔正妻 夏氏,當陳友諒陷南昌時,投井死。叔正終身不再娶。

任亨泰

按《明外史》本傳:「亨泰,襄陽人,洪武二十一年進士及 第,授翰林院修撰。是歲再行科舉法,亨泰由太學生 擢第一。太祖喜,召祭酒宋訥褒諭之。久之,設詹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