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一人,內外驊騮廐丞各一人,材官將軍一人,司馬 一人。」屬起部,亦屬領軍。
梁
梁承宋、齊,仍以「司空」列于三公。起部尚書,大營建則 權置其起部諸曹,事分屬都官左戶,而左丞亦掌廬 舍器用。又設大匠卿以掌土木,大舟卿以掌舟航堤 渠。
按:《隋書百官志》:「梁武受命之初,官班多同宋齊之舊, 有司空官,諸公及位從公開府者,置官屬,有長史、司 馬、諮議參軍,掾屬從事中郎、記室、主簿、列曹參軍、行 參軍、舍人等官。」
尚書省置令,左右僕射各一人。又置吏部、祠部、度支、 左戶、都官、五兵等六尚書,左右丞各一人。吏部刪定 三公、比部、祠部、儀曹、虞曹、主客、度支、殿中、金部、倉部、 《左戶》、駕部、起部、屯田、都官、水部、庫部、功論、中兵、外兵、 騎兵等郎二十三人,令史百二十人,書令史百三十 人。
起部尚書,營宗廟宮室,則權置之,事畢則省,以其事 分屬都官、左、戶二尚書。
右丞「掌臺內藏及廬舍,凡諸器用之物。」
天監九年,詔曰:「尚書五都,職參政要,非但總領眾局, 亦乃方軌二丞。頃雖求才,未臻妙簡,可革用士流,每 盡時彥,庶同持領,秉此群目。」於是以都令史視奉朝 請。其年,以太學博士劉納兼殿中都,司空法曹參軍 劉顯兼吏部都,太學博士孔虔孫兼金部都,司空法 曹參軍蕭軌兼左戶都,宣毅墨曹參軍王顒兼中兵 都五人並以才地兼美,首膺茲選矣。
大匠卿,位視太僕,掌土木之工,統左右校諸署。 大舟卿,梁初為都水臺使者一人,參軍事二人,河堤 謁者八人,七年改焉。位視中書郎,列卿之最末者也, 主舟航堤渠。
梁初,猶依宋、齊,皆無卿名。天監七年,以衛尉為衛尉 卿,廷尉為廷尉卿,將作大匠為大匠卿,三卿是為秋 卿,以光祿勳為光祿卿,大鴻臚為鴻臚卿,都水使者 為大舟卿,三卿是為冬卿,皆置丞及功曹主簿。
陳
陳仍以《司空》列于三公。既設本曹尚書,復置大匠、大 舟卿及材官將軍。
按:《隋書百官志》:「陳承梁皆循其制,官其所制品秩:司 空秩萬石,品第一;列曹尚書、大匠、大舟等。卿中二千 石,品第三;材官將軍六百石,品第九。」
北魏
明元帝泰常二年置北部大人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官氏志》:「泰常二年夏,置 六部大人官,有天部、地部,東、西、南北部,皆以諸公為 之。大人置三屬官。」
文成帝永平二年都水臺置二使者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按《官氏志》:永平二年正月, 尚書令高肇奏,「都水臺請依舊二使者參軍事,謁者 并錄事令史,亦隨事更立。詔曰:『使者置二,可如所奏, 其下屬司,唯須充事耳,亦何勞多也!參軍錄事並更 置一謁者,加二令史依舊』。」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置虞曹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云云。
太和 年,詔議官制,定尚書及將作等階品。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 初,其內外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舊 令亡失,無所依據。太和中,高祖詔群寮議定百官,著 於令:「列曹尚書第二品中,將作大匠從第二品下;都 水使者第四品中;尚書郎中第五品上;尚書郎水衡 都尉從第五」品下。主事郎,從第六品上。都令史、主書 令史,第七品上。
按:杜佑《通典》,「後魏左民尚書有屯田郎虞曹,掌地圖、 山川遠近、園囿田獵、雜木等事,並屬虞衡尚書。有水 部,屬都官尚書,亦掌舟船津梁之事。」又有大匠卿,置 丞二人。又「後魏初有水衡都尉及河堤謁者、都水使 者官。」
太和二十三年,復次尚書將作等以下職令。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二十三年,高祖 復次職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為永制。列曹尚 書,第三品;將作大匠從第三品;都水使者,從第五品 上階;尚書郎中,第六品下階;尚書都令史、主書令史, 第八品上階;監淮海津都尉,從第九品上階。」
北齊
北齊承魏,以司空為「三公。」設將作寺掌營建,以虞曹、 屯田、起部隸祠部尚書,以水部隸都官尚書,而都水 臺亦管津、橋。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制官多循後魏,置太尉、司徒、司 空,是為三公。」
將作寺,掌諸營建。大匠一人,丞四人。亦有功曹、主簿、 錄事員。若有營作,則立將、副將、長史、司馬、主簿、錄事